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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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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管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受理審查屬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屬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公安機關不服區人民檢察院不捕決定而提請復核的案件;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刑事上訴、抗訴案件和基層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監督;負責受理案件管轄範圍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受理案件管轄範圍內的涉外案件;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監管場所收押人犯、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負責對應有分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的審查及不服區人民檢察院處理的賠償案件的復議;負責本院的隊伍建設和許可權內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檢三分院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部(幹部組、宣傳教育組、警務管理組)、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檢務督察部、行政事務管理部、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行政編制206人,實有人數201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9067.85萬元,比上年減少16003.14萬元,下降45.63%。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9056.71萬元,比上年減少16001.94萬元,下降45.6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034.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8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2.2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934.32萬元,比上年減少18865.78萬元,下降55.82 %,其中:基本支出10388.5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56%;項目支出4545.7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44 %;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8795.45萬元,比上年減少16254.57萬元,下降46.38%。主要原因:2018年度存在一次性基建資金投入,本年度無此項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921.3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13618.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3%;教育支出12.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9.4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衛生健康支出610.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3618.6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83.12萬元,下降3.4%。其中:"檢察"(款)2019年度決算13618.63萬元,比2019年初預算減少483.12萬元,下降3.4%。主要原因:根據政府部門過"緊日子"的精神,壓縮經費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2.5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91萬元,下降18.76%。其中:"進修與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12.5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91萬元,下降18.76 %。主要原因:根據政府部門過"緊日子"的精神,壓縮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679.4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42.54萬元,下降17.34%。其中: "行政事業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679.4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42.54萬元,下降17.34 %。主要原因:根據政府部門過"緊日子"的精神,壓縮經費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610.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73.12萬元,下降10.69%。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610.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73.12萬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根據政府部門過"緊日子"的精神,壓縮經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375.6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6.83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7.24萬元減少30.4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85萬元減少2.85萬元。主要原因:本部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杜絕不必要的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46.8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74.39萬元減少27.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初預算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46.8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74.39萬元減少27.56萬元,主要原因:本部門認真落實"厲行節約"的精神,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斷完善車輛管理工作流程,杜絕不必要的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燃油費14.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費17.3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費10.6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4.15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114.31萬元,比上年增加28.29萬元,增加原因:職務職級調整,相關經費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46.2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6.8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29.3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20.5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3.6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5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共35台,原值653.3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77.69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22%,涉及金額4094.84萬元(年中核減400萬元,實際金額3694.84萬元)。一是通過簡易程式對"三分院辦案工作區租金"項目開展了自評,該項目預算支出金額581.96萬元,得分95.5分。二是通過普通程式,對"三分院辦公樓租金項目"開展評價,預算支出金額3112.88萬元,該項目綜合得分84.1分,績效評定結論"良好"。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本部門業務樓租金項目實施績效評價。有關情況如下:

  本部門自2013年成立起無自有辦公樓,一直租用佳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所屬房屋作為辦公場所。房屋位於朝陽區東三環南路1號。

  (二)評價結論

  該項目績效評價綜合得分84.1分,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的問題

  1.部分績效指標設定不夠準確、量化。

  2.未建立項目管理制度。

  3.項目效果體現資料支撐不足。

  (四)相關建議

  1.科學合理設置績效指標,增強指標的可衡量性。

  2.建立項目管理制度,明確項目實施程式和監督管理機制,使項目決策、執行、監督和績效考核等有據可依。

  3.進一步加強項目實施效果資料的收集,全面歸集項目全過程管理和效果資料,充分反應項目實施效果。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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