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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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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7號),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內設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等12個處室。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預算單位包括機關本級及3個事業單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族聯誼會和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辦公室。

  市民族宗教委部門職責: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75人,實有人數72人;事業編制108人,實有人數6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8105.33萬元,比上年增加1971.48萬元,增長32.1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701.38萬元,比上年增加1863.17萬元,增長31.9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554.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0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23.7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31%;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23.1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815.80萬元,比上年增加1218.46萬元,增長21.77%,其中:基本支出4893.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1.79%;項目支出1922.6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8.2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561.51萬元,比上年增加1933.82萬元,增長34.36%。主要原因:根據本年度工作任務,增加部分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594.3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860.9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88%;教育支出29.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0.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43%;衛生健康支出213.9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5860.9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445.98萬元,增長8.23%。其中:

  “民族事務”(款,下同)2019年度決算5860.9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445.98萬元,增長8.23%。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年中調增民族事務類項目支出及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9.4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4.76萬元,下降33.42%。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29.4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4.76萬元,下降33.42%。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調整部分培訓計劃,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490.1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1.58萬元,下降15.7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454.9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26.71萬元,下降21.78%。主要原因:人員變動及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調整減少相關支出等。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35.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5.1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由於人員離世,追加年度撫恤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13.9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93萬元,下降4.4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213.9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93萬元,下降4.43%。主要原因:人員變動減少醫療保險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838.9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6.10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0.23萬元減少34.1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7.9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2.95萬元減少14.98萬元。主要原因:因工作安排,部分團組取消出訪;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隨國家民委赴香港、德國進行培訓,赴日本進行文化交流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3個、3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6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5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0.30萬元減少9.8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壓縮公務接待費。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民族宗教工作。公務接待7批次,公務接待6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37.6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46.97萬元減少9.3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17.0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7.21萬元減少0.20萬元。主要原因:車輛單價減少,相應減少車輛購置費,2019年更新1輛,車均購置費17.0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0.6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9.77萬元減少9.1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用車運維費。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8.1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9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9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60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7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04.27萬元,比上年減少4.04萬元,減少原因:落實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壓縮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35.2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97.3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37.8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44.3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8.2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4.4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8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17台,324.7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02.70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民族事務:反映用於民族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民族工作專項、事業運作、其他民族事務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2.5%,涉及金額2085.42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1485.42萬元,評價得分91.16分;簡易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600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第十一屆全國民族運動會于2018年獲得國務院批准,2019年在河南省鄭州市舉行。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組成北京市代表團參加第十一屆全國民族運動會,代表團所需經費列入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預算。第十一屆全國民族運動會北京市代表團共參加競賽項目14個,表演項目3類9個。其中,競賽項目參加花炮、珍珠球、木球、蹴球、毽球、龍舟、民族健身操等14個;表演項目參加競技類項目2個(冰蹴球、雪壘),技巧類項目3個(抖金雷、花樣跳繩、中幡),綜合類項目4個(冰嬉五項、二魁摔跤、太平鼓、舞龍)。參賽運動員、教練員、領隊385人,代表團團部39人,總體規模424人。該項目主要內容為全國民族運動會相關籌辦參賽及宣傳推廣工作,其中籌辦參賽工作包括全國民族運動會辦公及會務組織、參賽團隊訓練及比賽器材購置、運動員獎勵金髮放等。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1.16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一級指標得分情況詳見圖1,具體評分情況見附件1。

  

圖1:一級指標評價得分情況圖

圖1:一級指標評價得分情況圖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5分,評價得分13.94分,得分率92.93%。決策依據充分,立項申報和預算調整決策程式規範。績效目標設置明確,指標設置架構完整,指標內容與項目切實相關,但績效指標細化程度待進一步提升。

  項目管理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4.90分,得分率83.00%。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健全,預算編制整體較為合理,預算執行有計劃可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資金使用合法,會計核算規範,但應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項目相關組織機構較為健全,實施計劃較為科學,過程式控制制總體有效,但仍需進一步強化細節管理。

  項目績效方面。該指標分值55分,評價得分52.32分,得分率95.13%。項目相關工作均已完成,年初預期目標已按計劃實現,且項目成本、産出品質控制較好。項目訓練和培育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人才,通過宣傳展示首都民族工作成果助力了民族團結氛圍營造,且社會公眾、代表團成員對項目較為滿意。但政府採購程式啟動時間滯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訓練工作開展,且績效實現情況分析工作需進一步強化。

  (三)存在問題

  1、績效指標細化程度有待提升

  項目設置的績效指標細化程度有待提升。一是指標內容忽略了新媒體宣傳、展覽活動等非賽事體育文化活動的情況,與績效目標設定的“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相關性略有不足。二是“組建參賽團隊”“訓練及比賽器材購置”等部分工作缺少對應考核指標,産出指標內容全面性需進一步提升。

  2、項目過程管理細節有待規範

  項目過程管理細節不夠嚴謹,績效資料留存不夠完備。如:服裝箱包等裝備領用發放登記資料留存需繼續完善;績效實現情況分析、滿意度調查等工作有待強化。

  (四)建議

  1、合理設置績效指標

  建議項目單位結合全國民族運動會舉辦初衷和項目工作目標,合理確定績效指標內容,並對預期實現情況進行量化、定性表述,設置與項目目標關聯性強、可全面量化反映年度任務績效的産出和效益指標。

  2、強化項目細節管理,注重績效資料收集

  建議項目單位注重過程管理細節,關注裝備領用發放到位情況,跟蹤核實各主責單位是否按規定將獎勵金髮放至相關運動員、教練員等情況,收集工作各環節的績效資料,確保管理過程細節規範、資料留存完整,充分呈現項目過程管理和績效實現情況。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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