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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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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1、本部門職責

  依法履行審判職能,主要受理轄區內一審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識産權和執行案件。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為首都和東城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東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東編辦【2014】3號設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內設35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1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部門設置:部門機構設置35個部門。業務部門為19個,分別為立案庭、刑庭、民庭、行政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等;審判輔助部門9個:訴訟服務辦公室、信訪工作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綜合行政部門7個:辦公室、政治處等。

  3、單位性質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人員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400人,實際348人;事業編制35人,實際33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84人。

  離退休人員186人,其中:離休7人,退休179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説明

  2019年收入預算23407.04萬元,比2018年19315.70萬元增加4091.34萬元,增長21.18%。其中:財政撥款21413.28萬元,比2018年19315.70萬元增加2097.58萬元;增長原因是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及新增錄用人員。繼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1993.76萬元,比2018年944.34萬元增加1049.42萬元,原因是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增加。

  2、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19552.2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3.53%,比2018年16516.37萬元增加3035.89萬元,增長18.38%。增長原因是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及新增錄用人員。

  項目支出預算3854.77萬元,比2018年2799.33萬元增加1055.44萬元,增長37.70%,增加原因是根據本部門2019年業務實際需求,安排項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辦案業務、網際網路接入、信息化運維、法庭維修維護、審判業務、安檢工作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個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1.49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2.7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9.5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0萬元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案件審理、案件審判、審判工作經驗交流過程中涉及的國內及外事接待工作。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231.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231.9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費5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7萬元,其他60.9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年預算數244.20萬元減少12.21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厲行節約的要求。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458.9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39.9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總額735.9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1家行政單位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892.90萬元。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4個的35.7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97.1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4.98%。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2019年訴訟費收入預計15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6627.99萬元,其中:車輛86台,1777.0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02.50萬元。

  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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