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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19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9-02-27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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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基本情況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依據《地方誌工作條例》、《北京市實施<地方誌工作條例>辦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成立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和印發市地方誌工作規劃綱要的通知》(京政發〔1988〕98號),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為負責本市地方誌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根據《關於批准市知識産權局等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通知》(京人發〔2006〕90號),實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內設機關黨委、秘書處(人事處)、市誌指導處、區縣誌指導處、研究室、宣傳培訓處、開發利用處、年鑒指導處8個處室,下屬2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年鑒社和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地情資訊中心),皆為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中的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地情資訊中心)為納入北京市規範收入管理的事業單位。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擬訂本市地方誌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2、制訂本市地方誌書、地方綜合年鑒編纂規範和標準。

  3、組織編纂本市地方誌書和綜合年鑒,並負責組織審查驗收。

  4、蒐集、整理、保存北京地方誌資料,組織整理北京地區舊志,推動方志理論研究。

  5、組織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開拓社會用志途徑。

  6、組織開展地方誌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

  7、指導北京地方誌學會的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京年鑒社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北京年鑒》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及市屬修志單位編輯區縣年鑒及專業年鑒;負責指導、組織修志單位年鑒的協作交流工作。

  北京市方志館(北京市地情資訊中心)的職責是:從事地方誌、地情資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編輯、研究、展示等工作,面向社會提供諮詢、借閱等服務,開展地情教育、地方文化交流交往活動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部門事業編制71人,實際66人;聘用人員4人。離退休人員2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0人。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9年收入情況:2019年收入預算4622.56萬元,比2018年4070.96萬元增加551.60萬元,增長13.55 %。其中:財政撥款4559.81萬元,比2018年3867.20萬元增加692.61萬元,增長原因主要是項目經費增加;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73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60.09萬元,與2018年131.98萬元減少71.89萬元;其他資金0.67萬元,比2018年71.53萬元減少70.86萬元,主要原因是非財政撥款收入減少。

  (二)2019年支出情況:基本支出預算2230.3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8.25%,比2018年1985.77萬元增加244.53萬元,增長12.31%。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所致。(二)項目支出預算2392.26萬元,比2018年2085.20萬元增加307.06萬元,增長14.73%,增長原因:根據《全國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和落實《北京市地方誌事業發展規劃綱要(2016-2020年)》,要求2019年修志業務向縱深拓展,新增了地方誌立法和標準化工作,項目經費預算隨之增長。2019年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用於北京地名志編修、二輪志書出版、基層修志,方志館業務及運作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也是完成《全國綱要》和《北京綱要》"兩全目標"(全面完成二輪修志規劃任務,實現市、區兩級地方綜合年鑒全覆蓋)的攻堅之年,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中國地方誌指導小組辦公室各項工作部署,全面落實《全國綱要》和《北京綱要》各項目標任務,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年度工作任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繼續發揮好地方誌存史、育人、資政功能。

  1.紮實推進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各項任務。按照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各小組規劃,編纂完成《大運河商貿史料叢書》;21部國家級傳統村落志全部定稿,部分實現出版;舉辦三個文化帶主題論壇及論壇文集出版;在第十四屆文博會上舉辦長城文化展;開展《永定河志》前期調研,推動全國文化中心建設取得新進展。

  2.全力推動二輪修志工作。繼續加大組織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力度,70部《北京志》分志基本進入終審環節,計劃終審24部、出版13部;18部區縣誌計劃全部通過終審實現出版,確保到2020年順利完成第二輪修志規劃任務。

  3.不斷拓展志鑒編修範圍。積極組織指導市級部門啟動編纂專業志、部門志,按計劃推進《北京抗日戰爭志》《北京市地名志》等重點志書編纂工作,弘揚北京悠久歷史文脈;大力推進鄉鎮村志編修工作,推進地方誌工作向基層延伸。在實現市區兩級綜合年鑒全覆蓋的基礎上,著力打造國家級、市級精品年鑒;編纂出版《北京日記》《北京月志》,忠實記錄首都改革發展生動實踐。在組織編纂《北京年鑒》的基礎上,繼續編纂簡本、英文版、市民生活年鑒,面向不同群體講好北京故事;編纂出版《京津冀概況》,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

  4.多舉措開發利用地方誌資源。繼續開展方志文化"六進"工作,通過方志文化宣講團向公眾展示北京文化的魅力。翻譯出版《北京奧運會志》《中關村志》等志書,辦好各類展覽和"京華講壇",為公眾提供更加豐富的公共文化服務。

  5.不斷健全地方誌工作體制機制。開展地方誌立法調研,為地方誌事業發展提供法制保障。開展地方誌標準化建設工作,為地方誌事業發展提供品質保障。開展地方誌智庫平臺建設,為地方誌事業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年鑒社和北京市方志館3個預算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9.49萬元,比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0.21萬元減少0.7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預算數15.68萬元,與2018年預算數15.68萬元持平。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調研國外館藏的志書建設,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促進方志館建設。

  2、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算數1.46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1.53萬元減少0.07萬元。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地方誌系統人員來我辦及北京市方志館調研交流工作。主要是厲行節約,嚴控接待標準和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預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預算數12.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6.5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0萬元,其他1.60萬元。比2018預算數13.00萬元減少0.65萬元,主要是優化用車管理制度、倡導綠色出行,壓縮經費開支。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9年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22.0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7.2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04.8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我單位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主體範圍,2019年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1家為參公管理事業單位,2019年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0.2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9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39個的30.7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486.6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2.14 %。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8年底,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固定資産總額36273666.74萬元,其中:車輛5台,119.24萬元;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二)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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