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8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

分享:
字號: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1、本部門職責

  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在本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對偵查機關偵查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訴,對符合條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援公訴及提起抗訴;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活動和刑罰執行及監獄、看守所活動是否合法,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2、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設置15個職能部門。分別是司法辦案機構:審查逮捕部、公訴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職務犯罪檢察部。檢察監督機構: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刑事執行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行政檢察部。綜合業務機構:檢察管理監督部。綜合管理機構:政治處、監察室。檢務保障機構: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行政事務管理局。

  3、單位性質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為法律監督機關。

  4、人員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13人,實際110人;事業編制11人,實際11人;聘用人員為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等12人。

  離退休人員43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42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6988.60萬元,比2017年6701.41萬元增加287.19萬元,增長4.29%。其中:財政撥款6696.17萬元比2017年6701.41萬元減少5.24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292.43萬元,比2017年0萬元增加292.43萬元。增長原因主要是按照市級財政性資金結余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長292.43萬元。

  2、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支出預算總計6988.60萬元,比2017年6701.41萬元增加287.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5415.58萬元,比2017年5864.36萬元減少448.78萬元,基本支出變動的主要原因為:按照人員和公用經費的需要編制預算,減少了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預算1573.02萬元,比2017年837.04萬元增加735.98萬元,增長原因一是根據全市司法體制及監察體制改革情況,隨業務需求調整年初部門預算經費支出規模;二是按照市級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

  按照全市監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檢察院轉隸至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支出主要用於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保障各項檢察改革。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7.7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6.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4.7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5萬元減少0.25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縮公務接待費用。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單位來訪人員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萬元,其他1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比2017預算數79.20萬元減少16.20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統籌安排公務用車工作,減少了公務用車費用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75.1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70.1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06.7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9.1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個的5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18.92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9.2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4611.35萬元,其中:車輛24台,541.5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416.62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