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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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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藥品監管局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市藥監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全系統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的單位共有87個。其中:(1)行政單位39個,包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市稽查總隊、16個區食藥局(下設323個鄉鎮站所)、16個區稽查大隊、5個直屬分局;(2)事業單位48個,包括全額補助事業單位44個(16個區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16個區政務中心,12個直屬事業單位),部分補助事業單位4個。

  (二)主要職責

  (1)負責本市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粧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新技術新産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2)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相關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3)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的註冊管理。制定註冊管理制度,嚴格上市審評審批,完善審評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生産許可和品質管理,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和監督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生産、經營和使用品質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

  (5)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6)落實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實施本市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查處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生産環節,以及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和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的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經營環節,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8)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管理領域政策法規宣傳、資訊發佈、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1965人,實際1833人;事業編制1474人,實際1466人。離退休人員518人,其中:離休8人,退休51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148647.51萬元,比2018年165253.62萬元減少16606.11萬元,下降10.05%。其中:財政撥款140355.03萬元,比2018年150513.84萬元減少10158.81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520萬元,比2018年311.99萬元增加208.01萬元;其他資金7772.48萬元,比2018年14427.79萬元減少6655.3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按照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部門劃出食品監管職責,導致食品監管經費減少。

  2019年支出預算148647.51萬元,比2018年165253.62萬元減少16606.11萬元,下降10.05%。其中:1、基本支出預算103748.4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79%,比2018年102481.28萬元增加1257.17萬元,增長1.23%。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2、項目支出預算39099.06萬元,比2018年58489.54萬元減少19390.48萬元,下降33.15%。減少的主要原因:①按照我市機構改革部署,我部門劃出食品監管職責,導致食品監管經費減少;②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支出安排。3、事業單位經營支出580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項目主要是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安全監督、註冊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生産、經營、使用品質管理規範,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等工作。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87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92.41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08.2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165.63萬元,與2018年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赴國(境)外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監管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專題調研;參加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監管等業務培訓;進行境外藥品、醫療器械檢查、檢驗檢測等方面工作。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3.65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4.45萬元減少0.8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市單位來京學習交流工作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123.13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207.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00萬元,比2018預算數127.54萬元減少127.54萬元,主要原因: 已完成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123.1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27.7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0.3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1.35萬元,其他143.75萬元。比2018預算數1203.05萬元減少79.92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市委實施意見,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控制車輛運作維護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5398.1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994.2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403.9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2187.6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包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市稽查總隊、16個區食藥局、16個區稽查大隊、5個直屬分局等39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等5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946.5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89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09個的42.58%。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3457.30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2.07%。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説明:

  項目名稱:藥品註冊費;收費依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重新發佈本市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 》(京財綜〔2016〕682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007號);執收主體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收費部門: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收費標準:《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京財綜[2017]569號),收入預計:380萬元。

  項目名稱:醫療器械産品註冊費;收費依據: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重新發佈本市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 》(京財綜〔2016〕682號);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007號);執收主體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收費部門: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收費標準:《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京財綜[2017]569號);收入預計:135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23753.50萬元,其中:車輛512台,9927.8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80台(套)、18072.6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37台(套)、35682.21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藥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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