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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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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1.承擔本市礦産地質勘查、區域地質調查、水文地質勘查、環境地質和地質災害調查、專項防治及地質環境保護、監測等有關工作;負責本市礦業開發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地質勘查工作。

  2.負責引進並推廣地質調查和礦産勘查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組織本市礦産勘查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工作。

  3.參與本市地質環境監測工作規範和技術標準的研究工作;負責本市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和資料的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

  4.承擔本市地下水資源勘查、評價、監測、分析等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技術性工作。

  5.負責所屬地質隊伍的管理及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負責地勘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6.承擔北京地區地質行業特種職業技能的認定工作。

  7.負責本市地質勘查、礦業開發方面的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1〕20 號),2001年原地礦部北京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更名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是負責管理本市地質勘查工作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依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地勘局內設機構和所屬部分事業單位的函》(京編辦事〔2015〕47號),內設13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宣傳處、團委)、工會等,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綜合業務處、地質勘查處、能源地質處、水文地質處、地質環境處、工程技術處、安全生産處、資産管理處、計劃財務處、人事處(地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離退休工作處、監察處及機關黨委(宣傳處、團委)、工會等。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下屬10個預算單位,全部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5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質研究所、北京市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北京市地勘局資訊中心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5個,分別為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地質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質勘察技術院、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綜合服務中心及北京市地熱研究院等。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際0人;事業編制1952人,實際1409人;聘用人員(按規定聘用的臨時工)124人。

  離退休人員2139人,其中:離休25人,退休2114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97355.071766萬元,比2017年88286.312582萬元增加9068.759184萬元,增加10.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擔的城市地質專項工作項目及地質市場項目增加。其中:財政撥款37803.025949萬元,比2017年39414.436551萬元減少1611.410602萬元(主要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退休人員經費減少等);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0887.977638萬元, 比2017年1615.2173萬元增加9272.760338萬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結轉結余增加);其他資金48664.0682萬元,比2017年47256.658731萬元增加1407.409469萬元(主要是地質行業受社會經濟發展等因素的影響,預測2018年事業發展收入略有增加)。

  (二)2018年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支出預算97355.071766萬元,比2017年88286.312582萬元增加9068.759184萬元,增加10.27%。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城市地質專項工作項目經費投入。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48952.13084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0.28%,比2017年50099.265526萬元減少1147.134684萬元,減少2.29%,減少原因:主要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退休人員經費減少等。

  2.項目支出預算48402.940924萬元,比2017年38187.047056萬元增加10215.893868萬元,增加26.75%,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城市地質專項工作項目經費投入。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地質及礦産資源調查3399.83萬元,水質監測695.83萬元,地質災害防治2515.68萬元,國土資源調查37852.04萬元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939.57萬元等。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48402.940924萬元,比2017年38187.04706萬元增加10215.893868萬元,增加26.775%,增加的主要原因城市地質專項工作項目和地質市場項目增加。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939.566198萬元,比2017年0萬元增加3939.566198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地質專項工作項目增加;水質監測支出695.828146萬元,比2017年0萬元增加695.82814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地質專項工作項目增加;地質災害防治支出2515.678532萬元,比2017年1510.258532萬元增加1005.42萬元,增加66.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質市場項目增加;地質礦産資源與環境調查3399.831萬元,比2017年7401.82008萬元減少4001.98908萬元,減少54.0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國土資源調查支出37852.037048萬元,比2017年29274.595266萬元增加8577.441782萬元,增加2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質市場項目增加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本級、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質研究所、北京市地勘局資訊中心、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北京市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北京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北京市地質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質勘察技術院、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綜合服務中心及北京市地熱研究院等10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9.392564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0.29846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24.894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27萬元減少2.106萬元;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本部門在遙感技術的生態環境監測預警技術、污染場地土壤監測與修復研究技術合作洽談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5.620666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8.53103萬元減少2.910364萬元,主要原因:繼續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等。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地勘單位之間的交流、座談及與相關科研項目合作單位之間的業務學習、研討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68.8778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28.094731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28.094731萬元,主要原因是國I、國II車輛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40.78316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7.11916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50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504萬元,其他8.656萬元。比2017預算數64.16萬元減少23.37683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公務用車改革方案,減少公務用車數量及運作維護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8866.84930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634.91988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70.80601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061.12340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北京市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主體,因此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2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4個的26.19%。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209.333113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80.15%(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58239.3萬元,其中:車輛112台,2322.2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1台(套)、2033.8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4台(套)、887.74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費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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