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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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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及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京政發〔2002〕24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將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整為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的通知》(京政辦發〔2011〕56號),設立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是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市城管執法局設辦公室、法制處(信訪處)、執法規劃處(研究室)、執法協調處、執法監督考核處、宣傳處(公共關係辦公室)、裝備財務處7個內設機構和政治部(設幹部人事處、隊伍建設指導處、機關黨委、工會),執法總隊、督察總隊、指揮中心、教育訓練總隊4個直屬行政執法機構,宣傳教育中心、科技資訊中心2個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依法開展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相關工作。

  2、組織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檢查;負責向市、區縣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321人(其中:行政執法專項編制268人),實際285人;事業編制25人,實際8人。

  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退休7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全年收入18981.722853萬元,比2017年20003.424780萬元減少1021.701927萬元,下降5.11%。其中:財政撥款一般公共預算18939.717853萬元,比2017年19533.499044萬元減少593.781191萬元;其他收入42.005000萬元,比2017年增加42.005000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0萬元,比2017年469.925736萬元減少469.925736萬元。

  2018年全年支出18981.7228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898.878464萬元,佔全年支出的52.15%,比2017年8794.195502萬元增加1104.682962萬元,增長12.56%;增加原因: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9082.844389萬元,佔全年支出的47.85%,比2017年10739.303542萬元減少1656.459153萬元,下降15.42%;減少原因:主要是落實全國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統一著裝要求,2017年為全市在編在職城管執法隊員統一換發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2018年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按規定納入常規保障,項目支出預算同比有所減少。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項目支出主要為城市管理執法履行職責安排的辦公用房租賃、城管熱線運作服務等機構運作保障經費,城管執法系統教育訓練、城管執法信息化運作維護、城管執法宣傳工作經費等。

  四、“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18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1.550000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9.25800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41.75000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51.008000萬元減少9.25800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因公出國(境)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壓縮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境)外短期培訓、國(境)外專項調研工作。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10.00000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單位城市管理執法交流以及“請進來、走出去”專業領域合作培訓專家接待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9.800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9.800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8.494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3660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366000萬元,其他2.57400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062.37335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82.39775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779.97560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604.85217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39.93761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4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5個的31.11%。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財政撥款預算3851.731815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財政撥款預算的42.60%(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0370.45萬元,其中:車輛19台,312.5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3台(套)、1457.0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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