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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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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0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是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負責受理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負責對轄區內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負責對區公安分局、國家安全分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負責對區監察委員會調查案件進行立案審查,銜接偵查程式,對需要的情況由檢察機關自行偵查補正,對案件進行審查起訴並出庭支援公訴;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資裝備工作;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101人,實有人數95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5919.11萬元,比上年增加30.38萬元,增長0.5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745.32萬元,比上年減少143.41萬元,下降2.4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495.3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6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3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458萬元,比上年增加16.52萬元,增長0.3%,其中:基本支出4809.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8.11%;項目支出648.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1.8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644.8萬元,比上年減少21.51萬元,下降0.38%。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37.1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4852.1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24%;教育支出3.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3.5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5%;衛生健康支出227.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1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4852.1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0.62萬元,下降0.83%。其中:

  "檢察"(款,下同)2019年度決算4852.1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0.62萬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根據檢察業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2、"教育支出"(類) 2019年度決算3.4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5.4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3.4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5.47,下降61.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培訓工作情況安排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2019年度決算353.5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40.54萬元,下降11.47 %。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328.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63.7萬元,下降16.25 %。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離退休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19年度決算25.3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23.16萬元,增長1072.22%。主要原因:離休老幹部去世,發放一次性撫恤金。

  4、"衛生健康支出"(類) 2019年度決算227.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5萬元,下降8.25 %。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227.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5萬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醫療保險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未發生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790.8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2.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5.28萬元減少32.6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決算數0.00萬元,比2018年年初預算數0.0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2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78萬元減少3.53萬元。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及部門的業務招待。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3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52.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81.51萬元減少29.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52.3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81.51萬元減少29.16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車輛管理,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2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49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8.59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2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01.56萬元,比上年增加52.52萬元,增加原因: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92.2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43.4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8.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9.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0.4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98.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0.3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26台,487.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8.08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檢察業務經費:是指為保障人民檢察院業務工作特定需要所支出的經費,包括辦案(業務)經費和辦案裝備經費。其中,辦案(業務)經費又包括辦案費、消耗費、會議費、業務租賃費、業務維修費、檢察宣傳費、教育培訓費、獎勵費、派駐機構經費以及其他業務費;辦案裝備經費包括檢察業務技術裝備費、檢察業務綜合保障裝備費、司法警察裝備費、服裝費以及其他業務裝備費。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123.83萬元。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33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簡易程式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90.8276萬元,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個、評價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0個、評價得分在60分以下的0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了進一步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和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政府理財和公共服務水準、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依據《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財預[2011]2412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財預[2012]272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細則》的通知(京財績效 [2013]2772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 《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的通知(京財績效[2013]2334號)的要求,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懷柔檢察院")信息化運維項目進行績效評價。懷柔檢察院成立了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工作組由懷柔檢察院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北京國信德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員和評審專家共同組成,對懷柔檢察院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進行績效評價。

  1.項目實施主體及主要內容

  "信息化運維費"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申報單位為懷柔檢察院,實施主體為北京華宇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北京安達眾城科技有限公司。

  該項目的主要內容包括懷柔檢察院現已投入使用的所有信息化網路、機房環境、IT後臺設施和業務應用系統及所有電子終端等內容。具體包括:業務應用系統維護管理、機房設施運維、資訊管理與數據維護、辦公終端維護、功能用房維護、其他。

  2.項目立項依據及背景

  (1) 立項依據

  2018年,市院技術部門研究制定了《2018年全市檢察技術和信息化工作要點》,重點包括做好各項運維保障和系統管理工作,經市院黨組會專題研究同意,在年度全市檢察技術工作會議上做出明確部署安排,並開展後續立項、實施工作。

