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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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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性質、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職責是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下設31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研究室、機關服務中心、技術保障中心、監察室、信訪辦、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勞動爭議庭、執行局、行政庭、審監庭、立案庭、法警隊、東升法庭、復興路法庭、山後法庭、上地法庭、中關村法庭、四季青人民法庭、溫泉人民法庭。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584人,實際526人;事業編制51人,實際45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95人。

  離退休人員101人,其中:離休5人,退休96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37952.67萬元,比2018年27593.23萬元增加10359.44萬元,增長37.54%。其中:財政撥款34232.11萬元,比2018年27576.49萬元增加6655.61萬元,主要原因: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收入預算有所增加;其他資金3720.57萬元,比2018年16.74萬元增加3703.83萬元,主要原因: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2019年支出預算37952.67萬元,比2018年27593.23萬元增加10359.44萬元,增長37.54%。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增加了相關經費支出;二是在編實有人數增加,相關經費支出增加;三是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支出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預算項目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場地租賃、審判法庭維修、檔案卷宗掃描、網路運作維護等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04.13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7.0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18.8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20.88萬元減少2.04萬元,主要原因:本著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減少公務接待費。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彙報工作等公務活動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285.2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2019年暫無車輛更新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285.2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51.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8.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8.5萬元,其他37.0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預算數300.3萬元減少15.01萬元,主要原因:本著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精神,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755.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0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955.6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449.8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123.3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4個的35.7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54.2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5.23%。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986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9124.54萬元,其中:車輛91台,1732.6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6台(套)、5485.5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479.42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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