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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震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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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主要職能

  北京市地震局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意,由中國地震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局級機構,實行中國地震局與北京市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承擔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2.機構情況

  北京市地震局設辦公室、監測預報與科技處(應急服務處)、震害防禦處(公共服務處)、規劃財務處、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辦公室)、機關黨委、紀檢室7個內設機構,北京地震臺、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資訊中心(應急服務中心)、北京市地震局財務與資産管理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防震減災宣教中心、北京市京津冀地震預測研究中心6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昌平地震監測中心站。

  本局在北京地區設有1個中心站、265個無人值守強震臺、28個測震臺和37個前兆臺,為非獨立核算機構,無單獨賬戶。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震局人員編制220人,全部屬於中央編制。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編制45人,實有45人;事業編制175人,實有15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5896.09萬元,比上年減少214.76萬元,下降3.5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891.45萬元,比上年減少206.01萬元,下降3.3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891.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經營收入0.0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878.45萬元,比上年減少1104.91萬元,下降18.47%,其中:基本支出3830.4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8.52%;項目支出1047.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1.4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經營支出0.0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891.45萬元,比上年減少203.15萬元,下降3.33%。主要原因:1.2020年度按過緊日子、降稅減負的政策要求調減了年初預算資金;2.年末部分項目支出産生結轉結余。以上原因導致2020年決算收支數比2019年決算收支數凈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78.4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3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2%;災害防治及管理支出4845.6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3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0年度決算7.5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60萬元,下降7.41%。其中:

  "培訓支出"2020年度決算7.5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60萬元,下降7.41%。主要原因:壓縮培訓支出,節流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0年度決算25.3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0.20萬元,下降0.08%。其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20年度決算25.33萬元,全部用於我局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支出。

  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020年度決算4845.6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12.93萬元,下降20.02%。其中:

  "地震事務"2020年度決算4845.6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212.93萬元,下降20.02%。主要原因:1.2020年度按過緊日子、降稅減負的政策要求調減了年初預算資金;2.年末部分項目支出産生結轉結余。以上原因導致2020年決算收支數比2019年決算收支數凈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830.4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退休費、獎勵金支出。(4)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支出。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9.86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4.14萬元減少4.2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2020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2020年年初預算數4.14萬元減少4.14萬元。主要原因:我部門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事項,同時由於2020年疫情原因,我部門未安排公務接待事項,故導致本年度未産生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29.8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0.00萬元減少0.1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0.00萬元,2020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29.8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30.00萬元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我部門控制三公經費事項,導致車輛運作維護費略有減少。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1.5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0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5.29萬元。我部門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車庫中在用車輛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99萬元。其中加油費和維修費較上年略有增加原因:因本部門具有行業特殊性,專業公務車輛需要到偏遠地區進行地質測量,相比在城市中,需要大量的汽油費和運作維護費;其他支出內容主要為:1、本年度我部門公務用車新增安裝了GPS車輛定位系統;2、所有公務車輛進行了ETC遠端終端設備的充值業務所致。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60.17萬元,比上年減少3.67萬元,減少原因:本局嚴格控制日常公用經費事項,壓縮各种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06.1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8.7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07.3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98.2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0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65.2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7.7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止2020年末車輛7台,共185.9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9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路通訊費等。我局主要用於資料郵寄産生的郵寄費和臺站數據傳輸産生的網路信道租用費等。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21年,北京市地震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00%,涉

  及金額1844.06萬元。其中,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112萬元,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1個。單位自評項目14個,涉及金額1032.46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6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7個;評價得分在60(含)-80分的1個。

