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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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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2005年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委宣傳部、市編辦關於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文化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辦發〔2005〕2號),組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是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內設12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處、裝備財務(審計)處、法制監督處、綜合協調處、基層指導處、五個執法隊、紀檢(監察)機構;下屬2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和投訴舉報事務中心。
  2.部門主要職責
  組織起草本市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規購銷文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負責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區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行政編制113人,實際106人;事業編制31人,實際30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人。
  離退休人員2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1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6597.29萬元,比2018年6723.98萬元減少126.69萬元,下降1.88%。其中:財政撥款6576.56萬元,比2018年5807.82萬元增加768.74萬元,主要是由於人員增加,還有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20萬元,比2018年40萬元減少20萬元,主要為繼續清理部門結余資金,加強自身消化結余資金能力;其他資金0.73萬元,比2018年預算876.15萬元減少875.42萬元,主要為上年其他資金含有 "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基本建設撥款872萬元。
  2019年支出預算6597.29萬元,比2018年6723.98萬元減少126.69萬元,下降1.88%。
  (一)基本支出預算4563.6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17%,比2018年4231.33萬元增加332.3萬元,增長7.85%。主要是由於人員增加,還有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2033.67萬元,比2018年2492.65萬元減少458.98萬元,下降18.41%,減少原因:2018年含 "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資金872萬元,2019年"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已經完成,無此項資金。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本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為:
  "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和旅遊"款級科目有:日常執法檢查辦案費、法制監督與保障經費、收繳罰沒物資儲運經費、罰沒物品庫房租金及物流委託管理服務費、移動執法系統運作維護費、資訊系統政務雲基礎資源租用服務費、內部控制管理應用軟體購置費等。
  "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款級科目有: 舉辦全市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本級和2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4.54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9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19.03萬元,與2018年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香港、台灣等地開展涉政類出版物調查,參加相關單位組織的版權類保護、交流等出國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1.68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82萬元減少0.14萬元,主要原因:繼續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對口單位工作交流調研等接待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33.8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33.8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7.9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7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75萬元,其他4.4萬元。比2018預算數減少1.7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233.3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94.8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038.5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110.6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和投訴舉報事務中心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56.5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32個的62.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379.39萬元,佔當年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7.83%。(詳見附件12)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632.79萬元,其中: 車輛11台、237.0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台(套)、936.8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9年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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