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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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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屬基層國家審判機關,在本轄區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其主要職責是:

  1、依照法律規定,審判轄區內由區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2、受理和審理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

  3、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4、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5、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院的法官、書記員、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員。

  6、負責本院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領導區法院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

  7、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區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政紀律情況。

  8、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全院設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執行庭等審判執行庭室和辦公室、政治處等行政管理部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為行政單位,是國家審判機關。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458人,實際457人;事業編制23人,實際23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191人。

  離退休人員92人,其中:離休4人,退休88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25692.79萬元,比2017年21225.29萬元增加4467.50萬元,增長21.05%。其中:財政撥款24320.16萬元,比2017年21225.29萬元增加3094.87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7年持平;其他資金1372.62萬元,比2017年0萬元增加1372.62萬元,其他資金主要是按照實際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1372.62萬元。2018年本年支出預算合計25692.79萬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預算18358.5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1.45%,比2017年17816.53萬元增加542萬元,增長3.04%。增長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導致人員支出略有上升。

  (二)項目支出預算7334.26萬元,比2017年3408.76萬元增加3925.50萬元,增長115.16%,增長原因根據我院2018年實際業務需求安排項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主要資金支出方向為法院辦案業務、審判工作、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網路運維、立案訴服中心信息化建設項目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78.3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54.9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原因為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1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部門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68.3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103.54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148.32萬元減少44.78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報廢更新公務用車數量,較上年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64.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7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1.4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1.40萬元,其他24萬元。比2017預算數175萬元減少10.20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開支。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009.2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758.5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250.7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210.2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058.7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7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3個的30.4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532.41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5.7%。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1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38594.30萬元,其中:車輛85台,1590.7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1台(套)、1917.8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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