  二、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申報單位為北京市地震局,實施主體為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該項目由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牽頭,依託北京清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主要職責:1.承擔地震構造調查、活斷層探測、地震構造背景研究、大震現場科學考察;2.承擔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3.開展抗震設防技術、城市綜合減災技術、災害損失預測技術研究;4.開展建(構)築物抗震能力評估和抗震性能鑒定、結構觀測臺陣設計研究、避難場所設計、救援技術支援;5.開展地球物理勘探、土力學試驗、災害防禦應用技術研究;6.承擔地震現場災害評估、震後現場先期處置、地震現場救援技術支援;7.承擔防震減災資訊系統研發及維護;8.承擔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運作和維護,應急通訊系統的運作和維護;9.承擔"12322"防震減災公益服務短信平臺的運作和維護工作;10.承擔地震應急救援隊和應急避難場所相關工作的具體實施;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項目主要內容:北京市已有結構觀測臺陣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組、社交媒體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組和基於移動智慧端的公眾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組,並將這些模組功能進行系統整合,形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專業平臺,提高北京市的地震災情研判服務能力。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基本情況

  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等有關規定,北京市地震局委託匯博金橋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對"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項目績效情況實施績效評價,形成本報告。

  (1)績效評價原則

  ①科學規範原則。績效評價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式,按照科學可行的要求,採用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②公正公開原則。績效評價符合真實、客觀、公正的要求,依法公開並接受監督。

  ③分級分類原則。績效評價由北京市地震局根據評價對象的特點組織實施。

  ④績效相關原則。績效評價針對具體支出及其産出績效進行,評價結果清晰反映支出和産出績效之間的緊密對應關係。

  (2)績效評價方法及指標體系

  評價工作組結合項目的特點,按照文件規定的評價方法,依據項目單位提供的資料,參照"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範本)",增設三、四級指標,制訂"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項目指標體系。同時,遴選業務專家、財務專家和管理專家組成專家組,對該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專家出具獨立評價意見。

  2.評價組織實施

  績效評價工作程式主要分為評價準備、評價實施、評價總結三個階段。

  (1)評價準備階段

  ①根據《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匯博金橋管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並對項目評價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②評價工作組入戶,與項目單位進行初步溝通,了解項目申報及執行情況,收集業務資料。

  ③項目單位歸集整理項目工作進展及資金運用情況、目標內容的完成情況。

  ④評價工作組制訂項目評價方案,形成考核指標體系初稿。

  ⑤評價工作組輔導項目單位編寫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同時,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在北京市財政局專家庫中抽選2名業務專家、2名管理專家及1名財務專家,組成績效評價專家組。

  ⑥評價工作組根據前段工作情況,補充完善相關資料,細化評價指標體系。

  (2)評價實施階段

  ①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復核。評價工作組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對提交的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進行復核。復核內容主要包括:績效報告中各項內容的完整性、真實性,各項數據的邏輯關係、勾稽關係的準確性。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意見,要求項目單位進行修改、完善。同時,評價工作組人員對所收集的資料實地勘測、查對,並對現場考察所掌握的情況進行認真核對、全面分析,進行資金合規性審查。對重要的和存在疑問的基礎數據資料進行核實確認,確保評價數據的真實性。

  ②編制專家評價手冊,準備專家評價會議所需資料。

  ③組織實施評價。

  ④匯總專家意見,形成評價報告初稿。

  (3)評價總結階段

  ①與項目單位溝通意見,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②協助做好此次評價後續工作。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該項目立項背景完善,總體績效目標較明確,管理嚴謹,項目實施效果較為顯著。但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存在個別績效目標設置不合理,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完善,滿意度設置不全面等問題。

  經評價,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7.82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1)項目立項分析

  北京市地震局圍繞落實《北京市"十三五"時期防震減災規劃》中"探索建立災情快速獲取新機制"、"建設災情獲取識別推送系統"的要求和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地震局2020年重點工作及目標任務清單》中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重點工作任務"探索運用網際網路技術拓展災情獲取渠道,推進地震災情資訊動態監測。在震時獲取並提供災情收集資訊",主要目的是提高北京市的地震災情研判服務能力。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決策依據充分,決策程式科學、規範,符合北京市地震局的整體工作規劃,具有實際意義。按照部門預算編制通知等相關要求,組織開展立項並申報部門預算,符合全面預算績效管理需求。

