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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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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組織部是負責本市組織工作、幹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市委工作機構。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含北京市人才工作局)行政編制226人,實有人數199人;事業編制97人,實有人數5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35114.40萬元,比上年增加10582.82萬元,增長43.1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4578.35萬元,比上年增加10767.70萬元,增長45.2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566.5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7%;其他收入11.8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2496.56萬元,比上年增加10343.91萬元,增長46.69%,其中:基本支出9041.1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82%;項目支出23455.3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2.18%。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4663.18萬元,比上年增加10572.85萬元,增長43.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本部門職能、人員增加,財政撥款收支相應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495.9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635.7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58%;教育支出3552.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9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96.1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5%;衛生健康支出545.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9年度決算21635.7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99.52萬元,下降4.42%。其中:

  “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19年度決算7803.8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850.18萬元,增長12.2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等政策;二是落實全市機構改革方案,本部門職能、人員增加。

  “組織事務”2019年度決算13831.9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849.70萬元,下降11.8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落實過“緊日子”思想,壓減經常性一般支出。

  2、“教育支出”2019年度決算3552.6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69.72萬元,下降23.1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統籌調整全市幹部教育培訓計劃,整合培訓班次,壓縮培訓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度決算2096.1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1.70萬元,增長0.5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9年度決算677.3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4.70萬元,增長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財政統發的離退休經費按年度實際發生情況清算。

  “撫恤”2019年度決算1418.8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萬元,下降0.21%。減少原因是中央調整年度轉移支付資金,核減3萬元。

  4、“衛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決算545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相同。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9年度決算545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相同。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041.1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2.81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2.75萬元減少89.9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31.5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16.9萬元減少85.33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規定,按照從嚴從緊原則,進一步壓縮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本部門赴國(境)外開展人才交流活動。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1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63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1.2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5.85萬元減少4.6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規定,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來京考察調研、外省市挂職幹部對接等事項。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11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本部門無此項支出,同上年。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49.54萬元,比上年增加169.04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本部門增加轉隸人員,機關日常運作經費相應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248.8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0.0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188.8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9.6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1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99.6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1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1台,33.8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本部門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416.87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0個,涉及金額17932.50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4個,涉及金額5170.65萬元,簡易程式評價項目6個,涉及金額12761.85萬元,評價得分均在90分(含90分)以上,評價等級為優秀。

  二、2019年度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為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財政部、民政部、中央組織部、退役軍人事務部等部門對相關人員給予高度重視,為保障老黨員基本生活,提高生活水準,每年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支援相關工作。

  北京市自2005年起,對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給予生活補助。2015年11月,北京市委組織部、民政局、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關心關愛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工作的通知》(京組通〔2015〕70號),提高了老黨員補貼標準。每年參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比率,確定年度老黨員生活補貼增長幅度。2018年,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8〕21號)確定老黨員生活補貼增長幅度時間調整為每年8月。

  根據上述政策要求,2019年度,本部門繼續申請實施“建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項目”,該項目年度預算經費1418.84萬元,其中市級財政資金1308.84萬元,中央財政資金110萬元,全年共向各區和相關係統發放補貼資金1418.84萬元,資金預算執行率為100%。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得分92.65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指標設置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2、項目工作規劃有待進一步健全。

  (四)建議

  1、依據補貼標準變動規律,科學合理設置項目産出、效果指標,充分顯現實施效益效果。

  2、進一步健全項目實施規劃,充分梳理符合補貼條件的老黨員存量,明確中長期及階段性工作目標、實施步驟,為項目實施提供明確的規劃引領。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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