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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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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64號)設立市發展改革委。目前,內設機構28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發展規劃處、國民經濟綜合處、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固定資産投資處(社會投融資服務處)、産業發展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處)、區域發展處、基礎設施處、高技術産業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社會發展處、經濟貿易處、財政金融處、價格綜合處、價格管理處、成本調查監審處、收費管理處、能源發展處、新能源利用處、營商環境政策處、營商環境評價處、評估督導處、公共資訊處、人口處、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有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監察組。設在機構4個,分別為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辦公室、北京市協調推進大興國際機場建設工作辦公室、北京市新首鋼高端産業綜合服務區發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工作辦公室。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級及下設獨立預算單位共12家,分別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貸款項目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北京市價格監測中心、北京市節能監察大隊、北京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其中,北京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已于2019年轉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發展改革委是負責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宏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情況。

  3.負責監測本市國民經濟形勢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工作,研究宏觀經濟運作、總量平衡等重要問題。

  4.負責匯總分析本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5.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各類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並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6.承擔規劃本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産力佈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安排本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擬訂並實施市政府投資計劃;按國家及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準、審核和上報固定資産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7.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産業發展,推進本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産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産業發展、産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協調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8.組織擬訂區域統籌發展、城市功能區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和幫扶工作。

  9.承擔本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重要農産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的實施。

  10.承擔本市價格管理責任;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作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價格監管工作。

  11.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12.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民航、鐵路等國家在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工作。

  13.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負責本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迴圈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産業和清潔生産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14.負責組織擬訂本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能源總量平衡;監測分析能源運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能源發展、城市能源運作保障的重大問題。

  15.負責組織擬訂本市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16.負責研究提出本市人口調控戰略,擬訂人口政策;負責調控綜合協調工作,擬訂人口調控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政策建議。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458人,實有人數449人;事業編制420人,實有人數35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97891.41萬元,比上年增加17661.72萬元,增長22.0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1339.87萬元,比上年增加16189萬元,增長21.5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0072.6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62%;事業收入1089.3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9%;其他收入177.8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9%。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7733.75萬元,比上年增加16433.74萬元,增長23.05%,其中:基本支出28953.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3%;項目支出58779.85 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4201.42萬元,比上年增加18506.21萬元,增長24.45%。主要原因:一是執行全市統一政策,人員經費略有增長;二是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在完成年度一般性支出經費壓減任務的同時,安排了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綜合調度資訊平臺2019年大數據分析和運作服務等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6424.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7728.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80%;教育支出22.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75.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6%;衛生健康支出1449.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8%;節能環保支出19119.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11%;城鄉社區支出5555.1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3%;其他支出75.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57728.8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838.75萬元,增長5.17%。其中: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2019年度決算57406.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552.61萬元,增長4.65%。主要原因:一是執行全市統一政策,人員經費略有增長;二是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在完成年度一般性支出經費壓減任務的同時,安排了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綜合調度資訊平臺2019年大數據分析和運作服務等項目經費。

  “統計資訊事務”(款)2019年度決算36.53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一致。主要原因:為上年度結轉使用的北京市評標專家庫管理系統二期項目、經濟資訊系統第三期日元貸款付息項目經費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286.1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86.14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安排了北京市價格監管信息化工程項目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2.1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52.10萬元,下降70.2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22.1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52.10萬元,下降70.22%。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進修及培訓預算計劃。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475.3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65.87萬元,下降12.8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2475.3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65.87萬元,下降12.88%。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嚴格按標準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預算。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449.0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6.16萬元,下降2.4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1449.0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6.16萬元,下降2.44%。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嚴格按標準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經費預算。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9119.2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606.25萬元,下降7.75%。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2019年度決算99.7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0.25萬元,下降0.25%。主要原因:為年初安排北京市應對氣候變化綜合管理系統運作維護費項目結余。

  “能源節約利用”(款)2019年度決算19019.4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606.01萬元,下降7.79%。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全市統一要求,壓減交回了部分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項目資金。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5555.1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5502.58萬元。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19年度決算5555.1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5502.58萬元,增長10466.53%。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安排了部分基建項目經費預算。主要包括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綜合調度資訊平臺一期工程、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分平臺信息化建設項目、北京市重點工程調度與服務平臺、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資訊系統、北京市節能監測服務平臺一期項目等。

  7、“其他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5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5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按照市政府重點任務要求,安排了部分項目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8795.0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7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03.8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94.70萬元減少90.8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154.1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91.70萬元減少37.55萬元。主要原因:預算執行過程中,受境外局勢不穩和國外自然災害等因素影響,原定的部分因公出國(境)任務取消。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營商環境、宏觀經濟政策、資源能源、節能環保等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方面,主要有營商環境交流磋商及先進經驗調研、北京市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與國際化服務環境能力提升培訓、機場臨空經濟區規劃建設及會展業發展調研及綜合管廊管線先進經驗學習交流、老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産業轉型升級專題培訓等。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9個、3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5.1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6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9.33萬元減少8.7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公務接待工作。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來我委就北京城市副中心項目謀劃和籌資融資、宏觀經濟管理研究等進行考察調研和交流研討。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1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49.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93.67萬元減少44.5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49.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93.67萬元減少44.59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務實、高效、節儉的原則,科學合理調度使用了公務用車。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6.5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9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7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77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3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66.50萬元,比上年減少560.39萬元,減少原因:執行全市統一政策,對一般性支出經費進行了壓減。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5184.3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6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021.3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770.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8.6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28.6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8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40台,881.9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2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其中包含北京市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已報廢待下賬的3台車。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無。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365.43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資金:指通過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3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9.39%,涉及金額38310.99萬元。經評價,2019年度財政項目年度績效目標基本實現。各項目單位能夠緊密圍繞全委中心工作,合理安排項目工作計劃,科學使用各項預算經費,為各項發展改革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開展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工作的通知》(財建〔2011〕383號),《關於北京市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範實施方案的批復》(財建〔2012〕304號)和《關於進一步對北京市節能減排綜合示範實施項目等材料徵求意見的通知》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批復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北京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海淀北部區域能源中心(燃氣熱電聯産)中央財政補貼”項目10,000萬元,用於補貼北京上莊燃氣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莊燃氣熱電公司”)海淀北部區域能源中心(燃氣熱電聯産)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主要用於機組主機設備和餘熱鍋爐設備款項支付。項目建成後,對低碳技術廣泛推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顯著減少,以及落實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具有示範意義。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0.60分,其中項目決策13.2分,項目管理27.22分,項目績效50.18分,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個別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量化。

  2.由於建設規劃落地緩慢,部分績效成果不顯著。

  (四)建議

  1.進一步提升績效意識,科學設定績效目標。

  2.經了解,由於地區規劃等原因,相關園區建設進度放緩,使得現在的供熱利用率較低。因此,為提高供熱效能,建議上莊燃氣熱電公司積極與相關規劃部門進行接觸,進一步加快地區招商引資的力度;與周邊園區進行接洽儘快簽訂供暖協議。及時歸集項目建設成果的有關資訊,並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滿意度調查,以充分展示項目實施的績效成果。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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