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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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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落實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政策,原北京市司法局與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合併重新組建北京市司法局。目前新的三定方案尚未正式批復。

  北京市司法局是負責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下屬五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屬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資訊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律師協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原北京市司法局的職能包括:

  職能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職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職能三:指導、監督本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研究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職能四:監督管理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事務所代表機構。

  職能五:指導、監督本市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等工作。

  職能六:組織本市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

  職能七:負責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

  職能八: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

  職能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職能十:負責本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工作,指導警務督察和業務培訓工作。

  職能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

  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能包括:

  職能一:負責本市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和培訓考核等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職能二:承擔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的責任,擬訂市政府立法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督促指導。

  職能三:承擔審查市政府工作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對市政府審查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承辦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和地方性法規規定由市政府負責的應用性解釋工作;組織承辦國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的有關工作。

  職能四:負責為市政府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承辦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報請市政府會議審議和市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的有關文件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責任,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職能五:研究提出實施國家重要法律法規的方案或意見;研究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協調市政府工作部門在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爭議和問題。

  職能六:負責本市行政執法監督和指導;審查、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許可事項;根據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組織開展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檢查和有關評估工作;指導、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隊伍法制建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和市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的聽證工作。

  職能七:承辦市政府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和由國務院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的有關工作;協調解決行政復議管轄爭議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承擔本市行政調解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承擔市政府行政復議接待的日常工作。 

  職能八:負責本市政府規章公佈、備案、清理、編纂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數據庫的資訊管理,編輯出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彙編;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的外文譯本。

  職能九:負責指導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及其法制機構的法制建設;負責本市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等統計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

  職能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25227.99萬元,比2018年16445.04萬元增加8782.95萬元,增長53.41%。其中:財政撥款24810.64萬元,比2018年15383.75萬元增加9426.89萬元,增長61.28%,主要原因:根據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導致基本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其他收入159.93萬元,比2018年182.88萬元減少22.95萬元,減少12.55%,主要原因:市司法局搬遷後不再安排使用其他資金彌補辦公樓運作費不足事項;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0萬元,比2018年1.80萬元減少1.8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事業單位的事業基金大幅減少;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257.42萬元,比2018年876.61萬元減少619.19萬元,減少70.63%,主要原因:上年度結余資金規模減小。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16184.4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4.15%,比2018年10881.59萬元增加5302.83萬元,增長48.73%。增加原因:根據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導致基本經費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9043.6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5.85%,比2017年5563.45萬元增加3480.15萬元,增長62.55%,增加原因:根據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導致項目經費增加。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法制建設業務經費868.74萬元;基層司法業務經費645.32萬元;普法宣傳業務經費539.34萬元;律師公證管理經費130.6萬元;法律援助業務經費1314.59萬元;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789.74萬元;社區矯正業務經費125.85萬元;司法鑒定業務經費35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經費1851.41萬元;信息化建設經費1526.44萬元;其他司法支出864.20萬元;司法行政培訓經費352.34萬元。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資訊中心、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北京市律師協會5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6.39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6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56.4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36.62萬元增加19.8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增加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法制建設、社區矯正業務、法律援助業務、司法鑒定業務、律師公證管理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3.29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63萬元增加1.66萬元,主要原因:根據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局新增原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增加公務接待費。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與外省市和上級單位工作研討和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06.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2019年未安排公務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06.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3.6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0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4.04萬元,其他14.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預算數129.80萬元減少23.1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相關經費,減少預算安排。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574.7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63.3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411.3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3935.9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北京市司法局本級(行政單位)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59.9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79個的30.38%。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989.3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3.05%。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9531.88萬元,其中:車輛46台,926.4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7台(套)、1795.03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國家統一組織的選拔合格法律職業人才的國家考試。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申請律師執業、公證員執業和初次擔任法律類仲裁員,以及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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