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18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分享:
字號: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18年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單位性質

  根據北京市東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東編辦〔2014〕3號,設立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內設19個業務部門,分別為立案庭、刑庭、未審庭、民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庭、審判監督庭等,以及9個審判輔助部門,分別是訴訟服務辦公室、信訪工作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和7個綜合行政部門,分別是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等。

  部門職責: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著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各項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為首都和東城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單位性質: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主要受理轄區內一審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識産權和執行案件。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400人,實際355人;事業編制35人,實際33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06人。

  離退休人員8人,其中:離休7人,退休1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1. 收入預算説明

  2018年收入預算20260.04萬元,比2017年19101.86萬元增加1158.18萬元,增長6.06%。其中:財政撥款19315.70萬元,比2017年19099.36萬元增加216.34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944.34萬元。

  2. 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16798.0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2.91%,比2017年16281.65萬元增加516.4萬元,增長3.17%。原因是我院人員增加,造成2018年基本支出有所增長。

  項目支出預算3462萬元,比2017年2820.21萬元增加641.79萬元,增長22.76%,增加原因是根據本部門2018年業務實際需求,安排項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辦案業務、網際網路接入、信息化運維、法庭維修維護、審判業務、安檢工作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4.2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16.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國(境)費用全部由市高院安排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1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20萬元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案件審理,案件審判工作經驗交流過程中涉及的國內及外事接待工作。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4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177.83萬元減少177.83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無公車購置安排;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244.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89.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5萬元,其他4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比2017預算數273萬元減少28.8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車運作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317.4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307.48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40.8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本級)部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942.8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4個的35.7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55.8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26.62%。(詳見附件11)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

  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

  執收主體: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

  收費部門: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

  收入預計:14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6395.56萬元,其中:車輛86台,1777.0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