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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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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是負責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下屬四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屬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市律師協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北京市司法局的職能包括:

  職能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職能二:制定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職能三:指導、監督本市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研究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職能四:監督管理在京設立的國(境)外律師事務所代表機構。

  職能五:指導、監督本市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等工作。

  職能六:組織本市國家司法考試的考務工作。

  職能七:負責本市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工作。

  職能八: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

  職能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職能十:負責本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工作,指導警務督察和業務培訓工作。

  職能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矯治局。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16445.04萬元,比2017年15221.07萬元增加1223.97萬元,增長8.04%。其中:財政撥款15383.75萬元,比2017年14479.09萬元增加904.66萬元,增長6.25%,主要原因: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增加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首都法宣網運維、國家司法考試考務費、法律援助經費、派駐紀檢組工作經費等項目預算;其他收入182.88萬元,比2017年62.8萬元增加120.08萬元,增長191.21%,主要原因:安排其他資金解決市律協懷柔培訓基地運轉經費;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1.8萬元,比2017年7.16萬元減少5.36萬元,減少74.86%,主要原因:事業單位的事業基金大幅減少;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876.61萬元,比2017年672.02萬元增加204.59萬元,增長30.44%,主要原因:增加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建設項目。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預算10881.5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6.17%,比2017年11070.16萬元減少188.57萬元,減少1.70%。減少原因:2017年預算含有繼續使用2016年結轉的職工以前年度職業年金。

  (二)項目支出預算5563.45萬元,比2017年4150.91萬元增加1412.54萬元,增長34.03%,增加原因:增加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臺、首都法宣網運維、國家司法考試考務費、法律援助經費、派駐紀檢組工作經費等項目預算。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基層司法業務經費623.79萬元;普法宣傳業務經費669.65萬元;律師公證管理經費82.6萬元;法律援助業務經費1090.03萬元;司法統一考試690萬元;社區矯正業務經費110.25萬元;司法鑒定業務經費35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經費493.29萬元;其他司法支出376.29萬元;司法行政培訓經費297.47萬元。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司法局本級、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中心、北京市律師協會4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8.0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08.5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36.62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27.36萬元增加9.2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司法行政系統改革要求,加大國際間交流與學習,費用有所增加;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計劃主要用於社區矯正業務、法律援助業務、司法鑒定業務、律師公證管理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1.63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單位嚴格控制相關經費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與外省市和上級單位工作研討和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2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95.78萬元減少95.78萬元,主要原因:未安排車輛更新預算;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2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63.7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8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48萬元,其他19.73萬元。比2017預算數151.8萬元減少22萬元,主要原因:單位嚴格控制相關經費,減少預算安排。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589.4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0.4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509.0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3187.82萬元。(詳見附件10)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司法局部門北京市司法局本級(行政單位)及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81.9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50個的32%。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175.2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9.10%。(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9324.19萬元,其中:車輛46台,926.4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6台(套)、1735.77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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