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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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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45號),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簡稱市住房保障辦)牌子。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機關本級行政1個(內設機構37個),下屬21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資訊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檔案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建築業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節能與建築材料管理辦公室(北京市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北京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北京市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北京市房地産市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綜合服務中心、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治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總隊、北京市落實私房政策事務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財務支付核算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宣傳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研究所(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總站)、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建築業執業資格註冊中心、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務中心。

  2、部門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古都風貌保護和危舊房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推進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監管以及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協調並督促推進鐵路工程建設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鐵路工程建設中徵地拆遷等相關問題。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施工計劃管理工作,並對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協調和服務工作。

  伍負責本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六負責本市建設工程品質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研究擬訂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生産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品質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管理。負責牽頭制定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範。參與重大建設工程品質、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指導本市村鎮建築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築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制定村鎮建築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抗震節能農宅建設工作。

  八負責促進本市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規劃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設標準,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墻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市房地産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産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房地産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産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産開發、房地産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産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産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産估價機構備案管理。

  十負責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劃。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房屋防汛工作。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督促、協調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⑾組織制定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産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註冊管理。

  ⑿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⒀職能轉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當進一步強化住房保障職能,加快完善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

  ⒁與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築工程的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品質安全監督等工作;市交通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設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90人,實有人數368人;事業編制919人,實有人數76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75,964.21萬元,比上年增加14,960.91萬元,增長24.5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3,026.69萬元,比上年增加15,489.36萬元,增長26.9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2,703.9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5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313.9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3%;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8.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70,868.90萬元,比上年增加15,449.23萬元,增長27.88%,其中:基本支出40,473.4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7.11%;項目支出30,238.9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2.6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156.5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22%;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4,541.62萬元,比上年增加16,471.22萬元,增長28.36%。主要原因: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5,527.2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9,611.5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94.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8%;科學技術支出2,123.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18.5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34%;衛生健康支出2,143.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08%;節能環保支出52.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城鄉社區支出60,706.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7.2%;住房保障支出1,372.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下同)2019年度決算194.5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67.28萬元,下降25.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下同)2019年度決算194.5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67.28萬元,下降25.7%。主要原因:厲行節約,通過整合和優化相關培訓,減少培訓費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2019年度決算2,123.8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1.90萬元,下降4.58%。其中:

  "應用研究"2019年度決算2,123.8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01.90萬元,下降4.58%。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支出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度決算3,018.5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822.89萬元,下降21.4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9年度決算3,018.5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822.89萬元,下降21.42%。主要原因: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社保經費支出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決算2,143.7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65.26萬元,下降11.0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19年度決算2,143.7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65.26萬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醫療保險支出減少。

  5、"節能環保支出"2019年度決算52.8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19年度決算52.8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綠色建築標識項目獎勵資金按年初預算全額執行。

  6、"城鄉社區支出"2019年度決算60,706.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385.41萬元,增長13.85%。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2019年度決算59,308.7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7,496.99萬元,增長14.47%。主要原因:為滿足北京市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工作需要適量增加的相關支出。

  "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2019年度決算1,397.2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11.58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減少建築業及房屋管理業務印刷費、會議費等項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決算1,372.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96.95萬元,增長16.76%。其中:

  "城鄉社區住宅"2019年度決算1,372.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96.95萬元,增長16.76%。主要原因:年中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增加落實私房政策經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0,471.7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4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6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54.22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08.63萬元減少54.4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70.1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76.73萬元減少6.56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學習研究保障房設計建造標準及運營維護工作、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赴德國、英國開展住房租賃制度調研任務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2個、2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1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1.3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68萬元減少1.3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兄弟單位交流學習等接待工作。公務接待19批次,公務接待231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82.7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29.22萬元減少46.5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59.4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4.21萬元減少4.74萬元。主要原因:實際採購金額比預算金額低,2019年更新2輛(其中1輛為大中型載客汽車),車均購置費29.7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3.2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5.01萬元減少41.77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5.1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4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5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08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89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646.79萬元,比上年減少1,245.38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壓減非剛性、非重點的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583.5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24.1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259.4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889.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1.7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29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1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34台,778.6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1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數2,653.71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裝配式建築:是指用預製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築,結構系統、週邊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的主要部分採用預製部品部件整合的建築。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7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1.78%,涉及金額18,311.13萬元。

  二、2019年度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安全品質評估項目經費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北京市加快發展軌道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北京經濟社會發展,有效緩解首都交通壓力,解決市民出行難問題的重要舉措。鋻於軌道交通建設領域還存在管控難度大、管理資源與現實需求不均等、參建各方安全品質現場管控不到位、政府監管力量和人員配置與工程建設的規模及速度不相匹配、監管手段較為單一等諸多制約工程安全品質管理的因素,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自2011年開始實施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狀態評估項目,項目的實施是在大規模、快速發展軌道交通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政府安全品質監督管理職能,促進北京市軌道交通工程又好又快的建設而採取的重要措施之一。2015年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監督總站繼續申報"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安全品質狀態評估"項目,項目週期為2016-2020年,本次評價針對2019年度開展。

  本項目以季度為週期,通過對全網在施的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安全品質進行全覆蓋檢查,在驗收階段進行結構實體檢測等方式,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安全品質隱患,並督促相關責任主體予以消除。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評估和檢測兩部分:評估工作主要包括全網各線路和主要專業模組安全風險雙週診斷和預報,項目安全品質管理人員配備和履職情況抽查,施工現場安全品質隱患排查;檢測主要包括結構外觀品質普查,現澆混凝土構件實體強度檢測,現澆混凝土構件鋼筋數量、間距與保護層厚度檢測,主要構件截面尺寸檢測,高架站橡膠支座安裝品質檢查,鋼結構焊縫、高強度螺栓施工品質檢查。

  本項目週期為2016-2020年,項目期預算經北京市財政局預算評審中心審定,項目內容包括"安全品質狀態檢測"和"安全品質狀態評估"兩項。2019年度,項目預算批復1,172.07萬元,其中評估費用855.11萬元、檢測費用316.96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實際支出1,172.07萬元,其中評估費用支出855.11萬元、檢測費用316.96,預算執行率100%。

  (二)評價結論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組成績效評價工作組,按照有關程式對該項目進行了績效評價。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1.64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設置雖然體現了項目實施的總體思路與規劃,但績效指標還不夠細化、量化,個別績效指標設定存在一定偏離;效果指標設定的不夠全面,可衡量性有所欠缺;可持續性指標缺失。

  2、項目實施方案完整性存在不足,對項目組織保障、過程式控制制、監督管理、檢查和驗收標準及風險應對機制等內容闡述不充分,主體責任不夠突出,項目實施方案有待進一步完善。

  (四)建議

  1、優化項目績效目標,細化量化績效指標。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績效目標,同時結合項目品質控制措施、成本控制要求等制定合理的、細化的評價指標及評價標準,做到細化、量化可衡量,以增強績效指標與財政支出的匹配性,使績效指標與項目預算相結合,發揮績效目標對項目實施的約束作用,以便於全面反映及綜合評價項目績效。

  2、完善項目實施方案,提高項目管理水準。結合項目需求,進一步明確項目管理機制,包括資金分配、組織管理、職責分工、品質控制、進度保障、驗收考核機制等,對各種不確定因素做出充分預估並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體現項目跨週期的特點及管理要求,充分保障項目的實施效果。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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