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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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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18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市國資委是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內設24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審計工作處、董事會工作處、監事會工作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處、黨群工作處、宣傳工作處、信訪工作處、研究室、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紀委、信息化工作處;下屬1個預算單位,國際技術合作中心(原“北京技術交流培訓中心”)。

  (二)單位性質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是財政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

  (三)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8)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9)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278人,實際273人;事業編制0人,實際0人;聘用人員0人;離退休人員5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1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説明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121122.1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120911.95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其他資金210.20萬元。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8年支出預算121122.1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9095.0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112027.09萬元。2018年支出預算數比2017年增加100354.75萬元,增長483.23%,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經費、國際技術合作中心改革經費等項目經費。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為市屬企業非經營性資産分離移交財政補助經費、財務決算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為市國資委本級。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7.7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3.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60.2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境外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推進海外重大項目合作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5.19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省市來京調研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92.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92.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48.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7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71萬元,其他12.0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比2017預算數95.44萬元減少3.0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減費用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827.7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827.7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為7983.2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本級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25.8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8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8365.0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6.91%(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66841.13萬元,支出166841.13萬元。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4034.22萬元,其中:車輛45台,1099.2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台(套)、672.7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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