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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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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負責審理轄區內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仲裁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集體所有制財産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和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內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政治處、研究室、幹部科、組宣科、辦公室、法警大隊、八達嶺法庭、永寧法庭、沈家營法庭、環境資源審判庭、信訪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資訊技術科、監察室等24個職能部門和1個後勤服務中心。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編制192人,實際160人;事業編制7人,實際5人(已全部納入規範管理);聘用人員(法院聘任制審判輔助人員、聘用制警務輔助人員)81人。

  離退休人員49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47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8年收入預算9377.880808萬元,比2017年7929.078832萬元增加1448.801976萬元,增長18.27%。其中:財政撥款9230.235399萬元比2017年7928.078832萬元增加1302.156567萬元,增長16.42%;其他資金147.645409萬元比2017年1萬元增加146.645409萬元,增長146.65%,增加主要原因:按照市級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18年支出預算9377.880808萬元,比2017年7929.078832萬元增加1448.801976萬元,增長18.27%。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7207.16629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6.85%,比2017年6608.547632萬元,增加598.618667萬元,增長9.06%,基本支出預算變化主要原因:2018年度永寧法庭和訴訟服務中心建成並投入使用導致公用經費保障金額有所增加;正常增人增資導致人員經費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2170.714509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3.15%,比2017年1320.5312萬元增加850.183309萬元,增長64.38%,項目支出預算變化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永寧法庭和訴訟服務中心開辦費項目;安檢人員經費保障標準有所調整。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經費支出主要用於辦案業務、審判法庭租賃、審判法庭維修、網路運作維護、訴訟服務中心開辦、永寧法庭開辦等項目。堅持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為主要職責,著力履行好司法職能。積極推進法治延慶、平安延慶建設,推動社會治理創新,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依法妥善處理涉及京津冀協同發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世園會、冬奧會等重點項目中發生的糾紛,為區域重點工作的穩步推進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進一步完善司法公開三大平臺,拓寬陽光司法範圍,實現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加快實現訴訟服務中心的系統化、信息化、標準化、社會化,確保服務渠道更加多元、便捷,整合訴訟服務事項,積極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綜合性、低成本的訴訟服務。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本級一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2.24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97.1萬元,減少4.85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7.6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8萬元,減少0.4萬元。減少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三公”經費預算約束力,嚴格控制2018年公務接待費預算規模。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系統內案件指導、會商及其他職能部門來訪人員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4.64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4.64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萬元,其他11.645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4.64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89.1萬元減少4.455萬元。減少主要原因: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三公”經費預算約束力,嚴格控制2018年公車運作維護費預算規模。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為526.70090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16.70090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為244.651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307.67543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7個的35.29%。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61.3179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32.6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為《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訴訟費收入預計55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2843.82萬元,其中:車輛38台,836.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台(套)、10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8台(套)、926.99萬元。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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