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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學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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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法學會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京編辦函【2002】11號)設立北京市法學會,內設4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部、聯絡部、社會工作部;下屬2個預算單位,為:北京市法學會本級、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學會資訊中心)。

  北京市法學會是市委領導的人民團體、學術團體和群眾團體,是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委和市政府聯繫首都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主要職責是:

  1、建設首都核心法治智庫,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決策發揮"智囊團"和"參謀庫"作用;

  2、團結首都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為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為政法工作服務;

  3、組織和指導各研究組織開展多學科、多層次的法學研究活動,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援;

  4、參與法律、法規的草擬、論證工作,對本市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5、同境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聯繫工作,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發揮對外法學交流的渠道作用;

  6、參與法治宣傳和法學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參與培養法學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7、建立法學會系統的資訊網路,收集和介紹境內外法學研究動態,宣傳和推廣創新研究成果,編輯出版法學、法律圖書和刊物;

  8、負責會員及所屬研究組織的管理和聯繫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9、貫徹市委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議、決定,統籌指導全市法學研究組織和涉法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組織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10、承擔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課題研究、市法學會機關信息化建設和《法學雜誌》編輯等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政法專項編制23人,實有人數22人;實名制職工編制2人,實有2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8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2176.56萬元,比上年減少15.66萬元,下降0.7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157.79萬元,比上年增加8.95萬元,增長0.42%,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18.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20%;其他收入38.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8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168.34萬元,比上年增加43.78萬元,增長2.06%,其中:基本支出1279.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9.03%;項目支出888.4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0.9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126.25萬元,比上年增加43.35萬元,增長2.08%。主要原因:落實我市有關政策,人員經費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25.3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917.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21%;教育支出1.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7.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6%;衛生健康支出69.5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2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度決算1917.3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65.88萬元,增長3.56%。其中:

  "司法支出"2019年度決算1917.3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65.88萬元,增長3.56%。主要原因:落實我市有關政策,人員經費增加。

  2、"教育支出"2019年度決算1.0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37萬元,下降56.38%。其中:

  "進修及培訓支出" 2019年度決算1.0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37萬元,下降56.38%。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外出培訓。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度決算137.3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3.02萬元,下降14.3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2019年度決算137.3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3.02萬元,下降14.36%。主要原因:養老保險繳存比例下調。

  4、"衛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決算69.57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79.65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5.56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6.22萬元,減少0.6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23.02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3.20萬元減少0.1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控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德參加"法律群團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專題研修培訓、赴坦尚尼亞和喀麥隆開展中非及"一帶一路"法治交流、赴臺開展法學交流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6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84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0.48萬元減少0.48萬元, 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控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2.54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2.54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7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6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70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車均運作維護費3.14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59.07萬元,比上年減少8.7萬元,減少原因:按照壓減一般性支出要求,減少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74.2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4.2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0.0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4.3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9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0.0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4台,79.53萬元;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本年度無此項收入、支出。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19.12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法學會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3.33%,涉及金額702.46萬元,佔部門項目總金額的83.03%。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65.80萬元;簡易程式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636.66萬元。評價發現,各項目均能達成原定績效目標及相應的績效指標,績效目標實現情況良好。普通程式評價項目評價得分93.02分,評價結果為"優秀";3個項目簡易程式評價中,評分全部都在90分以上,分別為92.73分、91.78分、91.42分,評價結果均為優秀。

  二、"編輯《法學雜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法學雜誌》是我國改革開放之後最早的法學期刊之一,1980年就由司法部確定為國家一級法學期刊,以內容豐富、觀點鮮明、文字精煉的特色贏得了中國法學期刊中的較高地位,受到了中外讀者的廣泛歡迎,併入選中國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法學核心科研評價(CLSCI)來源期刊。《法學雜誌》秉承"研究法學理論,推動法制建設"辦刊宗旨,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理論聯繫實際,在不斷推進法學理論創新、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方面不遺餘力,薈萃了大量的法學學術精品,刊登了大量有影響力的法學文章,推進了學術成果轉化。北京市法學會所屬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通過編輯《法學雜誌》,刊發北京市以至全國的優秀法學論文,積極推薦我國法學研究的新成果,及時報導司法改革的新進展,積極扶持法學新人,繁榮法學研究,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充分的理論依據和司法實踐經驗。

  (二)評價結論

  經專家組評議,該項目綜合得分93.02分,績效評定結論為"優秀"。其中,項目決策指標滿分為15分,評價得分為14.64分,;項目管理指標滿分為30分,評價得分為28.38分;項目績效指標滿分為55分,評價得分為50分。

  (三)存在問題

  一是績效目標內容不夠準確,部分績效目標未能實現;二是項目資金管理尚需提高。

  (四)建議

  一是進一步優化績效目標設定,加強績效目標編制的審核工作,確保績效目標符合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和單位實際;二是進一步完善項目資金管理,加強項目資金支出審核和應繳國庫收入審核。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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