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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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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1)內設機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辦公室等24個內設機構。

  (2)所屬預算單位

  2019年決算中包括市教委機關行政1個、事業單位54個。事業單位包括:

  首都師範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首都體育學院、北京農學院、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物資學院、北京服裝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等25所市屬高等院校;

  北京市商務科技學校、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北京市郵政學校、北京鐵路電氣化學校、首都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校等5所中等專業學校;

  北京教育學院、北京開放大學、北京市盲人學校、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北京西藏中學、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北京市教育技術設備中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網路和資訊中心、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教育新聞中心、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北京教育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市校辦産業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工休養院、北京教育音像報刊總社、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機關服務中心、北京教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學校後勤事務中心、北京學校等24個直屬單位。

  2.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建立各級各類教育相關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負責教育系統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進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舉辦的、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和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準,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組織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

  (7)研究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和徵兵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基礎教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北京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組織北京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北京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産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網路資訊安全、技術指導和保障工作。

  (1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組織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對義務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對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品質和均衡發展狀況實施督導檢查。

  (12)負責本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品質的監測以及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狀況和教育教學水準的督導評估。對區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和評估。指導區及市屬有關單位開展教育督導工作。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發佈督導報告。

  (13)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主管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統籌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基礎教育教師師德師風工作。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教育類社會團體。

  (1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經費及國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産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及調整教育收費政策及標準。

  (15)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和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各區及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6)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及對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國際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相關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教育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核、審批和相關管理工作,駐華使館人員子女學校註冊及日常管理。負責教育類境外非政府組織的設立審核和監督指導。負責在京舉辦中外合作教育考試審核和監管。負責師生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的受理。

  (17)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資訊技術發展工作。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18)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以市教委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222人,實有人數210人;事業編制38253人,實有人數31187人。學生人數352590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專科生、中等教育學生等)。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3833347.68萬元,比上年增加299242.90萬元,增長8.4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170264.85萬元,比上年增加294052.92萬元,增長10.2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01703.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2.07%;事業收入455776.9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38%;經營收入55972.9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13214.7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2%;其他收入43596.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8%。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131708.74萬元,比上年增加264369.32萬元,增長9.22%,其中:基本支出1930102.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63%;項目支出1155539.5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6.90%;經營支出46067.1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4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789057.47萬元,比上年增加192706.68萬元,增長7.42%。主要原因是北京資訊科技大學新校區、北京學校基本建設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86330.7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1.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教育支出2578959.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71%;科學技術支出1410.3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80.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農林水支出733.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3%;其他支出2245.5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01.0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01.00萬元。其中:

  “人力資源事務”2019年度決算301.0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01.00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補助經費形成的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578959.4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50096.38萬元,增長15.71%。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款)2019年度決算95759.0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4018.55萬元,增長17.15%。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直屬單位業務發展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2238395.5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11597.84萬元,增長16.1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本建設、雙一流建設、高精尖創新中心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職業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197666.6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6723.94萬元,增長9.24%。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現代職業教育品質提升計劃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成人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28061.7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548.16萬元,增長14.47%。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基礎設施改造工程尾款、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項目、人員經費等形成的支出。

  “廣播電視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11536.5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353.34萬元,增長13.29%。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人員經費形成的支出。

  “特殊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4303.2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12.37萬元,增長7.83%。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人員經費形成的支出。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113.1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68.64萬元,下降37.77%。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執行中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3123.6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610.81萬元,增長509.0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結轉的教育設施規劃、督導項目等形成的支出;二是年中安排的拓展中小學教師來源行動計劃、重大活動等形成的支出。

  3、“科學技術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410.3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9.69萬元,下降7.22%。其中:

  “技術研究與開發”(款)2019年度決算1410.3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9.69萬元,下降7.22%。主要原因是年度執行中,計劃有所調整,經費未全部支出。

  4、“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000.0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文化和旅遊”(款)2019年度決算2000.0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主要用於民族藝術進校園活動項目。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680.5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6.22萬元,下降0.9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680.5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6.22萬元,下降0.91%。主要原因是統發單位的離退休經費年度按照實際發生情況清算。

  6、“農林水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733.9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33.90萬元。其中:

  “農業”(款)2019年度決算733.9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33.90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北京市國家青貯玉米品種測試站項目形成的支出。

  7、“其他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245.5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245.56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2245.5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245.56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重大活動經費形成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5.3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城鄉社區支出356.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7.53%; 其他支出9.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47%。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56.3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56.37萬元。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356.3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56.37萬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的北京學校10KV外電源工程項目形成的支出。

