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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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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是1989年1月26日經市委、市政府批准設立的直屬事業單位,1990年7月正式對外辦公,2006年實行參公管理,2018年12月機構改革轉机隸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領導,為副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前承擔的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的行政職能劃轉到市農業農村局。中心的主要職能是:

  為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與發展進行決策研究,統一規劃和組織市農口各區縣、局及有關單位開展農村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負責北京市農口經濟資訊系統的規劃、開發、建設與管理,負責市農口綜合經濟資訊的採集、存貯和開發利用,為領導機關和郊區農民開展資訊服務;承擔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農業區劃和規劃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改革試驗區和農業區劃成果應用試驗試點工作;開展對郊區農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關地方誌、文獻資料的編纂工作;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市內外以及國際學術交流。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為一級預算單位,下屬有3個二級預算單位:為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本級)、北京市城鄉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農村財務管理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16人,實有人數11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7128.97萬元,比上年10547.36萬元減少3418.39萬元,下降32.4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6919.65萬元,比上年減少3627.71萬元,下降34.3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902.5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15.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2%;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0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726.97萬元,比上年減少3257.64萬元,下降32.63%,其中:基本支出4665.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9.35%;項目支出2061.9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0.6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902.56萬元,比上年10521.87萬元減少3619.31萬元,下降34.40%。主要原因是:1、根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嚴控一般性支出、“約法三章”、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工作要求,一般性支出比2018年決算數壓減10%。2、中心機關納入2018年機構改革單位,2019年有4個承擔農村經管職能處室31人劃轉到北京市農業農村局,2019年基本經費預算889.18萬元及項目支出預算2353.78萬元從我單位劃轉到市農業農村局。所以財政撥款收入減少,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500.8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3.2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1.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4.2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1.45%;農林水支出6333.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 97.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73.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98.05萬元減少24.82萬元,下降25.31%。其中:

  “進修與培訓”(款)2019年度決算73.2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98.05萬元減少24.82萬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單位精簡培訓。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94.29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100.73萬元減少6.44萬元,下降6.3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94.29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100.73萬元減少6.44萬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2019年單位有1位離休1位退休人員去世,應由單位負擔的事業單位離退休費部分不再支付。

  3、“農林水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6333.28萬元, 比2019年年初預算6178.88萬元增加154.40萬元,增長2.50%。其中: 

  “農業”(款)2019年度決算6333.28萬元, 比2019年年初預算6178.88萬元增加154.40萬元,增長2.50%。主要原因: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調整增加基本經費-人員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665.04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51.93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1.72萬元減少49.7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20.75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45.09萬元減少24.34萬元。主要原因: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出國人數。 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日本執行農業生産經營資訊服務培訓任務14天及受臺辦委託承辦第22屆京臺科技論壇鄉村交流活動等方面。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9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31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5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4.34萬元減少3.84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控制接待範圍和接待標準。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招待專家項目論證、外埠兄弟省市來京交流座談等。公務接待15批次,公務接待10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30.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52.29萬元減少21.6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17.21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17.21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3.4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35.08萬元減少21.61萬元,主要原因:連續兩年對單位5輛國Ⅰ和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新車維修費用低,另外單位嚴格控制車輛使用,使公務車運維費總支出減少。

  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7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3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84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1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474.32萬元,比上年482.09減少7.77萬元,減少原因:主要是2019年按照相關規定,加大單位管理力度,壓縮會議支出次數和天數,使會議費支出比上年減少,機關運作經費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686.9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3.9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03.0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63.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1.9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74.7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4.5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18台,357.4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情況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範圍。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農村經濟研究:是以農業為基礎、以鄉村為區域、以農民為群體的經濟調查和分析研究。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所負責的農村經濟研究,堅持服務於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服務於首都“三農”工作的總體要求,緊扣具有首都特點的鄉村振興戰略這個時代主題,既包括學術理論探討也包括實際調查研究,既著力於短平快的調查分析也著眼于長遠的戰略設計,既開展體制機制類的改革研究也開展結構效益類的發展研究,既注意國際國內的比較研究也注意京郊農村的經驗總結,既推進對上政策層面的成果應用也推進基層實踐層面的成果應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績效評價情況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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