  (2) 項目背景

  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帶領下,在新一輪信息化建設過程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高檢院有關信息化建設的工作要求,"以檢察信息化為主導,加強執法保障建設"和"四個統一"的指示精神,加強領導,深入調研、反覆論證,增強宏觀規劃的統籌管理,力求解決阻礙檢察信息化發展的體制、機制等問題,緊緊圍繞檢察工作主題和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和保障現代化的總體要求,努力探索建立符合檢察工作特點和規律的信息化建設、應用及管理的新模式,進行了一些有益的嘗試。經過多年的信息化建設,懷柔區人民檢察院信息化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化應用的推廣工作取得了全面進展,信息化已經完全融入了檢察業務和辦公工作,成為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工作方式。

  檢察業務信息化多元化的快速發展和資訊技術的快速更新,技術處應對現有信息化工作,工作壓力已然比較大。隨著分級保護工作開展和系統使用量不斷增加,信息化運維的工作量、運維工作範圍和運維工作難度都增大了很多。

  隨著資訊系統逐漸並完全融入檢察業務和公辦工作,系統的可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也逐漸突出出來。檢察業務和辦公流程會根據檢察業務的多元化需要及時調整;信息化系統支撐環境年久失修,故障頻發,成為影響檢察機關信息化發展和持續穩定提供業務服務的瓶頸,資訊系統運維工作閒的尤為重要。

  2.項目資金情況

  (1)項目預算及資金組成情況

  該項目預算資金為33萬元,其中:辦公終端及部分電腦網路線路維護服務8萬元;電腦資訊網路系統維護服務25萬元,全部為市財政撥款,資金于2019年2月份全部到位。

  (2)資金支出及執行、結果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項目預算資金批復33萬元,共計支出33萬元,資金用於以下內容: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3.績效目標

  通過懷柔檢察院信息化運維項目的逐年實施,實現以下總體目標:

  (1)保障系統正常運作

  懷柔區人民檢察院的資訊網路系統穩定性、高效性、可靠性是應用的基礎,保障系統的正常運作、減少問題出現、問題實時處理、系統優化,將是維護工作中的目標之一。

  (2)保障數據的安全

  保障系統安全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數據的安全。隨著應用的推廣,數據的存儲量將會越來越多,對業務的正常開展所起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只有做到數據的安全與保密,才能保障院內工作的順利進行。

  (3)提升數據品質

  通過正確的培訓和推廣,促使業務人員正確規範有效的錄入符合系統要求的數據,達到數據品質的提升,同時,通過輔助人為手段進行定期的數據校正、數據檢查、數據優化,來實現數據品質的提升,為後期的數據挖掘、數據分析提供有效的素材。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1.67分,項目綜合評定結論為"優秀"。該項目得分和級別評定情況如下,具體評分情況見附件。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該項目立項背景較為充分,決策依據較充分,總體運維績效目標較為明確,具體實施方案較為完備。但需要加強內部控制;推進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加強風險防範;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存在績效指標細化量化不足、成果體現不充分等問題。

  (三)存在問題

  該項目的效果得到了單位內部和評價專家的一致認可,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和問題:

  1、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的填報不夠規範:對中期目標未進行設定;部分指標細化量化不足,合理性不足,如:産出指標中的數量指標、品質指標、進度指標、産出成本指標和效果指標中的效益指標、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未進行設定。

  2、項目實施方案不夠完善,考核驗收、風險防控與應急等要素不足。實施方案的不完善,使其指導意義不足,有效性欠缺。

  3、預算申報精細化不足,預算編制依據不夠充分。該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量化,部分內容依據不充分,使其成本控制不足。

  4、項目績效效果資料不夠充分,不利於項目實施效果的體現。

  (四)建議

  1、科學設定項目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要與單位職能相關;細化量化項目的績效指標、使績效指標具有可衡量性,提升對項目執行的指導意義。

  2、完善項目實施的管理方案:項目驗收與考核、風險控制及應急預案等要素,使其具有更加有效的指導意義。

  3、預算編制工作應在科學合理規範的前提下進行,按照項目規模、項目實施進度和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依據北京市相關行業標準、項目實際需求量以及與之匹配的人員工作量編制專項資金預算,使預算更加精準,避免超額支出以及結余較大的情況,進而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4、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的收集和檔案整理規範,以便於充分體現該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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