  2、“其他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9.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9.02萬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9.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9.02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的國家高水準體育後備人才基地中央補助經費形成的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12534.6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52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740.32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453.18萬元減少1712.8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1635.4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366.61萬元減少731.21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北京市有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壓縮出國團組;二是由於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安排,部分項目的出訪計劃推遲到2020年執行。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教師的中短期培訓、各類學術交流及國際學術會議、藝術院校的出國交流演出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55個、88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85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61.9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61.45萬元減少99.50萬元。主要原因是進一步落實中央、北京市有關厲行節約、壓縮行政成本等規定,加強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規模和標準。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教學科研管理、學術交流等方面的公務接待、外賓接待。公務接待571批次,公務接待591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042.9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925.12萬元減少882.1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268.1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45.65萬元減少77.53萬元。主要原因:2019年車輛更新費用根據實際支出,部分單位未完成更新手續,在2020年繼續執行。2019年購置(更新)10輛,車均購置費26.8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774.8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579.47萬元減少804.62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北京市有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壓縮行政成本。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81.3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56.1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1.6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95.70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799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565.15萬元,比上年增加42.53萬元,增加原因是供暖費用、辦公樓維修費用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87206.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5726.8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4906.8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6573.1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9873.4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4.8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9623.1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1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922台(使用各類資金安排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離退休幹部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4707.3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566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05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8318.75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高中教育支出:主要反映高中學校的各項支出,如人才培養、教師隊伍建設、學生資助、基本建設、基礎設施改造、人員經費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30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9.26%,涉及金額607122.14萬元。評價結果:項目立項符合單位職責及發展規劃的需要,績效目標合理;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規範,財務監控措施有效規範;項目完成品質水準較高,績效目標和各項指標總體實現,達到了既定的産出數量、品質和效益;通過項目實施,對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較好的支撐和帶動作用,社會效益較顯著。

  二、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提前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財科教〔2018〕118號)、《財政部 教育部關於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財科教〔2019〕30號)等文件,中央財政共向北京市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56226萬元,北京市配套市級資金60008萬元,現階段主要用於學校公用經費、免費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校舍安全保障等。專項資金績效目標主要包括免教科書補助受益學生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受益學生數、教科書品質合格率等。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城鄉義務教育發展工作要求,設定了“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和北京市教育大會精神,圍繞‘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落實義務教育‘三免兩補’政策,堅持立足職能、突出重點、加強統籌,努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品質,以城鄉教育一體化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總體目標。實際執行中,各項目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在資助額度範圍內進行經費預算申報和績效目標上報工作。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得分98.5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

  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使各學校有了充足的公用經費,確保了各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為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確保了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産安全,維護了社會穩定,為廣大師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同時,市、區教委嚴格依照政策標準,細化核算,面向義務學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確保助學補助、生活補助落實精準到位,切實減輕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壓力,讓學生在學校健康快樂成長。免教科書補助受益學生數為119.22萬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受益學生數為2.92萬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補助受益學生數為4.95萬人,教科書合格率在97%以上。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有力促進了城鄉教育均衡發展。例如,海澱區通過支援農村校進行電力增容工程和房屋採暖、教學用房電路安全改造等,提高了農村校園安全系數,改善了農村學校的教育教學環境。

  (三)存在問題

  目前,各區、各學校對於學生資助的宣傳還限定在宣傳冊、校園宣傳欄等較為傳統的宣傳方式上,與日益發展的技術發展不匹配,應當更多利用微信、網站等新媒體方式宣傳資助政策。

  (四)建議

  2020年我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立足“七有”“五性”要求,積極應對入學高峰,確保義務教育學位滿足需求,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是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加快推進市級統籌優質學校、城市副中心重點教育項目,持續增加優質中小學數量。推進中小學區域集團化辦學、學區制改革和九年一貫制辦學,繼續實施城鄉中小學校一體化發展項目,不斷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對標國家和北京市創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的評估辦法和標準,補齊短板。

  二是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2019〕27號),全面梳理教育領域支出政策,合理劃分市與區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市對區教育轉移支付制度,推進教育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三是完善教育經費管理。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調整優化支出結構,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進一步完善各類教育投入政策,確保教育優先發展。完善學生資助工作制度建設,做好資助經費保障。不斷完善教育經費監管體系,建立和完善教育領域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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