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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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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6)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7)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9)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0)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監區醫療等場所。

  (11)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2)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3)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4)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5)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北京市公安局部門決算所屬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以外的所有市局直屬單位32家,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處和直屬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北京警察學院等服務、教學單位。

  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市委、市政府審議批准的改革方案,對部門主要職責和單位構成進行調整。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915,650.41萬元,比上年增加177,611.76萬元,增長24.0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75,986.19萬元,比上年增加158,000.29萬元,增長22.0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69,706.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28%;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775.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9%;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5,504.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65,432.81萬元,比上年增加174,509.22萬元,增長25.26%,其中:基本支出567,963.4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5.63%;項目支出297,469.4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4.3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92,810.72萬元,比上年增加173,668.46萬元,增長24.15%。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亞洲文明對話大會、世界園藝博覽會、國慶70週年慶祝活動等重大活動相關支出;二是根據公安業務工作需要,加大對公安科技建設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60,291.4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744,672.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56%;教育支出25,664.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0,486.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71%;衛生健康支出30,168.9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51%;城鄉社區支出2,233.1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6%;其他支出17,066.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744,672.1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85,605.28萬元,增長12.99%。其中:

  “公安”(款)2019年度決算744,606.0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85,630.77萬元,增長12.99%。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工作需要和警務大數據建設情況,追加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亞洲文明對話大會、世界園藝博覽會、國慶70週年慶祝活動等重大活動相關支出和科技信息化建設經費。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66.0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5.49萬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依據我局業務用房基本建設工程進度正常開支。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5,664.3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687.42萬元,下降6.17%。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24,111.6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182.68萬元,下降4.68%。主要原因:北京警察學院年中核減調整部分經費結余。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1,552.7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504.74萬元,下降24.53%。主要原因:2019年“進修及培訓”預算是按定額標準自動生成的,我局嚴格控制培訓支出,按照每年制定的培訓計劃正常開支。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40,486.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減少19,872.87萬元,下降32.9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37,886.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672.87萬元,下降35.30%。主要原因:根據我局實際離退休人數,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等支出。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260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800萬元,增長44.44%。主要原因:我局依據相關規定,正常開展撫恤、慰問工作。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0,168.9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4,470.77萬元,增長17.4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30,168.9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4,470.77萬元,增長17.40%。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支出,年中追加基本醫療保險。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233.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233.13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2,233.1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233.1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新增一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6.“其他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7,066.6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7,066.63萬元,增長100%。其中:

  “其他支出”(款)2019年度決算17,066.6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7,066.63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部分重大活動相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局2019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64,503.7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9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3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580.25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521.93萬元減少2,941.6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149.5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55.00萬元減少5.42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關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要求,統籌規劃出訪指標,嚴格經費審核;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警察學院赴斐濟、人口總隊赴台灣、出入境總隊赴英國培訓,辦公室赴烏茲別克、智利及白俄羅斯訪問,刑偵總隊赴德國及荷蘭購犬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9個、54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7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32.9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07.21萬元減少74.29萬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實中央及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全國其他省市公安業務單位學習考察用餐和外事接待用餐,如接待南韓首爾代表團、白俄羅斯明斯克州內務局代表團等。公務接待216批次,公務接待199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9,397.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2,259.72萬元增減少2,861.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5,334.5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5,334.5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實際更新需求,對國Ⅰ國Ⅱ老舊執法執勤車進行更新。2019年購置(更新)175輛,車均購置費30.48萬元,我局因購置部分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導致車均購置費偏高;執法執勤用車均按照標準進行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4,063.2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925.22萬元減少2,861.97萬元,主要原因: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大力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548.5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066.3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72.0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376.39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14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8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1,269.09萬元,比上年增加10,684.56萬元,增加原因:一是2019年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亞洲文明對話大會、世界園藝博覽會、國慶70週年慶祝活動等重大活動期間,我局民警全體停休,值班備勤時間增加,日常運作經費相應增加;二是取暖費等經費標準調整以及物價上漲因素等。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6,287.0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9,467.2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388.0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2,431.7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0,320.1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9.7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8,112.5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1.4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2,414輛,59,148.6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66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51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我局2019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57,22.55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北京市公安局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7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7.26%,涉及金額158450.51萬元。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公安局社會資訊採集系統于2013年開始建設,截至目前已開展了5期項目建設,共建成50個行業子系統模組功能,已經成為市公安局核心應用系統之一。社會資訊採集系統主要面向社會採集業務數據,以支援日常管理工作,併為市公安局其他業務系統提供實時的數據支援和其他服務。2019年度社會資訊採集系統運作維護項目主要是委託第三方開展市公安局社會資訊採集系統運作維護工作,預算金額324.20萬元,2019年度共計支出324.20萬元,用於保障系統正常運作,預算執行率為100%。

  (二)評價結論

  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會資訊採集系統運作維護項目績效目標明確,設置合理。項目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相應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所有支出均進行核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各項支出的管理核算能夠做到準確、及時、具體。全年運維過程中,運維單位按合同約定內容完成了定期巡檢運維、遠端技術支援及故障診斷、系統應用軟體維護、硬體設備支援等工作,未發現各類故障問題未解決的情況,項目完成品質較好。項目綜合得分87.52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滿意度相關支撐資料不完善。

  (四)建議

  積極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以充分了解社會資訊採集系統使用單位和人員對系統運作、年度技術服務提供情況的滿意程度,為下一步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依據。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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