  (2)項目績效目標評價分析

  ①目標明確性分析

  該項目按照北京市地震局的總體工作部署,設置了較為明確的總體目標。

  ②目標合理性分析

  該項目設定的目標符合北京市地震局總體工作部署及相關會議精神,總體目標設定較為合理。但指標設置合理性不足,應將項目內容和績效目標對應,便於考核。

  ③目標細化程度分析

  項目績效目標設置的不夠全面、細化、量化。詳情為:

  數量指標:指標設定不全面,設定了"完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專業平臺的開發",項目為購買服務項目,應根據模組數量、服務期限等細化績效目標。

  品質指標:未對應數量指標設置相關品質指標,如: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組應設置為採集頻率最快達到分鐘級,頁面分析準確率95%以上等。

  時效指標:指標設定不全面,僅設定了"2020年10月前完成驗收",項目立項、項目招標時間,項目實施時間等未設置。

  成本指標:未設置相關指標,如:全面預算控制數點112萬元。

  2.項目過程管理

  (1)項目資金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項目經費的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該項目在資金使用過程中,貫徹執行國家行政法規、方針政策,執行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震局的各項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的過程管理。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資金管理制度較為完善,項目資金根據預算支出計劃執行,嚴格按照北京市地震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財務記賬較為規範,支出憑單、發票等附件較為齊全。未發現資金挪用等嚴重違規情況。

  (2)項目組織實施

  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設計執行。具體如下:

  ①招投標情況

  2020年6月,北京市地震局按照政府採購流程委託中國儀器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採購代理機構開展政府採購工作。經專家評標,該項目的中標成交金額為110萬元,成交供應商為北京清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

  ②合同簽訂情況

  北京市地震局根據黨組會決議,分別對政府採購工作、簽訂合同等各環節工作完成內部請示流程,單位領導逐級審批。2020年8月北京市地震局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

  ③項目實施情況

  項目實施階段,北京市地震局按照擬定的實施方案與計劃進行實施,並制定風險規避措施與應對計劃,完成合同約定內容。

  ④項目驗收

  2020年10月北京市地震局組織專家會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通過並出具驗收報告。

  ⑤補充協議情況

  2020年11月,因項目延期跨年付款,簽訂補充協議。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組織機構健全,項目組織過程公開透明,各階段組織形式合理。

  (3)項目管理情況

  ①管理制度建設

  本項目所有採購內容均嚴格執行《北京市地震局財務支出管理辦法》、《北京市地震局合同管理辦法》、《北京市地震局項目管理辦法》、《北京市地震局項目財務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②日常監督檢查情況

  在分管局長的領導下及局規劃財務處組織管理下,由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具體承擔實施並完成,北京市震災風險防治中心按照職責要求實行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承擔並完成整個項目的工作任務。項目執行的期間,項目組成員實時跟進項目進度,與項目方開展了多次項目進度彙報會與協調會,每月定時向監測預報處彙報項目進度,確保了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完成。

  ③日常資金使用情況

  在資金使用方面,結合該項目實際特點,按照批復的預算內容作好賬務設置和賬務管理,依法、合理、及時使用財政資金,對於大額資金根據北京市地震局的要求提交財政授權支付憑證、通用經費報銷單,支付相應款項。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管理措施較為全面,項目單位制定了項目實施方案,但對項目執行的指導性、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3.項目産出情況

  (1)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

  項目完成了預期的績效目標,項目基於網際網路社交媒體資源和北京市地震局相關業務資源,形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專業平臺,研發了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組、地震災情分析研判和GIS支撐模組、地震震感多端採集應用模組,並對上述模組進行了整合應用,在多次地震的應急處置中得到有效應用,為地震災害防禦和地震應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援。

  評價分析認為,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完成了預期既定的目標,但需要加強成本控制和分析,增強過程式控制制和監督,注意成果效益的總結和佐證資料的收集。

  (2)項目品質完成情況

  該項目完成了項目全部工作,符合相關要求,並聘請賽評資訊技術有限公司監測中心出具"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能力建設行業應用軟體測試報告"。

