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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學會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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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法學會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京編辦函[2002]11號),設立北京市法學會。內設4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部、聯絡部、社會工作部;下屬2個預算單位,為:北京市法學會本級、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學會資訊中心)。

  (二)單位性質及主要職責

  北京市法學會是市委領導的人民團體、學術團體和群眾團體,是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委和市政府聯繫首都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主要職責是:

  1、建設首都核心法治智庫,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決策發揮“智囊團”和“參謀庫”作用;

  2、團結首都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為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為政法工作服務;

  3、組織和指導各研究組織開展多學科、多層次的法學研究活動,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援;

  4、參與法律、法規的草擬、論證工作,對本市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5、同境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聯繫工作,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發揮對外法學交流的渠道作用;

  6、參與法治宣傳和法學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參與培養法學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7、建立法學會系統的資訊網路,收集和介紹境內外法學研究動態,宣傳和推廣創新研究成果,編輯出版法學、法律圖書和刊物;

  8、負責會員及所屬研究組織的管理和聯繫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9、貫徹市委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議、決定,統籌指導全市法學研究組織和涉法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組織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10、承擔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課題研究、市法學會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法學雜誌》編輯等工作。

  (三)人員情況

  北京市法學會政法專項編制23人,實際22人;實名制管理的工勤事業編制2人,實際2人;事業編制10人,實際8人。

  離退休人員12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1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2098.87萬元,比2018年2042.65萬元增加56.22萬元,增長2.75%。其中:財政撥款2076.58萬元,比2018年2042.65萬元增加33.92萬元,主要原因:工資及社會保險繳款正常增長;其他收入15萬元,比2018年0萬元增加15萬元,主要原因:市委社會工委撥入社會組織黨建管理崗位補貼支援資金;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7.30萬元,比2018年0萬元增加7.30萬元,主要原因:結轉資金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1155.6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5.06%,比2018年1095.46萬元增加60.22萬元,增長5.5%。增加原因:工資及社會保險繳款正常增長。  

  (二)項目支出預算943.19萬元,比2018年947.19萬元減少4萬元,下降0.42%,減少原因:按照厲行節約要求壓縮行政運作成本。預算項目主要為:法學研究與學術調研、立法諮詢論證、對外法學交流活動、法治宣傳、法學法律人才培養、組織建設管理、開展法律服務、研究組織黨建活動和培訓等。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法學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法學會本級、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兩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6.22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0.6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23.2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國(境)外大型國際會議,參加國(境)外高端法律專業培訓,開展國(境)外法學專題調研學習和工作交流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0.48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壓縮公務接待費預算。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同來訪的外省市法學會進行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5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8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5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4.7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8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3萬元,其他2.8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預算數13.2萬元減少0.66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預算。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法學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7.8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8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4.9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法學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729.4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9年北京市法學會本級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2.6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30.7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66.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1.27%。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30.76萬元,其中:車輛4台,79.53萬元;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開展法律服務:指本部門貫徹市委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議、決定,統籌指導全市法學研究組織和涉法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組織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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