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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0-09-03 10:00    來源: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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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為酒店餐飲、商業旅遊等,共設綜合辦公室、預算與財務管理中心、安保部、股權運營與管理中心、戰略發展與投資中心等部門。主要職責是保障離、退休老幹部的退休費及醫療費等各項支出,使他們生活穩定。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首都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由於企業轉制原因,現有離退休人員33人,其中:離休7人,退休26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收、支總計284.28萬元,比2018年減少28.95萬元,下降9.2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84.28萬元,比上年減少28.95萬元,下降9.24%,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4.2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84.28萬元,比上年減少28.95萬元,下降9.24%,其中:基本支出284.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00%;項目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4.28萬元,比上年減少28.95萬元,下降9.24%。主要原因:離休人員去世一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4.2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0.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00%;(2)衛生健康支出54.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230.28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度決算230.28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

  2、“衛生健康支出”(類)2019年度決算54.0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19年度決算54.00萬元,與2019年年初預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19年本部門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84.28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三公”經費統計範圍。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19年本單位無政府採購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19年本單位無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9年本部門無此項收支。

  六、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19年本單位無政府購買服務支出。

  七、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4.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2019年本部門無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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