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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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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于2019年3月開展實施改革工作,改革後我院共設立機構17個,內設9個、下設5個共14個審判業務機構,3個非審判業務機構。內設9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下設5個審判執行業務機構包括後沙峪人民法庭、牛欄山人民法庭、楊鎮人民法庭、李遂人民法庭、天竺法庭。3個非審判業務機構包括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依法懲治犯罪,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301人,實有人數277人;事業編制15人,實有人數1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入總計25,020.59萬元,比上年增加1,256.77萬元,增長5.2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4,200.21萬元,比上年增加1,030.24萬元,增長4.4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504.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0.6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4,695.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4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2,798.16萬元,比上年增加1,244.45萬元,增長5.77%,其中:基本支出15,377.8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7.45%;項目支出7,420.3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2.5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0,302.67萬元,比上年增加2,949.25萬元,增長17%;支出總計18,170.70萬元,比上年增加3,005.26萬元,增長19.8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審判業務大樓功能用房調整工程項目、審判工作經費項目(檔案掃描)、院本部相關設施改造項目、審判業務大樓消防設備檢修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170.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支出16,743.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2.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62.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75%;衛生健康支出565.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決算16,743.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66.66萬元,增長1.01%。其中:

  “法院”2019年度決算16,743.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66.66萬元,增長1.01%。主要原因:我院2019年人員政策性調資,新建審判業務大樓投入使用等導致相關經費增加。

  2、“教育支出”2019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5萬元,下降10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9年度決算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9.5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19年度未安排該指標的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度決算862.41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62.02萬元,下降29.57%。其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9年度決算795.2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396.79萬元,下降33.29%。主要原因: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2019年度決算67.1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32.4萬元增加34.77萬元。主要原因:年度內2名幹警逝世。

  4、“衛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決算565.0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0.41萬元,下降26.18%。其中:

  “行政單位醫療”2019年度決算565.0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00.41萬元,下降26.18%。主要原因: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4,149.5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18.97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25.53萬元減少6.5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9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65萬元減少5.73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及市政府有關“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制招待規模,壓縮接待標準,減少招待費開支。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援建單位西藏尼木縣法院一行5人,為期5天的調研交流活動經費。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218.0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18.88萬元減少0.8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80.94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2019年更新購置汽車3輛,車均購置費26.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37.1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37.94萬元減少0.8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6.5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3.9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4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9.13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1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110.08萬元,比上年增加233.75萬元,增加原因:新建審判大樓投入使用及人員增加等導致相應費用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307.6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639.5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68.0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97.18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3.9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81.3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6.8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44台,899.9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5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568.69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法院”經費: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5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5.71%,涉及金額484.9萬元。其中1個項目採取普通程式評價,4個項目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結果如下:

  1.採取簡易程式評價的項目有4個,分別為網際網路接入費項目、多元調解項目、機房及電路租費項目及網路輿情監控系統項目,評價結果分別為89.01分、93.9分、86.56分、94.89分。

  2.採取普通程式評價的項目有1個,為信息化運維費項目。本次委託北京峰清誠永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開展該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通過與事務所的對接,我院按照市財政績效評價相關要求及評價工作組的評價流程,積極準備資料。經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1.56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優秀”。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為了規範預算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檢驗2019年度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預期目標實現程度,考核財政支出效率和綜合效果,我院根據《北京市市級預算部門組織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規範》(京財績效〔2013〕2334號)文件要求,信息化運維費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和項目績效三個維度實施了綜合評價,形成本績效評價報告。2019年信息化運維費項目預算安排資金208.3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項目實際投入使用資金208.11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208.11萬元,結余資金0.19萬元。

  (二)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該項目綜合得分91.56分,項目績效級別評價結論為“優秀”。

  (三)存在問題

  1、項目運作的制度設計和制度執行運作欠缺,有待提高。

  2、項目方案的科學和可操作性執行未進行深入研究。

  (四)建議

  1、對項目運作所需制度進行細化,執行中加強監管。

  2、加強項目績效方案的整理,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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