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9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

分享:
字號:        

  目錄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對轄區內公民、單位的法制宣傳和犯罪預防;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負責對公安局、國家安全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北京市區、縣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京編委[2002]3號)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優化設置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京檢發[2016]127號),設立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9個處室,分別為審查逮捕部、公訴部、輕罪案件檢察部、知識産權案件檢察部、科技犯罪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行政事務管理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是依法行使檢察權的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338人,實際318人,事業編制18人,實際9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61人。

  離退休人員85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83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9年收入預算17342.68萬元,比2018年14178.34萬元增加3164.34萬元,增長22.32%。其中:財政撥款17057.45萬元,比2018年13755.74萬元增加3301.71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其他資金285.22萬元,比2018年422.60萬元減少137.38萬元,其他資金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結合2018年工作情況,結轉至2019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減少。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9年支出預算總計17342.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5205.1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7.67%,比2018年12327.79萬元增加2877.40萬元,增長23.34%。主要原因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9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監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檢察院轉隸至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2137.4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2.33%,比2018年1850.55萬元增加286.94萬元,增長15.51%,主要原因是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和監察體制改革後,根據全市檢察院總體業務工作計劃,安排項目經費年初預算。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保障各項檢察改革。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0.81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41.0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單位2019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經費預算,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9.03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9.5萬元減少0.47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各類公務接待相關費用支出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71.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71.47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24.62萬元增加46.85萬元,主要原因:結合本單位車輛實際情況,更新購置老舊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00.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3.1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0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05萬元,其他13.0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比2018預算數105.6萬元減少5.28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22.9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72.7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433.6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16.5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31.4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9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46.4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3個的30.7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98.3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6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6199.76萬元,其中:車輛32台,705.5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3台(套)、2137.3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478.3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報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