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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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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本部門職責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職責包括:

  (1)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2)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

  (3)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4)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5)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援公訴;

  (6)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7)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對判決、裁定等生傚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9)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10)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2.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成立內設機構10個,分別為第一至第七檢察部,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檢務督察部。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行政編制101人,實有人數93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6182.57萬元,比上年減少2312.52萬元,下降27.2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973.85萬元,比上年減少2067.38萬元,下降25.7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971.4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6%;本年無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2.4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4%。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438.29萬元,比上年減少2475.66萬元,下降31.28%,其中:基本支出4811.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8.48%;項目支出626.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52%;本年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171.43萬元,比上年減少644.71萬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務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27.1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9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36%;教育支出7.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0.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02.0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的5.5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22.35萬元,佔財政撥款的5.9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4795.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60.57萬元,增長1.28%。其中:

  “檢察”(款)2019年度決算4795.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60.57萬元,增長1.2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經費需求,追加人員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7.2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0.08萬元,減少1.0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7.2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0.08萬元,減少1.09%。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培訓費預算。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02.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80.75萬元,下降21.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264.3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8.06萬元,下降27.06%,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離退休人員和養老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37.6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7.31萬元,增長85.06%,主要原因:按照實際發放去世人員撫恤金數額追加資金。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22.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7.21萬元,降低5.0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322.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7.21萬元,降低5.07%,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809.41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0.52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2.97萬元減少62.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一致。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4.51萬元減少4.51萬元。主要原因:貫徹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接待規模和接待次數。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60.5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18.45萬元減少57.9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43.21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一致。2019年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21.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7.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75.24萬元減少57.94萬元,主要原因:貫徹勤儉節約的要求,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5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99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59.83元,比上年增加13.01萬元,增加原因:調整清商補助經費標準。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37.1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0.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6.6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4.2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2.2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3.1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1.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24台,522.1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19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41.58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公共安全(類)檢察(款):指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22.22%,涉及金額104.4萬元。綜合2019年度財政預算項目績效評價情況認為,在項目資金預算績效方面總體上管理到位、使用規範,項目資金均嚴格按照預算內容支出。

  二、信息化運維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檢察業務信息化多元化的快速發展和資訊技術的快速更新,技術處應對現有信息化工作,工作壓力已然比較大。隨著分級保護工作開展和系統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的工作量、運維工作範圍和運維工作難度都增大了很多。

  隨著資訊系統逐漸並完全融入檢察業務和公辦工作,系統的可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也逐漸突出出來。檢察業務和辦公流程會根據檢察業務的多元化需要及時的調整;信息化系統支撐環境年久失修,故障頻發,成為影響檢察機關信息化發展和持續穩定提供業務服務的瓶頸,資訊系統的運維工作顯得尤為重要。

  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運維範圍主要包括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現已投入使用的所有信息化網路、機房環境、IT後臺設施和業務應用系統等內容。

  (二)評價結論

  “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目標明確且合理;所有項目資金重大金額支出均已通過黨組會審議通過,並按照合同要求支付,項目管理中採購、驗收及合同簽訂管理等流程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經過多年的信息化建設,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信息化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化應用的推廣工作取得了全面進展,信息化已經完全融入了檢察業務和辦公工作,成為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工作方式。綜上,項目綜合績效級別評定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隨著國家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推進,各類信息化應用和服務越來越豐富,新的資訊技術不斷投入使用等現狀,對信息化運維的靈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運維的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提出新的挑戰。後續我院將借助ITIL、ITSS、ISO20000等科學的管理方法和實踐繼續提升運維服務的水準和品質。

  (四)建議

  近幾年北京的運維人工成本越來越高,而市財政沒有一套科學的運維預算測算和管理工作機制,因此運維費用並未增加。而運維費用是運維管理體系持續運作的資金保障,目前我們面臨運維費用預算方面的難題,建議建立一套科學的運維預算測算和管理工作機制,解決運維資金不足的問題。

  三、安檢安保工作經費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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