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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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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在本區內依法行使檢察權。其主要職責是:按照管轄許可權,負責對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出公訴;對同級監察委員會移送審查或者市院移交的職務犯罪案件決定進行審查;對基層法院已過上訴、抗訴期限的一審刑事裁判進行審查,確有錯誤提請上一級院抗訴等。

  (二)機構設置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司法改革後內設機構優化設置為17個部局室。分別是:審查逮捕部、公訴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檢察管理監督部、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行政事務管理局、燕山檢察處、職務犯罪檢察部。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單位性質為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房山區人民檢察院行政編制215人,實際164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2人;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74 人。離退休人員80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79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預算8528.64萬元,比2017年8583.55萬元減少54.91萬元,下降0.64%。其中:財政撥款8500.89萬元,比2017年8583.55萬元減少82.66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7年持平;其他資金27.75萬元,比2017年0萬元增加27.75萬元。其他資金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級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

  (二)2018年支出預算8528.64萬元,比2017年8583.55萬元減少54.91萬元,下降0.64%。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7577.3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的88.85%,比2017年7843.67萬元減少266.29萬元,下降3.39%,原因是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縮相關支出,基本經費相應減少。

  按照全市監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檢察院轉隸至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2、項目支出預算951.26萬元,比2017年739.88萬元增加211.38萬元,增長28.57%,增長原因主要是根據全市司法體制及監察體制改革情況,隨業務需求調整年初部門預算經費支出規模。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3.87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1.8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4.7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5萬元減少0.2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活動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39.1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23.72萬元,比2017預算數32.88萬元減少9.16萬元,主要原因:結合單位實際情況,主要對老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執法執勤車輛進行更新購置,報廢更新費用與2017年報廢更新國Ⅰ國Ⅱ標準車輛相比有所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15.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6.4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3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1.32萬元,其他16.3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比2017預算數127.8萬元減少12.4萬元,主要原因:部分車輛轉至監察委,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相應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92.1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3.7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48.3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06.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80.01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9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26.4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3.7%(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2915.19萬元,其中:車輛38台,834.8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台(套)、3185.5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17.64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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