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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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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主管本市醫療保障管理工作,內設處室7個,分別為辦公室、規劃財務和法規處、待遇保障處、醫藥服務管理處、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基金監管處和機關黨委(人事處)。所屬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管理中心和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

  部門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醫療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醫療保障基金支付預算、管理及撥付工作。

  3.擬訂本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準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

  4.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本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確定等相關工作。

  5.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臺建設。

  6.負責本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9人,實有人數29人;事業編制167人,實有人數142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94714.55萬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18年11月30日掛牌成立,2019年為第一年決算。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4529.5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3941.5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38%;其他收入587.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2%。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8031.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36.6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61%;項目支出83095.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4.39%。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3957.07萬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18年11月30日掛牌成立,2019年為第一年決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7880.8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6519.0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42%;衛生健康支出81361.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2.5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6519.0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8.46萬元,下降0.43%。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9年度決算650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19.0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8.45萬元,下降59.83%。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充分利用辦公場地組織培訓,節約了培訓支出。

  2.“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81361.7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281.58萬元,增長2.89%。其中:

  “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2019年度決算10218.9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802.71萬元,下降7.28%。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市經信局已建設的辦公自動化系統,我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項目不再開展,減少了預算支出。二是我局新機構開辦工作由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按照集中辦公規定,相關經費預算予以劃轉。三是新機構開辦視頻會議室項目採購程式未完成,當年未形成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936.6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2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9.2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54萬元增加6.7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3.1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0萬元減少16.88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務實、節儉的原則,嚴格控制出國團組數量、規模,減少因公出國支出;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優化營商環境境外培訓和長期護理保險政策研究交流任務。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56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07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醫保部門考察、調研工作餐費。公務接待2批次,公務接待1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6.0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47萬元增加23.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24.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24.08萬元。主要原因:2019年下半年批復公務用車編制7輛,2019年調整部門預算購置公務用車1輛,車均購置費24.0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9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47萬元減少0.51萬元,主要原因:按照節儉的原則,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使用公務用車。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維修0.6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28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8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55.13萬元,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18年11月30日掛牌成立,2019年為第一年決算。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201.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28.1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073.06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18.6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8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98.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8.1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2台,45.1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63.91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17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2.07%,涉及金額10576.66萬元。評價結果:12個項目為優秀,5個項目為良好。從評價情況來看,制定了與我局職能和工作密切相關的總體目標,績效目標設置符合科學性、合理性以及準確性要求,在項目執行中,同時做好績效跟蹤工作,確保項目按照計劃進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獎勵款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項目由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項目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為:負責醫療保險金的籌集、運營,擔負醫藥費的審核報銷,負責對醫藥費支出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獎勵款項目預算資金3060.00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資金),2019年度項目工作內容為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2018年醫療保險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包括完成當年醫療保險基金總額管理工作情況,基本醫療保險的服務量、服務品質情況,門診和住院次均費用情況,違反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費用拒付情況,參保人員自費比例,獲獎單位獎勵款使用情況等七個方面,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獎勵。

  (二)評價結論

  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獎勵款項目績效評價得分86.06分。其中項目決策13.18分,項目管理26.16分,項目績效46.72分,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1.項目決策

  部分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設置不夠細化、可衡量性存在不足。該項目績效目標為“通過考評獎勵機制調動全市定點醫療機構的自我管理、主動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的積極性,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準和基金使用效率”,但績效指標設計為機構獲獎數量、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公開、公平開展評比等,績效指標設置與績效目標之間缺少有效的銜接;效益指標設置為“得到提高、有一定的示範作用”不夠量化,可衡量性不夠;服務對象滿意度設置為“全市定點醫療機構滿意度達到90%”不夠全面,僅包括全市定點醫療機構,未包括對各區醫療保障局、患者、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生的滿意度指標值設置。

  2.項目管理

  (1)預算編制細化程度有待加強。

  該項目預算金額沿用往年申報金額,總體預算金額編制科學、合理,但預算明細未按照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獲獎單位數量、獎項標準等進行編制。

  (2)項目工作監管力度有待加強。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京人社醫保發2012年152號)文件要求獎勵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結果納入下年度定點醫療機構考核評比中,但部分區制定考核方案中缺少獎勵款使用納入下年考核的相關內容,項目單位應加強對去區醫保局項目管理及執行的監管力度。

  3.績效管理

  績效成果呈現的效果不夠充分。項目資料中展現了各級獲獎定點醫療機構獎勵證書,但未能展現通過考評各定點醫療機構在降低投訴率、事故率,以及提高滿意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四)建議

  1.項目決策

  建議進一步細化績效指標設置,增強績效目標的可衡量性,科學合理設置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明確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的關聯性,為項目績效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2.項目管理

  (1)建議進一步細化項目預算編制內容,按照獎勵的級別及獎勵家數進行詳細預算編制內容,提高預算的精細化程度。

  (2)建議加強對各區醫保局的項目實施與管理的監管力度,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執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

  3.績效管理

  建議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資料歸集管理,提高財政資金投入産出績效資料歸集的及時性、完整性、規範性,通過績效成果的梳理,真實準確地反映財政資金投入績效實現情況,為今後類似項目的決策、預算測算、方案編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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