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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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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2018年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推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工作,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下設:1、審查逮捕部;2、公訴部;3、職務犯罪檢察部;4、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5、偵查監督部;6、刑事審判監督部;7、刑事執行檢察部;8、民事檢察部;9、行政檢察部;10、檢察管理監督部;11、政治處;12、紀檢組、檢務督察室;13、檢察技術部;14、法警大隊;15、行政事務管理局。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為法律監督機關

  (四)人員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政法專項編制84人,實有人數81人;事業編制7人,實有人數7人;聘用人員(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1人。

  離退休人員3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0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預算説明

  2018年收入預算5055.85萬元,比2017年4197.09萬元增加858.76萬元,增長20.46%。其中:財政撥款4666.62萬元,比2017年4196.09萬元增加470.54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7年0萬元減少0萬元;其他資金389.22萬元,比2017年1萬元增加388.22萬元,主要是按照市級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

  (二)2018年支出預算説明

  1、基本支出預算3981.1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8.74%,比2017年3480.77萬元增加500.35萬元,增長14.37%,增長原因主要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按照全市監察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由檢察院轉隸至監察委人員的人員經費暫時安排在檢察院。因此,上述基本經費中含此部分人員的人員經費。

  2、項目支出預算1074.72萬元,比2017年716.32萬元增加358.41萬元,增長50.03%,增長原因一是根據全市司法體制及監察體制改革情況,隨業務需求調整年初部門預算經費支出規模;二是按照市級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支出預算主要用於履行公訴與審判監督、偵查監督、執行監督、控告申訴等各項檢察職能的辦案業務費和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8.50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0.9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4.7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5萬元減少0.2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精神,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各類公務接待等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3.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11.15萬元,比2017預算數0萬元增加11.1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報廢更新警務用車一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7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8.4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2.3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34萬元,其他9.4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與2017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49.6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49.6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為5.1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30.1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個的37.5%。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6.7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6.81%(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9551.98萬元。其中,車輛28台,542.6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382.4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339.81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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