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0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1-09-02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關於調整公安交通管理局機構編制的批復》(京公政復字[2014]38號),設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內設25個正處級機構,2個副處級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紀委、警務保障處、東城交通支隊等;下屬1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局機關本級、車輛管理所、東城交通支隊、西城交通支隊、朝陽交通支隊、海淀交通支隊、豐臺交通支隊、石景山交通支隊、房山交通支隊、通州交通支隊、昌平交通支隊、開發區交通大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主要職責:

  1.指揮疏導路面交通,實行交通道路管制;管理和規範交通秩序,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參與規劃、設計城市交通設施建設;辦理各種機動車通行證件。

  2.負責重要領導、外賓及各項重大活動的路線和現場交通安全。

  3.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交通安全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監督、檢查社會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責任情況,考核交通安全工作;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駕駛員。

  4.負責辦理機動車牌照和各種手續;負責對有關車輛進行年檢;負責匯總全市機動車有關資訊,建立實物檔案,提供資料查詢。

  5.負責駕駛員培訓、考核,核發證件和年審,匯總有關資訊,建立檔案,實行電腦管理。

  6.負責辦理各種機動車證件和相關手續,進行技術鑒定;指導檢查登記站業務工作,匯總有關資訊,提供數據資料。

  7.負責管理駐京使館、外事機構車輛和外籍駕駛員。

  8.負責管理全市機動車檢測場、解體廠及考試場、汽車駕駛學校。

  9.負責受理交通事故報警,勘查現場,調查取證,認定責任;負責交通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負責檢驗、鑒定事故物證、事故車車速;處罰責任者,調解事故賠償;處理涉外、港澳臺人員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負責交通設施的規劃設計、安裝施工、維護管理。

  11.負責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檢查民警執法行為;負責行政復議應訴、行政訴訟工作。

  12.負責交通科學理論研究,開發應用高新科學技術。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6089人,實有人數5535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501771.99萬元,比上年減少19722.14萬元,下降3.7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67316.82萬元,比上年減少16170.13萬元,下降3.3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38669.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87%;其他收入28647.3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1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64771.81萬元,比上年減少6521.16萬元,下降1.38%,其中:基本支出374890.4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0.66%;項目支出89881.3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34%。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41472.30萬元,比上年減少13846.37萬元,下降3.04%。主要原因:2020年大力壓縮一般性行政支出,降低機關運作成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安保中,減少一般性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35891.1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8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41%;公共安全支出376009.1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26%;教育支出92.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118.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8%;衛生健康支出17050.4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91%;城鄉社區支出5766.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485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5146萬元,下降25.73%。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14854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5146萬元,下降25.7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響,項目進展較預計有所變化。

  2、"公共安全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376009.1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5241.22萬元,增長4.22%。其中:

  "公安"(款)2020年度決算376009.1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15241.22萬元,增長4.22%。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職務職級晉陞導致人員經費支出增加。

  3、"教育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92.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11.61萬元,下降54.7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0年度決算92.08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111.61萬元,下降54.79%。主要原因:按照實際培訓數量進行結算,2020年落實中央厲行節儉,反對浪費精神充分利用單位內部資源開展培訓,所以經費支出較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22118.66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247.91萬元,下降1.1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20601.61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864.96萬元,下降4.03%。主要原因:養老保險依據個人實際繳費基數上繳。

  "撫恤"(款)2020年度決算1517.05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617.05萬元,增長68.56%。主要原因:按照民警實際去世人數據實發放。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17050.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069.37萬元,下降15.2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0年度決算17050.49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減少3069.37萬元,下降15.26%。主要原因:在職人員變動,以及疫情期間保險繳費費率調整。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5766.8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74.68萬元,增長11.07%。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0年度決算5766.83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增加574.68萬元,增長11.07%。主要原因:隨著我市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保有量逐年增長,交通設施維護等經費相應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65.21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865.2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20年度決算865.21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決算865.21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此項資金為上一年度繼續結轉使用項目合同進款。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347974.36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2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449.42萬元,比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477.11萬元減少27.6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我局無相應預算和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0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27.68萬元減少27.68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我局2020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7449.42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7449.43萬元減少0.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0年決算數1724.65萬元,與2020年年初預算數1724.65萬元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購置(更新)62輛,車均購置費27.8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0年決算數5724.77萬元,比2020年年初預算數5724.78萬元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結余0.01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432.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58.6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49.7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3.79萬元。2020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9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9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2320.72萬元,比上年減少359.68萬元,減少原因:2020年大力壓縮一般性行政支出,降低機關運作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0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1146.9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3239.0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47907.8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3111.4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9.2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880.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6.3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0年車輛2344台,57212.4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5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0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9301.64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培訓費:指各類培訓支出,含按標準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包括我局組織開展、外出參加培訓直接發生的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對2020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55.67%,涉及金額89040.8萬元。評價結果其中52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涉及資金66614.47萬元,2個項目採取普通評價程式,涉及資金22426.33萬元。我局52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採用由各項目單位填寫《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形式,兩個項目採用委託第三方事務所協助完成,最終出具了正式績效評價報告。

