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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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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機構設置、單位性質和主要職責情況
  機構設置、單位性質: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作為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部門包括內設處室29個,分別為:辦公室、法制處、研究室、綜合計劃處、市政管線管理處、燃氣管理辦公室、供熱管理辦公室、市容景觀管理處、戶外廣告管理處、城市照明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固體廢棄物管理處、環境衛生設施處、能源運作管理處、電力煤炭管理處(北京市電力管理辦公室、北京市煤炭管理辦公室)、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處、地下綜合管廊管理處(市政設施建設協調處)、城市管理督查考評處、市容環境整治處、環境建設規劃發展處、城市管理綜合協調處、網格化城市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安全應急工作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公室、科技資訊處、對外交流處、宣傳動員處、財務處(審計處)、組織人事處;另設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屬預算單位14個(含1個行政單位、13個事業單位),1個行政單位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13個事業單位為:北京市市政管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機關老幹部活動站、北京市使館清潔運輸管理處、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處、北京市市政市容宣傳教育中心、北京市市政管理高級技術學校、北京市第六十五職業技能鑒定所、北京市環境衛生設計科學研究所(環境衛生監測站)、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北京市鍋爐供暖節能中心(北京市供熱服務中心)、北京市公用工程品質監督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人才交流中心。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和城鄉環境建設綜合協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相關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對本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和檢查評價;承擔城市管理、城鄉環境建設的綜合協調、監督考核工作;承擔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3、負責統籌、規劃、指導本市網格化城市管理工作,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網格化體系建設、運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運作保障的監測工作。
  4、承擔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責任;組織協調落實重點地區、重點街道的景觀建設和治理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置;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市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
  5、負責本市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6、負責本市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7、統籌本市能源日常運作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能源的日常運作監測、調度、協調和供應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熱電氣常態化聯調聯供機制。
  8、承擔綜合協調管理本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的責任;會同市交通等相關管理部門推進地下管線工程與道路工程同步實施;負責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制定相關政策,參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規劃,擬訂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地下綜合管廊運營的監督管理;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
  9、負責本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不包括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保護工作,並承擔相應監管職責。
  10、承擔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再生資源回收、加氣(電)站、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照明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管或管理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品質和安全運作的監督管理;督促行業內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負責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理;承擔北京市城市公共設施事故應急指揮部、北京市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城市公共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11、負責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能源日常運作管理、相關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等方面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承擔本市城市管理財政預算運維資金的統籌管理責任;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情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行政編制233人,實際204人;事業編制1064人,實際899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97人。
  離退休人員820人,其中:離休22人,退休798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預算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626052.626182萬元,比2017年478272.618591萬元增加147780.007591萬元,增長30.89%,其中:財政撥款599130.091165萬元;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32萬元;事業收入(不含專戶管理的事業收入)13.5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20萬元;使用結余資金和事業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預算461.741498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26395.293519萬元。
  增長主要原因:一是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17〕10號),原市發改委煤、電、油、電源點行業管理;市商務委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市園林綠化局城市建成區市管道路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市水務局城市河湖管理範圍內(不含水域)的環境衛生管理職能劃入我委,人員編制及行業管理職能相應增加,預算相應增加。二是2018年加大架空線入地資金投入力度。三是因供熱能源結構變化以及上游天然氣價格上漲導致熱電聯産企業政策性虧損補貼預算有所增長。四是進一步加大新能源充電樁建設的資金投入。五是推進城市副中心景觀照明設施建設。
  (二)2018年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1、基本支出預算34942.71249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58%,比2017年32059.84754萬元增加2882.864957萬元,增長8.99%,增長原因為:一是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17〕10號),原市發改委煤、電、油、電源點行業管理;市商務委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市園林綠化局城市建成區市管道路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市水務局城市河湖管理範圍內(不含水域)的環境衛生管理職能劃入我委,人員編制相應增加,相應基本經費預算增加。二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591109.91368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4.42%,比2017年446211.771051萬元增加144898.142634萬元,增長32.47%,增長原因:一是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17〕10號),原市發改委煤、電、油、電源點行業管理;市商務委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市園林綠化局城市建成區市管道路兩側綠化帶的環境衛生管理;市水務局城市河湖管理範圍內(不含水域)的環境衛生管理職能劃入我委,行業管理職能相應增加,預算相應增加。二是2018年加大架空線入地資金投入力度。三是因供熱能源結構變化以及上游天然氣價格上漲導致熱電聯産企業政策性虧損補貼預算有所增長。四是進一步加大新能源充電樁建設的資金投入。五是推進城市副中心景觀照明設施建設。
  3、上繳上級支出預算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預算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預算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一)基本支出主要用於保障城市管理系統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我市市屬垃圾處理設施運作保障、市屬道路清掃保潔、城市環境建設、架空線入地、冬季採暖和燃氣供應運作保障、城市照明日常運作維護及改造、市管戶外廣告設施運作維護、地下管線綜合協調管理、能源運作管理、新能源充電樁建設、城市管理方面宣傳教育等方面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4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87.84882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4.188676萬元。減少原因為: 2018年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壓縮“三公”經費,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0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100萬元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城市景觀及照明、環境衛生、生活垃圾處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國際會議及培訓。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6.267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6.2875萬元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行業交流等必要的公務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481.58132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41.298881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19.75萬元增加21.548881萬元,主要原因:根據我市環保有關規定,對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輛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440.2824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13.7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4.1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8.470443萬元,其他53.85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比2017預算數516萬元減少75.717557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繼續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9186.75676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478.13946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2316.65987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3391.95742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8956.34314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預算中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機關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公用工程品質監督站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04.4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2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396個的30.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53243.66230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3.59%(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96916.446896萬元,其中:車輛240台,8124.55211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8台(套)、145162.82160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台(套)、7769.42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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