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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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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比照預算公開的內容格式)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需公開內設機構數量和下屬單位數量及名稱)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簡稱市文資中心)是市委宣傳部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副局級。市文資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市屬文化企業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文化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出資人職責。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3.承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監管責任。

  4.指導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改革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國有文化資産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負責建立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

  6.指導督促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指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建立文化技術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運用。負責推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文化科技創新,促進文化與科技、教育、體育、旅遊等相關産業融合發展。

  8.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本市國有文化投融資體系,引導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面向資本市場融資,促進文化和資本市場對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管理文化發展相關專項資金。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相關工作和相關重大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建設。負責促進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産業發展。組織所監管文化企事業單位開拓國際市場,推進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傳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文資中心設13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和工會。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處、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産業促進處)、産權管理處(改革處)、財務預算處(統計處)、審計處、考核評價處(董事會工作處)、投融資處、科技創新處(文化融合發展處)、宣傳資訊處、項目協調處、對外交流處、人事處。下屬3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展示中心、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監督管理辦公室資訊中心、北京市文藝院團服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參公)110人,實有人數92人;事業編制40人,實有人數4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77336.973951萬元,比上年減少33372.455067萬元,下降30.10%。主要原因:2018年有追加的投貸獎補貼。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6589.971551萬元,比上年增加4174.7478萬元,增長5.7650%,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6584.2881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25%;其他收入5.68338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7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5284.440493萬元,比上年減少42735.885764萬元,下降39.60%,其中:基本支出5446.85714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項目支出59837.5833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1.7%。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7331.90570萬元,比上年減少33364.47238萬元,下降30.14%。主要原因:2018年有追加的投貸獎補貼。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5284.291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8.766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3%;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65054.593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6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93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19年度決算148.76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8.6932萬元,下降16.1688%。其中:

  "進修及培訓"2019年度決算148.766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28.6932萬元,下降16.1688%。主要原因:壓縮了培訓標準、減少了培訓範圍。

  2、"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19年度決算65054.593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1294.766277萬元,下降1.9514%。其中:

  "文化和旅遊"2019年度決算23403.211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減少1620.938077萬元,下降6.4775%。主要原因:第四屆"首都文化企業30強,30佳"及"首都文創傑出人物"推選及發佈等項目未開展。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2019年度決算41651.3829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326.1718萬元,增長0.7893%。主要原因:投貸獎資金支援力度加大。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9年度決算80.93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減少0.2402萬元,下降0.2959%。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19年度決算80.9308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減少0.2402萬元,下降0.2959%。主要原因:年底慰問活動採用了郵寄方式節省了車費開支。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無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5446.708148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2.4124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3.4489萬元減少11.036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59.878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60.0000萬元減少0.1212萬元。2019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境外舉辦"紀念北京東京締結友城關係40週年"活動及"感知北京"北京文化産業交流對接系列活動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國的會議、培訓等事項),2019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5個、15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3.9919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0000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1689萬元減少2.1689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2.533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1.2800萬元減少8.74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2019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公車購置費,2019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12.5336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21.2800萬元減少8.7463萬元,主要原因:加油保險節省。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14238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71790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673375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566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98.000727萬元,比上年增加20.58526萬元,與去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61.690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908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56.782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5.482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2.4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2.900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4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8台,133.271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6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市屬國有文化企業免繳國有資本收益的函》(京財資産〔2016〕802號),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2016至2020年期間免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因此我單位2019年無國資預算項目。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804.0002萬元。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投貸獎"聯動,主要是通過"投貸獎"聯動運營平臺撮合企業股權融資及債權融資,並與財政支援資金實現對接。"投貸獎"政策對文化企業和金融機構在"投貸獎"體系內成功開展投融資業務的行為實施雙向獎勵。"投貸獎"支援資金分兩大類,分別為企業類及機構類。企業類支援資金面向本市文化企業,具體包括貸款貼息、融資租賃貼租、發債融資獎勵、股權融資獎勵等四類;機構類支援資金面向為本市文化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及聯動運營平臺,具體包括銀行獎勵、融資擔保機構獎勵、融資租賃機構獎勵、股權投資機構獎勵及"投貸獎"平臺獎勵等五類。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25個。其中,簡易程式評價項目24個,普通程式評價項目1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36.23%,涉及金額66373.76917萬元。評價結果為:評價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項目18個、評價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項目7個。

  二、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投貸獎"項目支援資金分兩大類,分別為企業類及機構類。企業類支援資金面向本市文化企業,具體包括貸款貼息、融資租賃貼租、發債融資獎勵、股權融資獎勵等四類;機構類支援資金面向為本市文化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及聯動運營平臺,具體包括銀行獎勵、融資擔保機構獎勵、融資租賃機構獎勵、股權投資機構獎勵及"投貸獎"平臺獎勵等五類。

  2019年"投貸獎"項目年度預算42000萬元,全部由市級財政統籌安排,計劃對符合支援要求的文化企業撥付支援資金。根據資金支援方案,2019年"投貸獎"申報項目中,655家文化企業符合申報條件,核定支援資金41681.38萬元。

  (二)評價結論

  2019年投貸獎項目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三)存在問題

  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的填報品質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如産出數量指標沒有分別對應"投貸獎"所支援企業、機構兩大類設定數量指標,同時,指標設定為"不少於500家獲支援單位",實際完成了654家單位的核定,指標值設定的明顯偏低,科學性還需加強。

  (四)建議

  1.應根據北京市財政局的要求進一步規範填報預期績效目標申報表,進一步明確不同類別的項目申報、審核以及驗收的標準,數量指標的定量數值應更加精準。成本控制指標在設定總投入金額的基礎上應有分項指標值,以便於事後進行對比性評價。

  2.作為扶持資金,應進一步強化財政資金投入的效益性體現。在政策導向上進一步科學定位,應該以財政資金支出績效和項目實施效果為導向,追求使用公共財政資金的效果。在支援中小微企業和服務實體經濟精神,緩解文化企業因"輕資産"導致的融資"難、貴、慢"問題的同時,也應重點關注項目實施是否能充分體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與可持續影響,是否滿足政府導向、社會需求和公共需求,是否能提高企業與社會公眾的滿意度。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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