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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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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職責

  主要職責是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和抗訴工作,查辦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同時負責對京西五個區檢察院的業務指導。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下設機構15個:審查逮捕部、公訴部、職務犯罪公訴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工會)、監察室(司法監督室)、檢察技術部、法警支隊、行政事務管理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單位性質為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行政編制221人,實際217人;事業編制20人,實際20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制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62人。

  離退休人員99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99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9年收入預算總計12477.99萬元,比2018年11729.71萬元增加748.28萬元,增長6.38%。其中:財政撥款12210.32萬元,比2018年11714.71萬元,增加495.61萬元;其他資金267.67萬元,比2018年15萬元增加252.67萬元,主要是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252.67萬元。

  (二)2019年支出預算總計12477.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0.46萬元,項目支出1447.52萬元。基本支出預算11030.4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8.4%,比2018年10430.89萬元增加599.57萬元,增長5.75%。變動原因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監察體制改革統一方案,由檢察院轉隸至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1447.52萬元,比2018年1298.82萬元增加148.7萬元,增長11.45%,主要原因繼續使用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主要項目包括辦案業務費、檢察工作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本級)一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7.41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4.3萬元減少16.8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1.91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3.5萬元減少1.5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公務接待費用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8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85.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3.8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9.1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19萬元,其他33.2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預算數100.8萬元減少15.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控制公務用車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023.1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59.1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64.0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21.2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47.4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7個的42.8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01.23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0.81%。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7010.34萬元,其中:車輛52台,1427.4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9台(套)、851.0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4台(套)、641.65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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