  評價分析認為,通過該項目的實施,工作完成品質符合預期要求,完成情況較好。

  (3)項目實施進度情況

  根據年度工作安排,該項目計劃工作週期為2020年1月-2020年12月。項目實施基本按照進度計劃進行,按期完成了各階段及年度總體工作任務。並於2020年10月完成項目驗收。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各個階段基本按照計劃時間進行,並在2020年底完成了項目驗收,嚴格控制項目進度情況。

  (4)項目經濟性情況

  該項目通過預算投資評審,評審審定金額112萬元,預算批復金額123萬元。項目後期實施過程中,北京市財政局收回項目經費11萬元,項目最終總預算金額為112萬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項目實際支出111.36萬元,結余資金0.64萬元。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預算編制嚴謹性不足,項目前期預算評審審減率22%較高。在項目執行過程中資金按照預算執行,採取了經濟控制措施,經濟性較合理,加強項目細項預算管理,進一步加強成本把控和成本績效管理,保障財政資金效益最大化。

  4.項目效益情況

  (1)項目實施産生的社會效益

  地震災情快速收集系統建成了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專業平臺,通過對輿情、災情的快速獲取,並進行處理、分析、研判和展示,最快可在震後10分鐘産出相應的輿情災情報告,為震區各級政府、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提供抗震救災工作部署、救援力量派遣、救災物資調配的技術和專業服務支撐。在建成使用期間,多次地震的應急處置中得到有效應用,為震後報送相關委辦局的值班資訊編寫提供了數據支撐與震情災情判定依據,為地震災害防禦和地震應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援。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産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但項目績效成果的相關佐證資料不夠充分,滿意度調查工作不夠完善。

  (2)項目實施産生的可持續影響

  項目實施後,有效的提高了北京地區地震應急響應水準,在有效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將産生顯著的和可持續的影響。

  評價分析認為,該項目是長期性項目,建議加強投入和産出的綜合分析,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使用盡可能少的財政資金完成更優質、更完善的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績效目標表的填報不夠規範。詳情為:

  (1)績效目標設置合理性不足。應將項目內容和績效目標對應,便於考核。

  (2)項目績效目標設置的不夠全面、細化、量化。詳情為:

  數量指標:指標設定不全面,設定了"完成一套多渠道的地震災情快速獲取和研判服務專業平臺的開發",項目為購買服務項目,應根據模組數量、服務期限等細化績效目標。

  品質指標:未對應數量指標設置相關品質指標,如:地震災情快速獲取模組應設置為採集頻率最快達到分鐘級,頁面分析準確率95%以上等。

  時效指標:指標設定不全面,僅設定了"2020年10月前完成驗收",項目立項、項目招標時間,項目實施時間等未設置。

  成本指標:未設置相關指標,如:全面預算控制數點112萬元。

  2.項目預算編制嚴謹性不足,項目前期預算評審審減率22%較高。

  3.實施方案不夠完善,指導性、有效性需進一步提升。

  4.過程管理資料不夠充分,如開發定制服務過程中,對項目方管控與監管的相關資料應加以補充歸集。

  5.績效成果的相關佐證資料不夠充分。

  6.滿意度調查項目量過低,有效回收數量僅為17份,覆蓋面不夠廣泛。

  (六)有關建議。

  1.完善績效目標申報表,凝練績效目標,針對項目內容逐一細化量化績效指標,提升績效指標的合理性、細化量化可衡量性。

  2.預算編制工作應更加科學合理規範,按照項目規模、項目實施進度和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依據項目實際需求量以及與之匹配的人員工作量編制專項資金預算,使預算更加精準,避免超額支出或者結余較大的情況,進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3.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引入預算編制、制度構建與遵循、人員責任分工、風險控制及應急預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導意義。

  4.建立更有效的項目管理制度,督促項目實施進度,持續跟蹤績效目標實現情況,保障項目執行過程更加順暢、嚴謹;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中資料的統計和匯集,提高項目績效目標的支援力度;加強對項目方的監督把控,細化各方面的具體要求,規範項目方的工作成果展現。

  5.依據項目的內容和管理需求,科學設計調查問卷,調查對象應全面,並加強對問卷的統計分析和結果應用。

  6.建議項目單位關注數據採集後相關知識産權與系統運作的安全性建設。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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