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9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根據法律規定,主要負責審判轄區內刑事、民事和行政的第一審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規定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的任務是審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並且通過審判活動,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以保衛無産階級專政制度,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

  我院共有35個內設機構編制,現已成立32個,分別是: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 、民事審判四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立案庭、訴訟服務辦公室、法警大隊、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南口人民法庭、沙河人民法庭、回龍觀人民法庭、小湯山人民法庭、天通苑人民法庭、北七家人民法庭、未成年審判庭、速裁審判庭、信訪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幹部科、組宣科、教育培訓科、辦公室、監察室、技術科、檔案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三)單位性質

  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92人,實際277人;事業編制21人,實際0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77人。

  離退休人員6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63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9年收入預算17778.91萬元,比2018年14376.32萬元增加3402.59萬元,增長23.67%。其中:財政撥款17338.06萬元,比2018年14266.16萬元增加3071.90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其他資金440.85萬元,比2018年110.16萬元增加330.69萬元。

  (二)2019年支出預算17778.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3.3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7.47%,比2018年11550.84萬元增加2222.46萬元,增長19.24%,增加原因為:一是訴調對接中心面積增加後相應的水電暖等費用也相應增加;二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為4005.6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2.53%,比2018年2825.48萬元增加1180.13萬元,增長41.77%,增加原因為2019年增加了訴調對接中心相關項目等。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審判網路運作維護等。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法院辦案業務經費、法院業務裝備經費、信息化運維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2.7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6.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年預算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5.78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7.6萬元減少1.82萬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開支。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接待費用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56.9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15.85萬元,比2018預算數0萬元增加15.85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本單位車輛實際情況,更新購置老舊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41.0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6.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2萬元,其他2.3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7.42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從嚴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470.0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9.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80.5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518.7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238.4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5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128.6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1.66%。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8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1506.76萬元,其中:車輛45台,950.3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9台(套)2260.1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