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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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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單位性質為法律監督機關。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優化設置的實施意見(試行)》,內設14個部門,分別是檢察管理監督部、偵查監督部、職務犯罪偵查局、審查逮捕部、刑事執行檢察部、公訴部、刑事審判監督部、民事和行政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檢察技術部、法警大隊、監察室、政治處、行政事務管理局。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在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接受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和密雲區委的領導,對本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二)負責受理審查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三)負責受理轄區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案件;(四)負責受理轄區內貪污受賄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五)負責對轄區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判決的監督;(六)負責對區公安局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七)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場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罪犯改造工作的監督;(八)負責本院的黨建工作和幹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九)負責本院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十)負責本院的後勤管理和物質裝備工作;(十一)負責由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09人,實際105人;事業編制11人,實際10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2人。

  離退休人員42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41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深入學習十九大精神,築牢隊伍主心骨。按照《北京市檢察機關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調研方案》,將全面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明年機關黨的建設主要內容,深刻認識和全面把握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實質。特別將十九大報告中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的新要求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新發展理念緊密結合起來,增強做好密雲檢察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革新工作理念方式,推動社會矛盾化解。深刻學習領會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的新特點,牢牢把握人民對檢察工作的新要求,精準把握人民群眾對城市公共安全、人身財産安全、公平正義的日益增長的新需求,緊盯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中出現的社會治理問題,把維護穩定作為前置性、先導性工作,依託本院聯繫群眾工作方案,突出源頭治理,建立完善“幹部在一線工作,領導在一線指導,矛盾在一線排查,糾紛在一線化解”的工作機制,通過調解疏導、糾錯終結、司法救助,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前端,密切結合本區京沈客專和懷柔科學城“東擴”拆遷工作,妥善處理好“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以強化審查職責引領,提升檢察改革整體效能。深入領會貫徹敬大力檢察長關於審查職責的系列論述,在市院領導下深化“後改革期”的司法改革工作,強化調研,整合檢察機關各項審查職責,以切實履行檢察審查職責為引領強化證據收集、審查和過濾,確立檢察機關在審前程式中的主導作用,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進一步推進改革配套、系統整合,提高改革的體系化、精細化和適應性,有效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

  4.推進生態檢察專業化建設,提升服務保障首都生態涵養區工作實效。努力培養生態檢察人才梯隊。根據市院統一部署,細化特殊職位招錄、使用政策,同時通過參加專家授課、定期學習、實戰練兵等方式增加幹警環境犯罪理論知識貯備,以檢察長帶頭辦理生態案件為引領,打造檢察長、檢察官、檢察官助理三個層次的生態檢察人才梯隊。善用“外腦”爭取外部支援。積極依託首都的區位優勢和人才優勢,建立生態環保類專家資源諮詢平臺。邀請專家對此類案件中的技術問題同步提供技術意見,處理好公益訴訟中的污染成因分析、土地毀損面積、耕地修補復耕等疑難、專業性問題。加強京津冀一體化生態保護合作。積極與密雲周邊如興隆、灤平等區縣公檢法機關、環保、國土、林業等行政執法單位溝通聯繫,綜合運用線上交流、定期集中研討,互訪學習等方式,增強互信,加強協作,形成對首都北部生態涵養區立體司法保障保護新格局。適時爭取組建密雲院生態檢察部,整合“捕、訴、監、防”檢察職能,實現辦案的專業化、系統化、規範化和效率化。

  5.聚焦主責主業,完善創新生態檢察監督格局。加強審判活動監督。探索針對個案的具體情節提出具體量刑建議,並細化到對量刑的種類、年限以及是否適用緩刑等方面,避免輕刑化的局面。加強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刑罰執行監督。探索社區矯正過程中通過回歸案發現場、展示破壞現狀、恢復生態原狀等方式使行為人充分認識到危害後果,達到懲教並舉的效果。持續加強生態環境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工作。加大對裁判結果的監督力度,符合抗訴條件的依法抗訴;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環境權益的行為,支援其向人民法院起訴;圍繞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領域,打開行政檢察局面。

  6.摸清底數需求,融入北京科技資訊中心建設。充分認識到科技強檢的必要性,切實增強科技強檢的緊迫感,開展環保、水務等行政執法部門走訪調研活動,進一步明確所需技術設備的用途和型號,同時立足本院、立足辦案需求,摸清底數,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爭取提升生態檢察“三專”建設中的科技應用,有效融入北京科技資訊中心建設。

  7.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深入開展聯繫群眾工作。結合密雲面積大,農村人口比重高實際,依據《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強化檢察機關聯繫群眾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建立完善“幹部在一線工作,領導在一線指導,矛盾在一線排查,糾紛在一線化解”的工作機制,積極引導群眾通過法治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努力立足檢察職能通過調解疏導、糾錯終結、司法救助,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前端,妥善處理“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産生矛盾。

  8.打造京津冀執法司法機關合作交流平臺,實現聯防聯治。落實《京津冀檢察機關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合作框架意見》,積極與密雲周邊如興隆、灤平等區縣公檢法機關、環保、國土、林業等行政執法單位溝通聯繫,綜合運用線上交流、定期集中研討,聯合專業培訓機制、互訪學習等方式,推動檢察工作深化合作、資源共用、優勢互補、協調順暢、共同發展,編制打擊生態環境犯罪的嚴密法網,形成對首都生態涵養區立體司法保障保護新格局。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預算5972.08萬元,比2017年6836.2萬元減少864.12萬元,下降12.64%。其中:財政撥款5872.54萬元,比2017年6836.15萬元減少963.61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7年持平;其他資金99.54萬元,比2017年0.05萬元增加99.49萬元。其他資金變化主要是按照實際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

  (二)基本支出預算5148.5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6.21%,比2017年5713.35萬元減少564.8萬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監察體制改革,職能轉隸,相對應的基本支出也減少。

  按照全市檢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檢察院轉隸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823.53萬元,比2017年1122.85萬元減少299.32萬元,下降26.66%,主要原因是監察體制改革,職務犯罪偵查、預防等職能的轉隸,相對應項目支出的減少。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檢察辦案業務經費、檢察業務裝備經費、檢察業務工作經費、網際網路接入費、信息化運維費、安檢工作經費、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服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3.8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6.5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無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4.7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5萬元減少0.2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精神,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部門及單位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16.26萬元減少16.26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未安排車輛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9.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7.2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1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15萬元,其他16.58萬元。與2017預算數89.1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62.2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57.2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7.0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68.2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個的37.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8.7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5.01%。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有情況説明

  截止到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0089.28萬元,其中:車輛25台,511.4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0套、1024.44萬元,單位價值在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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