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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鋼技師學院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首鋼技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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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首鋼技師學院包括首鋼技師學院本級一個所屬單位。首鋼技師學院承擔中等職業教育教學管理,為北京市培養中、高級工、技師等高技能人才,培訓冶金、現代製造與加工、電子資訊、現代服務、環境保護等專業技術人才,服務北京市人才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

  (二)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無行政編制人員;事業編制436人,實有人數33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17385.99萬元,比上年增加2348.82萬元,增長13.5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7385.99萬元,比上年增加2348.82萬元,增長13.5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324.6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3.90%;上級補助收入14.2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8%;事業收入1003.4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77%;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43.7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5%。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7384.62萬元,比上年增加2183.93萬元,增長14.37%,其中:基本支出12888.9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4.14%;項目支出4495.6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5.8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6324.67萬元,比上年增加3313.65萬元,增長25.47%。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調整人員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325.9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6325.9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教育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16325.9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781.17萬元,增長12.25%。其中:

  "職業教育"(款,下同)2019年度決算16325.93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增加1781.17萬元,增長12.25%。主要原因:按照全市統一政策,調整人員經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6325.9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事業單位。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91萬元,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1.76萬元減少13.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9年決算數0.24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13.30萬元減少13.06萬元。主要原因:學院加強公務接待管理,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使公務接待費減少。2019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招生就業業務工作事項。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2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7.6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8.46萬元減少0.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決算數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數持平。2019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9年決算數7.67萬元,比2019年年初預算數8.46萬元減少0.79萬元,主要原因:減少用車量。2019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3.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3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7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50萬元。2019年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年末實有1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5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910.6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77.1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330.1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103.3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部門車輛1台(年末),33.8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6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台(套)。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不是政府購買服務主體。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項目支出: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的預算支出以外,財政預算專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首鋼技師學院對2019年度部門項目支出實施績效評價,評價項目4個,佔部門項目總數的17.39%;涉及金額2302.22萬元,佔部門項目總金額的51.37%。其中,普通程式評價項目3個,涉及金額2164.226萬元;簡易程式評價項目1個,涉及金額138萬元。

  二、改善辦學條件-電力系統完善工程、室外管井完善工程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一)評價對象概況

  首鋼技師學院根據2018年10月27日市領導就推進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重點工程建設及籌辦工作進行檢查調研的《專題會議紀要》〔2018〕54號和2018年10月30日石景山區人民政府[第64號]《關於首鋼九總降退運工程外電源電力管線建設等工作的會議紀要》的會議精神,為實現首鋼九總將退運,由首鋼楊莊線及西黃村線獨立供電更改為國家電網供電,配電主要用於教學用電。且因學院現狀電纜管井內沒有富餘電纜路由,故對現狀電纜管井進行改造,增加電纜管,保證國家電網電源順利給學院配電室供電。

  2019年度,北京市財政局批復項目資金706.74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項目實際支出資金706.74萬元,無結余資金。

  (二)評價結論

  經評價,該項目綜合考評得分85.78分。其中:項目決策12.74分,項目管理24.94分,項目績效48.1分,績效評價結果為"良"。

  (三)存在問題

  1.立項依據不夠充分,績效申報表填寫有待進一步加強

  項目決策依據充分,但項目立項決策資料不夠完整,未見學院本身對於此項目如空調、照明、電梯、充電樁用電需求及最大負荷測算等相關需求的前期論證分析資料及初步設計方案,缺少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評審報告及專家論證意見,項目對學院具體會帶來的影響和變化缺少相關資料支撐。

  項目2019年度績效目標有待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在:績效目標設置不夠完整,未體現具體的任務內容,預期效益指標不夠全面,未明確工程建設預期新裝電光設備容量、新裝電力設備容量、最大負荷等;效益指標未設置可比、可測的指標值,難以客觀評價項目實施效果。

  2.項目過程管理有待進一步完善

  預算編制依據不夠明確,未見預算明細,缺少預算測算標準及依據等。電力系統完善工程項目報送結算金額460.6萬元,審定結算金額399.69萬元,審減金額60.91萬元,核減比例13.22%。室外管井完善工程項目報送結算金額398.1萬元,審定結算金額307.05萬元,審減金額91.05萬元,核減比例22.87%,審減比例偏高。

  決策程式不夠規範,未見設計、監理第三方公司遴選過程資料,北京市銀光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委託四川聯達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行使總承包權利的決策依據不夠充分。

  制度建設不夠完善,未提供項目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産管理制度、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突發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工程建設管理辦法、項目的驗收、項目實施管理控制措施等。

  項目實施方案的針對性不足,提供的《電力系統完善實施方案》和《室外管井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均為工程施工方案,各方責任分工、溝通協調機制、主責方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程式、第三方機構遴選方式、資金安排及使用、過程監督、檢查及對第三方的管控措施不夠明確,項目實施進度安排不夠細化,缺少風險預估與防範。

  過程管理留痕資料不夠完整,合同管理有待進一步完善。如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事項的洽談單、材料入場驗收單、施工過程中的監督檢查記錄等,工程中間檢查登記表無檢查內容等詳實資訊。存在合同倒簽情況,如:2018年11月總承包公司四川聯達電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與北京京電聯合建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簽訂《設計合同》,但出圖時間為2018年8月,早于設計合同簽訂日期。《室外管井完善工程合同》及《電力系統完善工程政府採購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11月,但合同均約定計劃開工時間為2019年1月10日,計劃竣工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3.項目實施效益尚需後續跟蹤

  績效成果展現不夠充分。滿意度調查較為簡單,問卷數量偏少;未提供項目實施後完整的績效支撐資料,未對項目建成後供電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尚需後續進一步定向跟蹤。

  (四)建議

  1.提高項目立項決策科學性,完善項目績效目標設置

  建議提高項目立項決策科學性,加強項目立項前期基礎工作,充分論證項目實施的可行性與有效性,通過專家論證與三重一大相結合,提高項目論證的科學性與決策依據的充分性。強化績效意識,規範填報績效目標申報表,依據相關政策和規劃、計劃科學設置績效目標,細化、量化績效指標,增強可考量性,為事後開展績效評價夯實基礎。

  2.加強過程管控和規範化管理,有效保障項目工作開展

  建議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測算各項費用,加強成本控制,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全面體現項目單位管理主體職責,根據項目內容和管理需求,及時健全項目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完善全過程、全流程的項目管理,規範操作程式。合理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細化責任分工,制定有效的過程監督、檢查機制,明確項目品質標準,提高風險防控意識,為項目的實施提供指導,切實推進項目有序、有效地實施。及時歸集過程管理留痕資料,加強項目執行過程跟蹤及對第三方的監督與管理,規範合同簽署、合同執行、項目驗收各個環節的工作,提高資料歸集的完整性、規範性、及時性。

  3.注重過程留痕,全面體現項目實施績效

  建議進一步提升績效管理水準,充分展現績效成果,發揮財政資金的效果、效益,做好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對於項目實施後的滿意情況進行全面調查,針對不同的受益群體開展不同的調查工作。

  三、26號樓競技大廳及二層空調改造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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