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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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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九、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及編制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47號)設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為7個,行政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四)。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承擔北京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6)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7)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1)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12)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3)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4)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5)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6)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因目前我市公安部門的機構改革工作尚未完成,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市委、市政府審議批准的改革方案,對部門主要職責進行調整。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777731萬元,比2018年662533.93萬元增加115197.08萬元,增長17.39%。其中:財政撥款749172.73萬元,比2018年654460.64萬元增加94712.09萬元,主要由於根據公安業務工作需要,加大對公安科技建設和反恐裝備建設的投入;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152萬元,比2018年738.21萬元減少586.21萬元,主要由於機關後勤服務機構上年安排了基礎設施維修改造經費;其他資金28406.27萬元,比2018年7335.07萬元增加21071.2萬元,主要由於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比上年增加21167.69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521286.0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7.03%,比2018年485442.65萬元增加35843.39萬元,增長7.38%,主要由於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導致上述經費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256444.96萬元,比2018年177091.28萬元增加79353.69萬元,增長44.81%,主要原因:一是為增強我局反恐處突能力,2019年加大了反恐裝備投入;二是為提升警察學院教學水準,2019年增加了警察學院教育支出;三是部分信息化系統已出質保期,進入有償運維。

  主要支出方向為:一是公安業務類項目,用於我局治安管理、刑事偵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反恐怖工作、居民身份證管理、拘押收教場所管理、網路運作維護等方面的支出;二是普通教育類項目,用於北京警察學院的高等教育支出;三是進修及培訓類項目,用於我局各類幹部教育、局內培訓等支出;四是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目,用於我局歸口管理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公安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機關服務中心、民警門診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其他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521.93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088.1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155萬元,與上年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國際警務交流培訓、打擊跨國跨境犯罪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107.21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12.86萬元減少5.64萬元。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事接待、單位食堂接待外單位前來辦事人員的工作餐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62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5334.5萬元,比2018預算數3635.28萬元增加1699.21萬元,主要原因:為進一步提升我局反恐維穩能力,2019年增加了反恐特種車輛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6925.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098.5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83.7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25萬元,其他1617.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預算數7530.6萬元減少605.39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我局機構編制優化調整,機關警力向一線傾斜,車輛編制相應劃轉相關分局,車輛數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83986.7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097.5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6022.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7866.9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134.0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四)等5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655.5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4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726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17479.07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45.8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974524.71萬元,其中:車輛2369台,56701.3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49台(套)、81475.3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57台(套)、65608.15萬元。

  六、需要説明的事項

  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關款、項級科目支出,已經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保密局確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在預算公開中予以剝離。同時,參照上級公安機關預算公開口徑,未公開與項目支出相關的附表。

  七、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二)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公安(20402科目):指列入公安預算科目我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其中,行政運作、機關服務、事業運作等科目核算我局所屬行政單位、機關後勤服務機構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信息化建設、執法辦案等科目核算局屬相應機構所承擔的公安行政執法辦案、公安行政管理及為公安業務提供支出和保障工作所發生的項目經費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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