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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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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2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金融監管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簡稱市金融局)牌子。市金融監管局(市金融局)共設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金融發展協調處、銀行保險處(金融機構服務處)、資本市場處(上市工作處)、金融科技處、行政審批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一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二處、地方金融機構監管三處、金融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人事處等14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主要職責是:

  1.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與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場所的設立和發展。指導推動地方股權交易中心規範發展。

  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産業)投資規範發展。

  4.統籌發展本市普惠金融、綠色金融、小微金融。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創新與發展。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幫扶和扶貧。

  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協調推動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科技創新和社會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金融發展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

  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本市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現代金融體系建設,指導金融功能區的建設發展,引導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發展情況。

  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行政審批工作,並依法依規監管。配合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11.對本市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加強監管。

  12.牽頭負責防範和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活動。負責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3.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01人,實際76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2人。

  離退休人員3人,其中:退休3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9年收入預算9418.06萬元,比2018年9264.29萬元增加153.77萬元,增長1.66%。其中:財政撥款8280.86萬元,比2018年7749.94萬元增加530.92萬元。主要原因:養老、醫療等基數調整及增加吸引外資金融機構等工作經費;其他資金1137.20萬元,比2018年1514.35萬元減少377.15萬元。

  (二)2019年支出預算9418.06萬元,基本支出預算2792.8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9.65%,比2018年2471.74萬元增加321.15萬元,增長12.99%,主要原因:養老、醫療等基數調整,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6625.17萬元,比2018年6792.56萬元減少167.39萬元,下降2.46%。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進一步優化首都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強化金融服務,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等履職經費。

  三、主要支出情況

  1.防風險,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落實好《北京市防控金融風險三年行動計劃》,深入推動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壓降規模,引導網貸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堅決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金融活動,打早打小,深入開展非法集資專項排查整治和案件風險處置攻堅工作,全面提升非法集資風險監測預警水準,研究制定處分條例實施細則,持續加強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加大交易場所分類處置力度,堅決維護社會穩定。

  2.強監管,開創地方金融監管新局面。進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監管組織、豐富監管手段和依據、強化監管人員配備、提升金融監管專業能力;推進金融立法工作,力爭將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條例納入本市下一個五年立法規劃。 

  3.重服務,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新作用。搭建專業化綜合服務平臺,加快建設企業上市綜合服務平臺、小微企業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私募基金行業專業服務平臺和金融科技服務平臺,為上市公司、民營企業、私募基金、金融科技等市場主體提供專業化服務,降低企業上市、融資、投資等環節的資訊不對稱,有效幫助企業解困,推動上市公司成為首都金融重要增長點;發揮政策激勵作用,將加快培育現代金融服務業、進一步支援企業上市發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用好政策性擔保基金,設立金融創新獎,充分發揮政策激勵作用;服務“三農”、小微等薄弱環節,發揮融資擔保聯盟和小額貸款公司作用,推動完善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金融模式,鼓勵資源配置到“三農”、小微等薄弱環節。

  4.促開放,推動改革開放協同創新邁上新臺階。把握金融業開放重大機遇,積極爭取《北京市全面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優化提升開放型經濟營商環境工作方案》出臺,積極推進“産業開放+園區開放”,爭取更多突破在京落地見效;持續服務外資金融機構在京新設機構、拓展業務,對重點外資金融機構做好“一對一”個性化服務;做好外籍高管和國際化金融人才服務保障,聚集一批創新型、重量級、國際化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積蓄首都金融業發展新優勢;建設“一帶一路”金融大本營,有效提升國際影響力。服務好亞投行、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絲路基金等國際金融組織,支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來京設立新機構,拓展新業務,將北京建設成為“一帶一路”金融大本營;加速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持續優化行業佈局;推動北京金融業在津冀地區的産業輸出、能力輸出和優勢輸出,發揮三地政府平臺作用促進三地金融産業合作共贏,突出城市副中心在京津冀區域的優勢地位,佈局更多創新性強、服務三地的金融産業。

  5.謀發展,培育首都金融發展新動能。支援金融科技與專業服務創新示範區建設,落實《關於首都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促進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8年-2022年)》,打造以金融監管科技為核心、金融創新應用為支撐的産業集聚格局;推動基於金融科技的監管科技、金融安全産業在京加速佈局,推動開展“監管沙箱”國際合作;加快發展綠色金融産業。多方合作,以城市副中心為依託,將北京打造成為全國綠色金融中心;加強綠色金融國際合作,在京召開綠色金融國際峰會和論壇,豐富綠色項目儲備,推動國際技術孵化器在京落地,支援倫敦金融城與北京全面開展綠色金融戰略合作;加速佈局財富管理産業。充分發揮首都優勢,引進世界級財富管理機構,培育本土優質財富管理機構,匯集全球財富管理資訊,將北京打造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財富管理中心城市。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3.30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7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108.20萬元,與2018年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京臺論壇、京港論壇等重大金融活動、組織金融創新境外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5.69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6.09萬元減少0.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我局機關國內公務來訪的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39.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元,與2018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39.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4.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4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49萬元,其他16.43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40.80萬元減少1.39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883.0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59.2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23.8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250.3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1.3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佔全部預算項目34個的32.3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452.2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6.46%。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415.27萬元,其中:車輛11台,268.7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套、1835.97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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