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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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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本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依法懲治犯罪,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院下設業務庭17個,綜合部門9個,分別是:

  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後沙峪人民法庭、牛欄山人民法庭、楊鎮人民法庭、李遂人民法庭、行政審判庭、知識産權審判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審監庭、幹部科、組宣科、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法警大隊、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信訪辦、天竺法庭、訴服辦

  (三)單位性質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92人,實際259人;事業編制15人,實際參照公務員管理15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175人。

  離退休人員77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74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14483.63萬元,比2017年14216.28萬元增加267.35萬元,增長1.88%。其中:財政撥款14371.61萬元,比2017年14215.28萬元增加156.33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12.01萬元。

  (二)支出總體情況

  (1)基本支出預算11584.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9.99%,比2017年11211.74萬元增加373.07萬元,增長3.33%,原因在於編制內實有人數增加,導致基本經費相應增加。

  (2)項目支出預算2898.82萬元,比2017年3003.55萬元減少104.72萬元,下降3.49%,減少的原因是結合2018年度實際業務需要,安排項目支出。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度部門項目支出預算,主要的支出方向為案件審判和“兩庭”建設方面,主要用於滿足信息化不斷增長的需求,為審判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網路平臺,加強審判機關與社會各界的溝通與交流,高起點、高標準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改善幹警辦公、辦案的硬體條件,提高辦案效率。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範圍包括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2.2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71.1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因公出國(境)統一安排在市高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7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8萬元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本院例行勤儉節約,節省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4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170.14萬元減少170.14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我院暫無公務用車購置更新安排;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4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6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萬元,其他19.2萬元,與2017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55.642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5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05.6420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

  2018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365.4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本級)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132.45513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4個的35.7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86.3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3.33%。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2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0697.09萬元,其中:車輛44台,1019.6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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