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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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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和北京市公園管理中心的通知》于2006年組建的、負責本市市屬公園管理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中心所屬18個二級預算單位,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1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3個;差額管理事業單位14個。

  主要職責:

  1. 負責管理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組織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規章制度及行業標準,參與有關行業規劃和標準的研究擬訂工作。

  2. 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管理方式、管理制度、運作機制等問題的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3. 負責指導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規劃、建設、管理、服務、科技等方面的工作,並監督實施。

  4. 負責統籌調整和配置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國有資産,並對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使用和處置國有資産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5. 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

  6. 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的勞動、組織人事管理工作。

  7. 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安全生産、安全保衛、文物安全、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 負責市屬公園和所屬機構黨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

  9.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中心部門事業編制7759人,實際6516人;聘用人員461人。

  離退休人員5536人,其中:離休79人,退休5457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18年收入預算278961.10萬元,比2017年預算287755.89萬元減少8794.79萬元,下降3.06%。其中:財政撥款198437.04萬元,比2017年143692.36萬元增加54744.68萬元,主要是頤和園、天壇兩家世界文化遺産單位門票收入實施非稅收入上繳國庫管理以及增加了中軸線申遺文物保護騰退項目資金的因素所導致;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4162.67萬元,比2017年增加4162.67萬元,加大了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其他資金76361.38萬元,比2017年144063.53萬元減少67702.15萬元,主要是上述頤和園、天壇兩家世界文化遺産單位門票收入實施非稅收入上繳國庫管理所導致收入口徑的調整。

  (二)支出預算説明

  基本支出預算190460.0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8.27 %,比2017年預算185495.76萬元增加4964.26萬元,增長2.68%,主要是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原因導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72951.04萬元,比2017年56925.23萬元增加16025.81萬元,增長28.15%,主要是增加了中軸線申遺保護項目支出、文化中心建設項目支出以及加大公園安全隱患整治安全保衛項目支出;其他資金15550.03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主要支出緊扣市委市政府2018年決策部署,以服務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升“四個服務”水準為重點,緊緊圍繞北京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目標,確保履行好新時代中心的職責和使命,加大推進公園精品建設力度,做好安全服務保障工作,增強人民群眾和各方賓客的獲得感、幸福感。

  主要情況是:

  1、緊緊圍繞實施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著力優化公園功能和總體佈局。

  一是依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加快公園總體規劃和文物保護規劃的修編和報審。二是推進公園佔地騰退搬遷。推進頤和園周邊環境整治騰退;實施中山公園5家住戶騰退。三是開展歷史名園保護建設工程。完成天壇公園壇墻及雙環亭彩畫、北海公園濠濮間、玉淵潭公園南山觀櫻等文化帶內歷史名園景觀提升工程。

  2、緊緊圍繞全國政治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著力強化服務保障常態化機制建立。

  一是建立健全政務活動和國事活動服務保障長效機制。提高政務活動和國事活動服務設施水準,對公共服務設施外觀風格進行規範,提升一批具有歷史名園特色的服務設施,推動公園服務管理基礎資訊臺賬式管理。二是持續提高政務活動和國事活動服務保障能力。在多語種講解、電瓶車駕駛、非遺展示等崗位,培養一支政治責任感強、業務水準高、綜合素質佳的服務保障人員隊伍。三是把政治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安全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守土盡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做好市屬公園安全生産標準化二級達標復查迎檢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預防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安全風險數據庫和資訊管理系統,提升安全應急能力。

  3、緊緊圍繞全國文化中心建設,著力提高公園文化建設水準。

  一是加大文化研究力度。深化對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等資源的研究,講好在大運河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和中軸線上的歷史名園故事。開展文化“一園一品”研究,創新科普“一園一品”品牌活動,持續開展科普遊園會、科普津冀行、夏令營等科普惠民活動。二是加強紅色文化建設。加強公園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及紀念地的綜合管理,分批推進整治提升。加強在重要紀念日、重要節慶日組織紀念活動,形成“紅色遊”服務品牌。三是打造文化惠民系列項目。推進景山壽皇殿歷史文化展,實現主體院落和局部展陳開放,完成頤和園霽清軒開放,加大對公眾開放的遊覽面積;推出北海闡福寺展覽、紫竹院大運河文化帶歷史文化展等惠民項目。四是促進文化創意産業優化升級。深入挖掘公園文化價值和形象元素,多維度研發文創産品,凸顯公園自身特色,做好知識産權保護。五是強化歷史名園文化宣傳。統籌新聞宣傳總體部署、階段策劃和分步實施,開展“文物古建、文化展覽、文創産品”系列遊園宣傳,利用自媒體宣傳展示傳統文化,形成專題性、系列性、故事性深度報道。

  4、緊緊圍繞公園精品建設要求,著力增強精細化管理能力。

  一是推進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加強對公園噪音及不文明行為的管理。推進公園內“背街小巷”的整治提升、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管理。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管理機制,加強海綿公園建設,改進雨水回收系統,解決雨污合流等問題;持續做好水環境監測工作,堅持水質定時檢查、定期檢測,整體提升水環境品質和景觀效果。二是強化智慧公園建設。建設露陳文物管理系統、古樹資訊管理系統、動植物數據庫系統項目建設。三是提升公園精品建設工作水準。加強景觀環境建設,對綠地植被、花壇花卉、園容保潔等實施一體化科學管理。加強安全秩序管理,在重點時段對重點景區嘗試多種手段調控流量,提供更安全舒適的遊園服務。完成頤和園、北海、景山等安防消防配套設施升級改造。優化服務設施管理,推進“廁所革命”,改造提升廁所硬體設施,完善第三衛生間、母嬰室建設。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中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中心本級機關、中心黨校、中國園林博物館籌備辦公室、北京市園林學校4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他單位2018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0.86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7.76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3.71萬元,與2017年持平;主要用於中國園林博物館出訪法國參加“中法文化論壇”,出訪荷蘭赴海牙博物館展出中國園林文物等。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7.0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7.15萬元減少0.15萬元,主要是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省市公園風景區和博物館行業交流的業務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80.1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33.92萬元,比2017預算增加33.92萬元,主要是淘汰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增加公務車更新購置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46.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2.3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9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9.35萬元,其他5.55萬元。比2017預算數52.24萬元減少6.01萬元,主要是嚴格落實公務用車改革制度,嚴控公務用車支出,特別是嚴控燃油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中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0281.4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257.6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4070.2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9953.6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中心本級機關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1.70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21個,佔全部預算項目348個的34.77%。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9392.49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4.06%(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14343.83萬元,其中:車輛303台,5355.0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76台(套)、18523.0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28台(套)、6064.94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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