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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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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主要劃分為10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主要任務是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

  主要職責為:

  1、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

  2、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

  3、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

  4、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

  5、負責對區公安分局、國家安全部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

  6、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

  7、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8、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檢察工作。

  9、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

  10、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51人,實有人數168人;事業編制13人,實有人數11人;離退休人員68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6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2390.50萬元,比上年增加2691.51萬元,增長27.7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082.59萬元,比上年增加2500.2萬元,增長26.0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112.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3.69%;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970.3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31%。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1704.40萬元,比上年增加2748.42萬元,增長30.69%,其中:基本支出7858.6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14%;項目支出3845.7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8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420.19萬元,比上年增加1671.9萬元,增長19.11%。主要原因:一是由於新增加辦案用房,項目經費比去年相應增加。二是有部分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734.9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8810.8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5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0.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6%;衛生健康支出353.7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6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8810.8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498.57萬元,下降14.54%。其中:

  “檢察”(款)2019年度決算8810.8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498.57萬元,下降14.54%。主要原因:年初財政撥款有結余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570.3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14.30萬元,下降35.5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552.3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09.43萬元,下降35.90%。主要原因:根據離退休人員及養老保險等實際需求及變化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17.9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87萬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根據死亡人員及變化安排支出。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353.7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77.22萬元,下降33.38%。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353.76,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77.22萬元,下降33.3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障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單位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858.6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9.28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25.28萬元減少4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80萬元減少3.80萬元。主要原因:我院嚴格執行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公務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79.2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21.48萬元減少4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43.1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43.10萬元持平。2019年購置(更新)2輛,車均購置費21.5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36.1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78.38萬元減少42.21萬元,主要原因:我院嚴格執行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公務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9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0.2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035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077.69萬元,比上年減少20.99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73.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05.6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7.5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7.6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7.5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3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1.6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23台,523.3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8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33.56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6%,涉及金額150.56萬元。其中三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一個項目採取普通程式評價,評價結果為: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為: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為88分;信息化運維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為88分;績效評審諮詢服務費綜合評價得分為86.5分。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為安檢安保工作經費項目,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為83.86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2019年順義檢察院為貫徹落實全市檢察長會議精神和院黨組的工作部署做好各項改革疊加運作的保障工作,努力探索建立適應新的組織機構和辦案模式的保障體系,服務檢察辦案,服務改革。順義檢察院通過完善經費保障、科技裝備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後勤保障服務“四位一體”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格局,推動管理機制規範化、行政事務管理信息化和保障隊伍專業化建設,全力保障檢察中心工作。2019年北京市財政局(京財公檢法指【2019】921號)批復順義檢察院年初預算項目安檢安保工作經費82.56萬元,用於保障機關辦案及人身安全。

  順義檢察院安檢安保項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項目經費已全部用於支付安檢安保項目,保障了社會公共服務機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為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提供了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

  針對順義檢察院安檢安保項目需求,主要包括(1)日常衛生:門前三包、室內室外;(2)傢具搬運及相關的臨時性工作;(3)出入人員及內部員工的安檢工作;(4)協助庫房盤點復核、展廳清點、盤點工作;(5)收發文報送及登記工作;(6)巡視工作;(7)保安員要嚴格遵守保安守則,忠於職守,恪于職責;(8)嚴格按規定著裝,佩戴保安標誌和上崗證件,注意儀容儀錶;(9)堅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講粗話;(10)嚴格交接班制度,下班補接,上班不離;(11)做好來客登記及聯繫工作;(12)牢記火警、匪警、和直屬上級領導的電話號碼和無線電通訊呼號。需要設置中控崗、門崗、巡邏崗、安檢崗、夜班崗、機動崗。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評議,2019年度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安檢安保工作經費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3.86分,其中項目決策11.52分,項目管理24.14分,項目績效48.20分,績效級別評定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一)項目決策方面

  1、項目決策依據不夠充分

  順義檢察院年度工作計劃中並未明確提出安檢安保項目的計劃安排,決策程式不夠規範,未提供與安檢安保項目有關的政策文件作為支撐。

  2、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填報的指標不夠科學合理,可衡量性較弱。

  比如,産出進度指標應根據具體的事件分不同的時間段進行安排,從遴選保安公司、啟動項目、項目實施、管理過程等各階段均應體現在進度計劃中;數量指標不僅有安檢安保服務人員的總需求數,還應該設置清楚哪些安保人員負責哪些崗位;品質指標設為安全性提高,安全性提高如何衡量,提高的程度與標準如何體現等。

  (二)項目管理方面

  1、缺少項目實施方案

  對於項目的實施,應該設置總體實施方案,從項目立項背景、項目目標、實施內容、進度安排、組織機構、資金保障等各方面全要素展開詳細闡述,以便指導項目的有效實施;

  2、項目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未提供安保項目管理辦法,未將考核制度及獎懲機制制度化。提供資金使用相關的制度,對項目管理層面的制度建設不夠健全,對該項目實施過程如何監管,監管措施等描述不清晰。

  3、項目實施過程性資料不夠完整、過程指導力度不夠。

  缺少項目執行監督檢查過程記錄、保安的工作職責要求、考核要求、崗前培訓達標要求等材料,另外,有關教育培訓的簽到數據有疑似現象。提供的華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務有限公司4月-6月、7月-9月和10月-12月3個季度的保安工作計劃完全相同。

  4、財務支付進度與合同規定不符

  合同約定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保安費,但實際按季度支付保安費,與合同約定不符。

  (三)項目績效管理

  可行性論證報告不清楚

  對安檢安保服務人員的需求分析不夠清楚,目前安保工作人員現狀如何,有多大缺口,對不同崗位的需求分析闡述的不夠清楚。

  (四)建議

  1、提高決策的論證依據和科學性

  每年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提前進行需求論證,根據需求進行決策,提高決策的論證依據和科學性;規範決策過程資料和決策程式。

  2、加強項目指標設定的科學性

  科學合理地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無論是數量指標、品質指標還是進度指標,都應該細化可衡量。

  3、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制定完善的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監督檢查機制,保障項目的實施與管理更加有序,建立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保證績效考評有據可依。

  4、制定完善的項目實施方案

  明確主管部門與項目實施單位的責任分工,合理科學安排項目進度,有效監督檢查項目落實;人員需求資訊需有總體安排和前期摸底,需科學合理的安排崗位人員需求量。

  5、加強財政資金支付管理

  加強財務制度管理,更加規範使用財政資金,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科學記賬,規範資金使用流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避免財政資金使用風險。

  6、注重項目實施的過程性管理

  加強基礎工作的精細化,修訂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內部控制的執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隨機抽查安檢安保的工作狀態,並記錄檢查過程,起到監督檢查的效果,保障項目實施各環節資料更加完整,檔案資料有序存檔,以便後續項目實施工作更好的開展。對保安公司的安保服務工作應加強指導和監督,結合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改進和提升措施等等,有針對性制定工作計劃,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服務品質。加強項目的過程監管和事後評價總結分析,搜尋不足,提出改進意見。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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