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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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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稱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密雲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二)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三)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四)負責受理轄區內貪污受賄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五)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六)負責對區公安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七)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八)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九)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十)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質裝備工作;(十一)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優化設置的實施意見(試行)》,內設14個部門,分別是檢察管理監督部、偵查監督部、職務犯罪偵查局、審查逮捕部、刑事執行檢察部、公訴部、刑事審判監督部、民事和行政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監察室、政治處、行政事務管理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是依法行使檢察權的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09人,實際109 人;事業編制11人,實際10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2人。離退休人員48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48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9年收入預算6196.13萬元,比2018年5972.08萬元增加224.05萬元,增長3.75%。其中:財政撥款5976.62萬元,比2018年5872.62萬元增加104.00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其他資金219.50萬元,比2018年99.54萬元增加119.96萬元,是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9年支出預算6196.13萬元,比2018年5972.08萬元增加224.05萬元,增長3.75%。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5462.0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8.15 %,比2018年5148.55萬元增加313.52萬元,增長6.09 %。變動主要原因為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監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檢察院轉隸至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2)項目支出預算734.05萬元,比2018年823.52萬元減少89.47萬元,下降10.86 %,減少原因為根據全市司法體制及監察體制改革情況,隨業務需求調整年初部門預算經費支出規模。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保障各項檢察改革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檢察辦案業務經費、檢察業務裝備經費、檢察業務工作經費、網際網路接入費、信息化運維費、安檢工作經費、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服務費等。

  4、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0.20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36.3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4.51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4.75萬元減少0.24萬元減少5.05%。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用。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單位來訪人員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5.6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41.04萬元,比2018預算數0萬元增加41.04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本單位車輛實際情況,更新購置老舊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84.6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0.6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3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39萬元,其他25.25萬元。與2018預算數89.1萬元減少4.45萬元,減少4.99%。減少原因: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統籌安排公務用車工作,減少公務用車費用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20.0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5.2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64.7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64.0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個的3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5.2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31%。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0067.21萬元,其中:車輛24台,463.1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2台(套)、1092.0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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