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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應急管理局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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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2019年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簡稱市應急局)為正局級市政府組成部門。部門預算包括1個局本級行政單位;1個安全生産執法監察總隊;6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應急管理局本級行政設立2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法制處、規劃發展處(研究室)、應急指揮處(市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監測與綜合減災處、救援協調與預案管理處、火災防治管理處、防汛抗旱處(地震與地質災害救援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生産基礎處、安全生産綜合協調處、救災與物資保障處、調查評估與統計處、宣傳動員處、救援隊伍建設處、科技與信息化處、行政審批處、督查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有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

  6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包括:北京市安全生産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産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資訊中心;“12350”舉報投訴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事務督查中心;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中心。

  (二)主要職責

  市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2。擬訂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等政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産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指導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本市統一的應急管理資訊系統,負責資訊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資訊資源獲取和共用機制,依法統一發佈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本市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本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本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産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本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本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安全生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産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市工礦商貿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産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産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本市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資訊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員構成情況

  市應急管理局部門行政及執法編制211人,實際194人;事業編制195人,實際186人;聘用人員共20人,其中海歸及博士後工作站人員18人,其他人員2人。

  離退休人員33人,其中:退休33人,無離休人員。

  二、2019年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33250.67萬元,比2018年25074.38萬元增加8176.29萬元,增長32.61%。其中:財政撥款33250.67萬元,比2018年25024.97萬元增加8225.70萬元;無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比2018年減少49.41萬元;其他資金0萬元,與2018年持平。財政撥款增長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除將原市安全監管局大部分職責保留外,還將市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等12個部門職能與人員的轉入。二是新增兩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有新招錄人員入職;三是接收軍轉幹部人員較多。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13561.7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40.79%,比2018年8656.42萬元增加4905.28萬元,增長56.67%,增長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除將原市安全監管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市衛生健康委外,其他原市安全監管局的職責全部劃入應急局。同時還涉及多個部門職能與人員轉入,具體包括:市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規劃國土委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園林綠化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市地震應急指揮部、市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市突發事件應急救助指揮部的職責。還包括根據《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增加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招錄、使用等工作職責。二是新增兩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有新招錄人員入職;三是接收軍轉幹部人員較多。

  (二)項目支出預算19688.9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9.21%,比2018年16216.92萬元增加3472.04萬元,增加21.41%。增加主要原因:根據機構改革後新的三定方案,增加了應急管理及減災救災等相關職能,項目經費相應增加。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行政單位和6個所屬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2.85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8.85萬元增加44萬元。其中: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54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54萬元相比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應急管理部2019年赴境外培訓團組(隨團)及赴台灣應急管理工作考察團組等方面的培訓。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0.66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0.45萬元增加0.21萬元。增加原因:機構改革增加了兩個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增加,預算相應增加。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埠應急管理部門來京調研接待等方面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08.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60.31萬元,比2018預算數0萬元增加60.31萬元,主要原因:2019年報廢更新購置執法用車3輛(包括公務艙1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47.88萬元,比2018預算數64.4萬元減少11.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5.3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1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14萬元,其他6.22萬元。減少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運維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935.3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84.5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42.63萬元,單項或批量達到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政府採購預算6308.20萬元,其中:貨物採購2044.97萬元,工程採購654.70萬元,服務採購3608.5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438.1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86.9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市應急管理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52個的32.89%。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1794.4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9.9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我單位不涉及重點收費項目。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8141.93萬元,其中:車輛42台,價值1263.8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6台(套),價值2997.31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是指各區(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園區)以及相關區級職能部門依託勞務派遣企業或者公益性組織簽訂勞動合同,依據派遣協議派遣到相關單位協助開展安全生産工作的人員。專職安全員不具有安全監管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身份,不行使安全生産行政執法職責。

  第二部分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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