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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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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及編制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47號)設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為8個,行政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四)。全額補助事業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北京警察學院。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承擔北京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6)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在京的安全警衛工作。

  (7)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10)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收容教養案件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11)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監區醫療等場所。

  (12)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3)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4)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5)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6)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預算659,483.574135萬元,比2017年669,724.105687萬元減少10,240.531552萬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入中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比2017年減少64,390.1243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51,447.289949萬元,比2017年597,403.238254萬元增加54,044.051695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公安業務工作需要,加大對公安科技建設投入,增加居住證製作發放和應用等項目經費;其他資金2,104.695萬元,比2017年1,859.73萬元增加244.965萬元,主要原因是將北京警察學院在校學生等單位的警用被裝費納入其他收入預算安排。

  (二)2018年支出預算659,483.574135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483,167.607416萬元,比2017年512,638.913247萬元減少29,471.305831萬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2018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比2017年減少27,074.377332萬元。

  2、項目支出預算176,315.966719萬元,比2017年157,085.19244萬元增加19,230.774279萬元,增長12.24%,主要原因是根據公安業務工作需要,加大對公安科技建設投入,增加居住證製作發放和應用等項目經費。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是:

  (一)公共安全支出574,157.796239萬元。主要是維護公共安全、開展公安事務及日常管理的支出,包括行政運作、治安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等支出。

  (二)教育支出22,358.325358萬元。主要是保障北京警察學院正常辦學及在職民警教育訓練方面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070.99143萬元。主要是在職民警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費以及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

  (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896.461108萬元。主要是公費醫療改革後,在職民警的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繳費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公安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除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警衛局以外的直屬各單位,具體有:局機關,市局直屬總隊、局和直屬分局以及北京警察學院。其他單位2018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433.7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369.5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55萬元,與2017年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國際警務交流培訓、打擊跨國跨境犯罪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112.86萬元,與2017年持平。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事接待、單位食堂接待外單位前來辦事人員的工作餐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1,165.8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3,635.28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3,071萬元增加564.28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費用於國Ⅰ國Ⅱ老舊執法執勤車進行更新,但目前北京市公安局仍有已達使用年限的執法執勤用車待更新,2018年公務用車購置費繼續用於更新上述執法執勤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7,530.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303.5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77.6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82.16萬元,其他1,867.2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比2017預算數7,725.3萬元減少194.7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市公車改革總體安排和北京市公安局機構改革情況,重新核定車輛編制數,車輛數有所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相應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5,194.1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7,619.6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7,330.9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0,243.5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7,946.7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四)5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3,879.2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99個,佔全部預算項目656個的30.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8,482.31萬元,佔項目支出預算的58.48%。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935912.89萬元,其中:車輛2777台,65521.1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60台(套)、109315.2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49台(套)、64511.99萬元。

  六、需要説明的事項

  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部門預算中公共安全科目下有關款、項級科目支出,已經國家保密局確認為涉及國家秘密的資訊,根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有關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在預算公開中予以剝離。同時,參照上級公安機關預算公開口徑,未公開與項目支出相關的附表。

  七、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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