  經評價,52個採用簡易評價項目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51個,評價得分在80(含)分-90分的1個,2個普通評價程式項目得分為83.86分和86.14分。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二環路內核心區域智慧電子警察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旨在加強北京市二環路內路口、路段交通違法行為的監測和管控,在市交通管理局上端雲計算中心實現前端設備交通大數據資訊的有效匯聚及綜合應用,為視頻監控、流量分析、卡口管控等多種應用提供有效數據支撐,為打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提供有力證據。該項目建設週期為2020-2022年,2020年度主要工作內容為:完成項目招投標,支付項目首付款;同步開展前期建設工作,開展點位勘察、完成設備備貨等工作。具體包括完成二環路內及周邊685處闖紅燈綜合監測點位設備的安裝調試、二環路內及周邊685處闖紅燈綜合監測點位配套市政工程施工、392處路口通信線纜鋪設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項目支出資金4446.1821萬元,主要用於支付第一包531套前端點位建設(東區)、第二包551套前端點位建設(西區)、第四包通信網路建設、第六包監理合同首款,年度預算執行率為100%。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次評價本著問題導向、系統評價、科學客觀、講求績效的原則,採用全面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現場評價和非現場評價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運用案卷研究、比較分析、專家諮詢等方法,對項目決策、過程、産出、效益四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績效評價工作過程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評價分析階段。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二環路內核心區域智慧電子警察項目"屬於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電子警察是一種利用自動化檢測與測量技術捕獲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利用網路將採集的資訊傳回公安部門進行分析處理,並以此為證據對肇事者進行處罰,以減少事故發生、輔助交警工作的方法。項目的實施,能夠加強路面交通違法監測,提高交通管理水準,規範交通秩序,具有重要的社會效益。但聚焦項目管理實施情況,本次評價也發現項目在績效目標、實施進度、過程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需在後續工作中進一步改進。通過評價,項目綜合得分86.14分,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立項依據充分性。結合"北京市近年來交通環境不斷複雜化,機動車、電動車、行人混行給道路秩序帶來極大影響,二環路內現有的固定式違法監測設備10類375套,大部分已過時、老化,亟待更新"的現實需求及其"負責開發應用智慧交通科學技術,規劃設置和維護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標誌設施;負責維護疏導路面交通秩序"的工作職能,申請設立"二環路內核心區域智慧電子警察項目"。整體上,項目立項決策依據較為充分、現實需求明確,與部門職能相符。

  2.立項程式規範性。項目先後經過北京市財政局組織開展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專項審查,以及北京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項目總體投資評審。整體上,項目立項程式規範。

  3.績效目標情況。績效目標設置較為明確,項目單位在年度績效目標的基礎上,從産出數量、品質、進度、成本、效益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對績效目標進行細化、量化。

  4.資金使用合規性。項目實施期間,市交通管理局能夠遵守上述財務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項目支出明細、合同支付要求、付款票據相符,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較為有效。項目整體內部管理較為規範,政府採購執行、合同管理等能夠依據相關制度和要求有效執行,業務制度履行情況較好。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通過此次評價工作,發現存在的不足:一是項目實施進度略為滯後,個別工作尚未完成。二是項目績效指標設置不夠完善,預算編制的科學性仍需提升。三是項目過程化管理精細化不足,績效管理意識有待加強。

  (六)有關建議。

  1.適度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整體目標如期完成。

  2.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提高項目實施及管理效率。

  3.做好項目績效總結分析,開展滿意度調查。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