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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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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是北京市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的,承擔一定行政職能,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撥款正局級事業單位。1989年1月26日經市委、市政府批准設立,1990年7月正式對外辦公。中心的主要職能是:
  為市委、市政府領導農村改革與發展進行決策研究,承擔郊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工作,推動其改善經營管理;統一規劃和組織市農口各區縣、局及有關單位開展農村戰略研究和政策研究;負責北京市農口經濟資訊系統的規劃、開發、建設與管理,負責市農口綜合經濟資訊的採集、存貯和開發利用,為領導機關和郊區農民開展資訊服務;承擔北京市農村經濟地方法規的監督與實施;承擔農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以及農業區劃和規劃工作;組織農村經濟改革試驗區和農業區劃成果應用試驗試點工作;開展對郊區農業與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史、改革史的研究及其相關地方誌、文獻資料的編纂工作;開展農村改革與發展的理論研究,組織和參加市內外以及國際學術交流。同時負責本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的指導、監督和服務;指導本市農村合作經濟的審計工作;負責農村財務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管理、農村經濟信息化管理、減輕農民負擔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等工作。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為一級預算單位,下屬有3個二級預算單位:為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本級)、北京市城鄉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農村財務管理事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部門行政編制0人,實際0人;事業編制154人,實際145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0人。離退休人員67人,其中:離休2人,退休65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情況
  2018年收入總計10380.42萬元,比2017年收入總計10915.26萬元減少534.84萬元,下降4.90%。減少原因為:2018年無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其中:財政撥款10380.42萬元,比2017年財政撥款10524.03萬元減少143.61萬元。下降1.36%,減少原因是部分項目試點工作完成,項目資金減少。
  (二)2018年支出情況
  2018年支出總計10380.4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10380.42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中的基本支出4936.41萬元,比2017年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13.64萬元增加222.77萬元,增長4.73%。增長主要原因為: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使基本經費增加。項目支出5444.01萬元,比2017年5810.39萬元減少366.38萬元,下降6.31%。減少原因為:北京市發展農民合作促進低收入農戶增收試點工作、開展“智慧鄉村”試點示範建設等部分試點工作完成。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 1、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産、資金、資源的經營、監督、審計、管理相關工作;2、本市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的監督、審計、管理工作;3、本市農民承包土地合同的監督、管理、糾紛調處工作;    4、本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與發展指導服務;5、本市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 6、本市農村集體經濟、合作經濟的部門統計分析; 7、農業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政策研究;8、推進本市農業農村資源區劃規劃、農村生態文明建設、農業農村自然資源臺賬建設等相關工作;9、統籌規劃和推進本市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機關、北京市城鄉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農村財務管理事務中心3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5.73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31.6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45.2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45.20萬元,主要原因是:農研中心擔負著農村改革發展的國際學術交流職責,在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必須借鑒世界發達國家的經驗和先進做法,為此擬安排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農業資訊大數據以及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等國際交流合作項目,擬赴俄羅斯、西班牙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尋求試點和研究合作,預算經費29.20萬元。受臺辦委託承辦第21屆京臺科技論壇鄉村交流活動16.0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5.95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5.95萬元持平。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招待專家項目論證、外埠兄弟省市來人及台灣有關部門到大陸交流座談等。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54.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17.70萬元,比2017預算數78.13萬元減少60.43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國Ⅰ和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禁行措施,保障部門履職工作正常開展,2017年對單位四輛國Ⅰ和國Ⅱ老舊機動車進行更新。2018年只有二級預算單位一輛公務用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36.8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9.2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1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62萬元,其他4.78萬元。比2017預算數53.29萬元減少16.41萬元,主要原因:單位2018年按規定減少公務用車數量,同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降低公務用車使用費用,所以2018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用相應減少。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本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53.2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33.8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19.3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2018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79.3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機關一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22.6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8個,佔全部預算項目45個的4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872.66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71.14%。(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3967.40萬元,其中:車輛26台,519.8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405.5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2、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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