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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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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8年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的通知》(京政辦發[1994]73號),設立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簡稱市地稅局)。市地稅局是負責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市地稅局設24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直屬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駐局紀檢組(監察處),9個直屬事業單位和8個二級預算單位。

  2.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地方稅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本市地方稅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和措施的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市政府確定的預算收入計劃指標,負責編報本市地方稅收收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開展稅源調查,加強地方稅收收入的分析預測,定期向市政府報告地方稅收收入分析情況。

  (3)負責本市涉及稅收的重大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經濟調節的政策建議。

  (4)承擔組織實施本市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産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産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稅務部門罰沒收入、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無線電頻率佔用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彩票公益金、彩票業務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徵收管理責任。

  (5)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市地方稅收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納稅服務管理制度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制定本市落實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稅收宣傳、稅收政策法規諮詢和輔導等納稅服務工作。

  (6)監督檢查本市各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並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7)負責本市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制定稅收信息化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及相關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實現與相關部門資訊共用和稅收管理工作現代化,保障稅收資訊安全。

  (8)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部門行政編制1104人,實際916人;事業編制256人,實際207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08人。

  離退休人員259人,其中:離休5人,退休254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是依法組織稅費收入。加強徵管手段創新,強化部門協作,確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務。二是有效發揮稅收職能作用。落實稅收政策,出臺精準舉措,助力《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支援“三城一區”建設,促進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意産業、小微企業和民生事業發展,加強對低端産業、低端業態的稅收徵管,深入開展京津冀協同發展稅收協同問題研究,全力服務雄安新區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三是全面落實稅收改革。深入推進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專項試點改革,加強國稅、地稅合作,做好非稅收入接收和徵管工作,開展健全地方稅體系研究。落實稅制改革要求,做好環保稅和水資源稅開徵工作。四是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修訂公佈權責清單,清理各類證明,為市場主體減輕負擔。加強稅源、減免稅和欠稅管理,強化國際稅務和大企業稅收管理,發揮稽查震懾作用,加強聯合懲戒。簡化優化辦稅流程,精簡涉稅報表,強化宣傳輔導,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辦稅便利化水準。五是加強黨建和幹部隊伍建設。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全面提升專業素質。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8年收入69047.78萬元,比2017年79059.24萬元減少10011.46萬元,下降12.66%。其中:財政撥款68909.90萬元,比2017年74601.43萬元減少5691.54萬元,減少原因為受全面實施“營改增”政策影響及徵管改革,票證印製經費和手續費比上年下降;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安排下年度預算0萬元,比2017年2966.4萬元減少2966.4萬元減少原因為結余資金較上年度減少;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余結轉資金137.88164萬元,比2017年1491.409577萬元減少1353.527937萬元,減少原因為財政性結余資金較上年度減少。

  (二)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35149.4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0.91%,比2017年35462.74萬元減少313.30萬元,減少0.88%。與去年基本持平。減少原因主要為厲行節約,壓縮一般性基本經費支出。

  2.項目支出預算33898.33萬元,比2017年43596.50萬元減少9698.16萬元,下降22.25%,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全面實施“營改增”政策影響,市局本級票證印製經費比2017年減少;二是開發區分局車船稅手續費採取轉移支付方式由區級地稅局進行退付,故“三代”手續費預算比2017年大幅減少。

  三、主要支出情況

  項目經費主要為稅收業務宣傳經費、稅務幹部更新知識經費、日常徵管工作經費、納稅服務工作經費、財稅庫銀手續費經費、系統換裝經費、信息化系統完善經費、信息化系統運作維護經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市局本級、第一直屬稅務分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西站分局)、開發區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共8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82.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77.5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275萬元,與2017年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境外進行國際稅收資訊交換,稅收風險管理培訓等。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28.9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30.2萬元減少1.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量相應減少。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及國外稅務機關團組的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268.44萬元減少268.44萬元,主要原因:加強公務用車管理,2018年無公務用車更新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7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47.8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7.4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7.43萬元,其他36.27萬元。比2017預算數286.84萬元減少7.8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運作費支出管理。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5170.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78.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892.1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4272.2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部門包括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直屬稅務分局、北京市地稅局第二直屬分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開發區分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等9家行政單位,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095.6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3個的4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8143.1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3%。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72466.09萬元,其中:車輛125台,2305.1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1台(套)、8345.0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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